层层追责变成层层推责,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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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春

为了推动和促进工作,上级在布置各类工作任务时,通常会以追责的方式来压实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说,这原本是一件推动工作的好措施,只是目前这样的追责正逐渐被各级官员以乾坤大挪移的方式层层化解,最终造成被追责的只能是最底层那些干实事儿和冲在一线的人。

这样的追责,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不说,也极大地损害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导致无人敢干事儿,无人敢担事儿的现象层出不穷。

最近,在长白山区的一些地方,正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毁林种参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清查出来的林地需要限期还林以恢复生态植被。

为了推动工作,各地普遍实施了网格化管理,实现了每一个地块都有专人负责的林地清收还林新机制。不论这措施是谁制定的,其初衷肯定是好的,可真要实施起来,其难度着实不小,效果也静待观察。

一方面,因为这项工作只能由乡镇和村屯去完成,而这些部门没有执法权,再加上免除农业税后,这些部门对于农民失去了有效的制约手段,导致农民根本就不听乡镇政府和村屯的吆喝。最关键的是,在一些地方,种参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断然截断其财路,自然会受到他们强烈的抵制。网格化管理员又大都是本乡本土的镇村干部,碍于情面,自然宁肯被追责也不愿意断人财路给自己带来麻烦。这就致使网格化管理成为形式。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这些地方的林业执法机构就没能严格的履职尽责,一些人甚至指使农户毁林种参并参股经营,然后象征性地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后对于是否还林基本不管,这才造成了今天这样的局面出现。前些年,有些地方政府也因为这一产业是地方的优势产业而纵容百姓毁林种参,这两种行为都导致了大面积的林地植被被毁坏。

现在,因为国家层面上高度重视生态建设问题,这一现象才得到重视和整治。于是,严打毁林种参轰轰烈烈地展开,层层压实责任的现象也就见怪不怪地出现了。

从省到市,再从市到县,然后从县到乡镇,从乡镇到村屯,层层开会签订责任状。似乎会一开责任状一签,上一级的责任就推给了下一级,就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乌纱帽不保了。可问题真的如此吗?

其实,责任到了乡镇,就再无推下去的可能了,那就只能不情不愿地扛着。乡镇知道,这样的事儿就是跟村屯签了责任状,到时候被问责的也还是自己,责任状在他们那里也不过就是一个不得不做的形式。反正责任状签的也多了,多一个少一个的也无所谓了。追责就追责吧,能怎么着!

其实也不怪他们有这样的思想,在乡镇,从安全生产到防汛防火,从应急值班到清收还林,从畜牧发展到特色农业,从党建到经济发展,几乎所有能够够到乡镇的工作全部都签了责任状,这就叫落实责任到位。可问题是,除了最后两项,其他工作哪一项是乡镇政府有权利管的?

安全生产没有执法权,到企业去检查就成了干扰生产。防汛没有河道治理权限,制止采挖河砂就没人肯听。应急值班安排的大部分都是人事和行政管辖权在县直部门的乡镇站所,人家愿意搭理你行,不愿意搭理你干脆就随便安排一个人去替班。清收还林的事儿林业执法部门都深感无力,乡镇政府和村屯又能怎么办?畜牧发展和特色农业县直部门光表态没行动,乡镇既无审批权又无项目扶助资金,搞这些也都是纸上谈兵。何况,能维持自身运转就已经是举步维艰。

可是,这些谁管呢?

只要工作上出了问题,第一个被问责的肯定是乡镇。尽管乡镇村屯干部每天都冲在第一线,到头来倒霉被追责的却还是他们。那些喊着口号指挥,坐在办公室里拍着脑门儿制定方案文件的人,早已经通过开会和签订责任状与追责划清了界限。

真不知道,长此以往,我们的乡镇会成为什么样子。也不知道,一旦镇村干部寒了心,今后的基层工作还怎么干!干实事儿的人被追责,这本身就是一种制度的耻辱!

追责本身就是为了促进工作,让那些不担当的人受到处理和追究。可这样下去,追责的意义何在?任何一项工作,真该被追责的绝不应该是冲在一线的人,而是那些权力的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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