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火读后感

若干年前我曾经专门研究过成瘾品(毒品、酒精、烟草等)的历史,发现成瘾品一般有两个作用,一是作为药品使用,二是用于刺激人们做出某种超越自身的行为来使用,其中后一种作用就是本文中所提到的“出神”状态。出神状态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就如同阿基米德在澡盆中大喊“尤里卡,尤里卡”在感叹自己发现了与液体浮力有关的阿基米德定律一般,我们有机会在半睡半醒中突然对自己人生中某个想不清的问题产生突破。在这种过程中,我们忘记了自己,忘记了时间,对一个问题可以产生非常彻底的理解,同时可以在处理复杂工作时产生巨大的愉悦感,我们可以通过这种状态对人生、对自己的工作产生巨大的突破。因此,人们才会使用成瘾品以追求这种状态,李白才会斗酒诗百篇。

成瘾品、药品并非是我们追求出神状态的最终方式。在书中还阐释了我们在心理学层面、神经科学层面以及技术层面都有可能去主动追寻这种状态,这就如同普罗米修斯盗取宙斯之火一般,人类在追寻超越自身,成为“圣人”或者“先知”的力量,使得人人都有机会在双娑罗树下悟道。可是这种状态之下人们是否会有副作用?比如人们在某种特定状态下接受某个事物并且进入状态,比如老太太听课买那些保健品时,他们是否也是处于出神状态,自以为对某个秘密想明白了,并且当时极其愉悦。所以,在这种状态之后把自己的状态用录音笔或是纸笔记录下即可,不要去在这种状态下去做出某种决定——出神状态有助于我们思考,但会使我们缺少做决定必须的冷静状态。

同时我也对于人类干预这一状态感到担忧,因为在人类本身的“升级”方面,一来容易产生很多副作用,这是技术进步所难以避免的,二来人类本身的升级是否会导致人类中“阶级”彻底分化,出现生理上的阶级现象,这一点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不能不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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