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的黑色‖ 荒谬的婚礼


          人间的婚礼也有可能是天堂的婚礼。
                                              ———纪伯伦
     我在大街上东拐西拐找不到我本应选择的方向。这是一片有着像蜘蛛网那样精致的迷宫的街区,像是象鼬筑的地下隐蔽小径,我简直在没有标牌的交错的路中迷失了方向。
   我绝望的放弃了靠感觉来寻找这家饭店的想法,开始逐条街地搜寻。一家家在我看来毫无意义的商铺从另外两家小商铺中间挤出来,若是有几家五金杂货店挨在一起我便只好绕道走,以防踩到它们铺得满地都是的货物。一家年代久远的商店像是许久不用的东西挤在角落旮旯里落满灰尘,招牌破得只能让人知道这是一家小卖店,经过它时从内心向鼻腔漾出一股令人作呕的霉味。
  这大概是一个找不到路的人眼前常有的情景吧。
    老王让我找的是一家白色牌匾,装饰精良的酒店——然而他自己却找不到名片于是记不得这家酒店的名字。他告诉我这家酒店的以上特征很通俗没什么特别之处,不过白色牌匾的酒店我一直都没有发现。终焉,当我不停的躲避街上“错落有致”排列的货物和破烂的时候,眼前霎时一亮——或者说是一白。就像是司机隔着雾霭看红灯那样扑朔迷却又依然醒目。这确实是家“白色”的酒店,我像是一个风雨中受惊的孩子躲进树洞一样,急匆匆地钻进这家酒店里。总算有了正当的落脚点,我心中泛起一丝安慰与安稳。
我的突然闯入惊动了正在小小的大厅中愣神自我陶醉的唯一一个服务生。他摇晃了一下,急匆匆的赶到我面前来,等待着我向他提出请求或问题。我轻轻地张了张嘴:
        “姓王的,一家、”
      我没敢多说什么,因为我似乎从我自己刚吐出来的话中闻到了霉味。
        “哦,是的。哦,对,对,三楼,请上楼。”
 他居然比我还紧张。
    我冲他一笑来表示谢意,大跨步地走向楼梯。我没有看到一个熟人,我是不是来晚了?
 然而此时我又怀疑我有可能是来早了。因为整个楼中(只有三楼)在我上楼过程中没有丝毫喧哗,或是婚礼应有的喜庆气息。我没有时间过多考虑,快步踏上三楼的走廊。
    老王讲的这家酒店不但是白色牌匾而且是连内部布置也是白茫茫的一片。我几乎又一次认为我走错了地方——难道不是这层楼吗?我整了整标版溜直儿的西装,并且随意地装出来点喜庆的样子。——中国的大部分地区的婚礼都这样,你不但要到场还要给喜钱红包,你不但要送出些荒谬无意义的话,还要竭尽全力地营造出点儿节日般的气氛来。
 我尽自己所能地摆出严肃而又不失礼节的样子,走进礼堂,就好像全世界都在仰望我的仪表与步态。
    然而寥寥无几的几桌酒菜,零零散散可怜巴巴几个人,着实打住了我脸上强装的洋溢着温暖的笑。婚礼明显还未开始,因为没有司仪的身影和平时方程式般流程过后的痕迹。我又挺了挺胸,没底地装出自信的样子扫了一下这白花花干巴巴的场面。
      说句实话,我并不想来参加这次婚礼。
     我和老王的相遇是因为一部手机。一次我乘坐的公司通勤车上班时手机从口袋中滑落出落在椅子上。老王做同一辆车回家坐在了那个椅子上发现了手机。从此我们便相识了。幸好我们是同性,否则这荒谬的相遇必将被定义为所谓的不存在的因缘。然而我本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态度,不过见面也都是点头寒暄作罢。如今他的宝贝女儿要出嫁,受了邀请我便不得不来。看见这礼堂中稀稀拉拉的“人马”,更是让我心生抵触。
 我磨磨蹭蹭的找到一个人少的桌子旁坐下。又一次扫视着这个空旷的礼堂,陌生的面孔似乎产生一种无形的推。
       一个熟人也没有。

