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付账》:当我读诗的时候,我在想些什么

文/稀音

《排队付账》:当我读诗的时候,我在想些什么_第1张图片
何以释卷

一首诗,懵懵懂懂的时候最美,我们却非得搞懂它,翻译它,分解它,等到苍茏的花树只剩枝干,朦胧的影子变得清晰硬朗,这才满意,然后颇为自豪的告诉别人,看呀,我弄懂了这首诗。

古人读书,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言语之不足故吟诵之,吟诵之不足,便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不知你是否也曾试着,把整个的感情和身心倾注到一些温柔敦厚的诗词文字之中,那一瞬间是恍惚的,仿佛打通任督二脉,像触电一样从头到脚,酥酥麻麻,恍恍惚不知今夕何夕。

于是,在声情并茂甚至手舞足蹈地吟诵过后,也许就在那么一个突然的瞬间,似是窥到了一点遥远的创作者的心志。

现代教育似乎是不大认同这样,要我说,我们是太急着去“懂”,太急于出成绩了。

人生万象,世间百态,你见都没见过,又拿什么去懂呢?

最典型的要数高考的那道诗词鉴赏题,为了十几分,高中三年我们生吞活剥地“鉴赏”了不知多少首诗歌,但老师从来只强调套路,你只需要知道,哪个意象代表什么感情,比如“窗帘是蓝色的”代表忧郁,比如“杨柳”和“灞桥”代表惜别……你只需要记住,渲染了什么氛围,表达了什么情感,表现出作者怎样的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等等等等。

为了那些标准答案,我们学了那么多的词歌赋,却都还不及小时候大院儿里奶奶教的白鹅曲项向天歌来得深刻;我们翻译解读了那么多古今中外最美、最经典的诗篇过后,却最终失去了欣赏美的本能,成了不懂诗的门外汉;本人是传媒专业,新闻传播学本是文学大类下的分支,可是身边却有那么多同学告诉我,最烦看那些诗了,大部分人,已并不懂得要怎样由内而外的去感受、去欣赏一首诗……

诗歌之美,终于又成了被遗弃的世界。在我,这是多么遗憾的一件事。

呼唤缪斯

直接领悟的心(intuitive mind)是上天给我们的神圣礼物;

理性思考是它的忠诚仆人。

我们的社会居然是把一切荣耀归于仆人, 却忘了礼物的存在。

——爱因斯坦

我始终相信,很多艺术创作最关键、决定它是否具有打动人心的力量的那一部分应该是属于感性的,比如诗这种意象化的艺术表达,那是一种混沌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才有了诗,又哪能化成标准答案呢?所以,敏感的人才爱诗,才懂诗,才能体会那种一眼就心灵震颤、浑身鸡皮疙瘩的感动。

但是谈诗的时候,我是惭愧的。已经记不起有多久没有好好读过一首诗了,我们似乎,是有点太忙了呢。偶尔拿起来《诗经》念叨一番,现代诗是许久没有碰过的了。往前追溯,记忆之所及,还是前阵子在某某公众号读的几首。要说印象深刻,也只是第一眼的感觉罢了。

夏宇的《排队付账》,一首关于感觉的诗:

他的购物推车里装的东西

与我的里有所交集

那暗示了共同生活的某种可能不是吗

这不美吗

我们在不同的公寓里吃同样的解冻食物

这不暗示了某些共同的人格倾向吗

这不美吗

我们用一样的肥皂和肥皂盒子

这不美吗

我们可以把公寓并在一起

我们的身体合在一起

使某些统计数字上升

又使某些统计数字下降

使某些政治立场更坚定

又使另一些政治立场更不坚定

这不美吗

我们一起旅行 一起购物

只要一部手推车

这不美吗

他为什么不爱我

就在超级市场门口

他不知道他可以改变某人命运这件事

他甚至不知道

他也可以顺便改变自己的

一物与另一物的最大交集

为了就是发生不是吗

发生什么先不管

但是他付完账完全不见了

剩下我待在原地

世界因为他又要分成两半

那比较温柔

那比较被伤害的

那比较确定的

那比较能得到救赎的

那自以为更能够爱的

那一半

那无疑

那就是属于我

我是这一半

原诗要更长,只摘取了这一半。

跳脱,无厘头,感性,神经质,这是我对它的第一印象。

购物推车里的交集,一样的肥皂和肥皂盒子,并在一起的公寓,超级市场门口排队付账的你,我不知道,这其中有着怎样妙不可言的联系,只是那一句,“这不美吗?”就足以让一颗糖炒栗子般的心剥掉外壳,变得异常柔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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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也在这里

这大概是一种“原来你也在这里”的情感吧,偌大的世界,同类的人能相遇,本就是一件概率很小很小的事件,而于万千人之中,瞬间感应到自己的同类并勇敢的“追出去”,又是需要怎样的勇气呵。可惜,大多数的我们,都在印证着那句诗:“好烂的一生/不是迟到/就是错过”。

一个人游荡在陌生或熟悉的城市,每天遇见无数认识或不认识的人,美的,丑的,高的,矮的,老的,瘦的,庸常到让人麻木。

可突然在那么个排队付账的瞬间,邂逅一种百分之百的冲动,为一个不知哪儿来要到哪儿去的人,心扉大敞,他人不知不觉,自己已经神经兮兮的在脑里上演了和他过完一生的戏码。

那是一种怎样突如其来、劈头盖脸的心动啊!这样的独角戏,戏外人看来是多么愚不可及,但是,你不心动,不敏感,不神经兮兮,你过得理性又节制,节制得像一条咸鱼,在方盒子似的办公大楼里对着数字和文件平平安安地度过无聊的一生,这样,难道就真的比较成功比较有意义吗?

很多人不相信一见钟情,也有人读了这首诗以后说了句“这他妈才是爱情”。

这是一首爱情诗吗?是不是也无妨吧。

可爱情又是什么呢?

不可说,不可说啊,一说就错。

不如干脆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懂,朦朦胧胧,混混沌沌。不前进,也不追出去,大家一起老死在队伍里。

这,不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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