      坐在我左面的年轻人——之所以称作是年轻人不是他的长相和年龄的问题,而是他的举止中洒出来一种活脱的气息——他见我正在傻愣,咧了咧嘴送出一个善意的笑容,极亲热地推了我一下,他的行为极为老练而又不失稳重的理性。
        “哥们,吃啊,别干瞅着!”
     我一愣,竟无法拒绝这邀请。生活真是荒唐可笑,你竟无法抱怨一些自己不想做但做了的事。
         他忽然神秘兮兮地伏到了我的耳朵上。
        “哥们,你读没读过卡夫卡的《变形记》?”
      我一愣,不知道他到底真正想知道的是什么。我只好回答:
        “了解过一些。没有研究。”
      这时他似乎是满意地一笑,以一种比刚才更加神秘兮兮的姿态:
        “哥们,我给你讲个故事,别往外说啊!”
他穿着考究而又不失时尚与活泼,似乎是个所谓的正牌人物吧。我一开始没想到这居然是个有故事的人,长让他讲来消除寂寞,反正婚礼这个正事还没有开始。
                             
    “现在的年轻人遍地都是——我这话不是说,在过去或将来就没有年轻人,只有老人——我是说,思想怪异而薄弱的人总是粗枝大叶地活着从而想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思想境界。其中也不乏平凡之辈,R就是这样一个人。
    “对于R这个人我很熟悉。他自幼家境殷实,然而家庭关系不健全——他只有父亲。没有人告诉他母亲是谁,为什么她没有在身边。嘿,哥们,我不是在读小说的开头。我是在给你讲一个人的故事。他呢,则甘心做一个平凡的人,走在他人给他规划好的路子上走。老师或父亲告诉他他应该保持怎样的世界观或道德观,让他多读书——所谓的经典。没错,哥们,他过着一个毫不扯淡的人生。
  “然而上了高中以后他似乎是一夜之间产生了思想这种诡异的玩意儿——没错,哥们,就是这思想,让我现在坐在这里给你讲这个故事。这个思想让他的人生故事有了讲头——要不然人的一生讲出来是多么普通的索然无味啊!你一定想问我这思想是什么(其实我在心不在焉地听,并没有想问)?啊哈!R这个人有了一套自己的理论并且逐渐的完善起来。他认为既然生命是在继续的,死亡又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他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听听,多么荒谬!也难怪,他生活在没有母爱和家庭之爱的环境中,他生活在自我封闭没有人接受他的环境中,他生活在依靠他人却并没有被人真正地帮助他也没有人理解的环境中——这种精神病思想就衍生出来了啊!
  “同学眼中的R变了。他开始崇尚每一个具有生命的物体,即使没有人会去描述它们,他也会每天摸黑翻进学校的栅栏中一边观望太阳的出现一边高声朗诵诗歌,给每一株花草起名字。不得不说,太吓人啦!同时,他疯狂地把书抄一遍然后撕掉之前那一次的抄本,然后再重复这个举动,力求让一切进去循环与轮回——当别人问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就会带着极高的热情和崇敬答道:我在永生。没错,他落入了怪圈。在父亲的眼中R变了,他越来越多的时间用于自我思考与修炼,他病态地看着他爸爸,爸,你在折磨我,别试图和我说话。有时父亲惊恐地看到他病殃殃地撅在床上。此时他的呼吸带动窗外天空中的乌云进去他的鼻腔。父亲以为他是在学习的巨大压力下产生了痛苦,然而实际上他痛苦来源于卡夫卡的大甲虫的共鸣。无疑他的父亲是最能观察到他的;遗憾,他父亲只是试图缓解他学习的劳累。”
   此时我坐在礼堂里,听着我座旁年轻人的故事入了迷。我似乎感到一种恐惧。年轻人的眼中闪着狡黠与狂热,声音却很低沉。我好奇时间过得这么慢,婚礼还未开始呢,他的故事中唯一的主人公R便已经吸引了我。

“他高考结束后,陷入了最为荒凉的一段等待。他等待的并非是高考的成绩,他等待的是对于自己非无个性人的证明。在这期间,他没有任何事可做,甚至不能出门——百年不一遇的水灾发生在这个毫无防备的小镇中。打开窗子几秒钟,全身已经被雨打湿淋透。关上窗户,R看不到任何有复苏生机的事物——只有雨帘,连成线的针,没错——
     “直到他在雨帘中下落时,他还在被压变形的荒谬中挣扎——
    “他的父亲回来过一两次,他在雨帘中下落之前的几天他则甚至杳无音信。家中有足够的事物然而却没有一个合适的聆听者。人的心真是可惜啊,老兄,除了把它击得粉碎,便没有方法来打开它。
   “R意识到人是有缺陷的。人不可能成为’完人’是因为无法阻止生与死的继续。他下决心来改变一切。他掏出来手机,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然而手机因为太长时间被闲置而功能紊乱,他运用了一切的智慧让它死而复苏正常使用(——然而十来年学的知识只用了这一次)他几乎激动的打了同学和老师的号码----然而因连绵不断的大雨信号网失灵;他披上了冬天的衣服冲下了楼,打开楼门的瞬间水流把它拍回楼道,他顽强地从水中冲了出去,街上已经成了水城中的小道,他绝望的没有发现任何人,荒谬的好像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他踯躅地向远走了两步----这里原来却是个施工区,刚为打地基把土挖空便被这荒谬水冲跑了人,冲毁了工程;他慢腾腾的走回了家,开始了睡眠----似乎有那么一瞬间他曾不在想进入思想的怪圈,默默的自我强大成为完人。
       当他醒来时他没有了时间感,没有了大部分神经感觉。他迫不及待的拿起手机然而失败的摇了摇头——真是不留活路啊,哥们,R这个人呐——他把手机扬起来扔了出去——一面窗户被打碎了。长时间的睡眠并未让他丧失嗅觉——一种纯净与新鲜的呛人的空气漾满了屋子。此时的R已被这种气味折磨至疯狂 ——他感觉这种新鲜感已把他推送到了所谓“完美的人”的身边。他向街上望去,水已汇成溪流然而并不深,雨下小了,阳光出来了。然而却没有任何人在街上走。
     “R愤怒的嚎叫,然而没有人聆听他。这依然还是那个混沌的世界罢了!他回到桌前抓起笔,在离他最近的一张纸上写道:‘死亡可以改变继续的生命,抛弃了一切,我已自由。他在新鲜空气的包围中从窗口跃下——直到他在雨帘中下落时,他还在背压变形的荒谬中挣扎,然而想到他即将从生命的怪圈中逃脱,他多少还是有些欣慰的。”
      此时我已坐在桌前一动不动,沉陷入这身穿白衫的青年人的故事中。把这送到作家手中是一本小说吧,我想。我并不是惊叹于这故事中的精彩,而是已经进入了R的思想,就像是被R的混沌所洗脑,我已为故事没了下文。

      “啊——哥们——他,R战胜了轮回。”
      我惊异,扬起头来看着他的眼睛。
      “我告诉过你吧——他家楼下的地基——已变成一个大水坑——几米深的水。R落到那里了。”
      我几乎要喊出来让他快点讲。
      “他不但没死,而且成为了他心中的完人。他是幸运的,他自杀没有死。他是不幸的,他的自杀没有成功。他父亲在雨灾后才回家却看见了R留的遗书”和打碎的玻璃,认定他已经属于法律死亡,然而却未找到尸体,只立了个墓碑不了了之,并且打算在警方下达死亡通知后举行葬礼。
     “这时的R——不,新的R——已拥有了自己的生活。米兰昆德拉说过一个比喻:这个宇宙中有许多并列的星球。当一个人从一个星球死亡时会带着之前的经历来到下一个星球出生,因为有了经验所以生活得更好,再到第三个,第四个-----R,这个依然活着的死者,便是一个这样的人。R很快的安顿下来,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他曾面对自己的父亲,然而他未能察觉到R。他已抛弃一切,他已完全自由。
      我愣愣的看着他,我不知道这是对极端思想的救赎,还是对于死亡与轮回的敬畏,
      他——讲故事的年轻人——暴跳起来大声地喊着:
      “笨蛋——你还没有明白吗?”
      他这一喊,原来寂静的场面,投来了无数道指责与质疑的目光。他冷静下来,咋了咋嘴,伸出舌头,坐下来,像一个嗜血的小丑,浮在我耳边:
       “小笨蛋,那个人便是我呀!”
      我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折倒在地上。年轻人——不,现在应叫他R,扶我起来,说着:“没坐稳吧,哥们,换个椅子”——说给旁人听来掩饰我的惊异。然后以极快的速度抓起我的衣服,把我往门外拉,换了一种恶魔般狡黠而沙哑的声音:
     “您的样子吓坏我了呢,面如土色,抖个不停。毕竟这是我第一次把这个故事给外人讲。这两年我过得挺好呢,哥们,抛弃一切你就自由了啊。哦,我还给我自己的墓前摆过几次花——活人在自己的墓前摆花——是挺荒谬的嘛。说来——我还娶了一个姓王的姑娘。而且我本人特意要求把婚礼定在这一天——一个刚参加完自己葬礼的人去作婚礼的新郎——哈!荒唐的戏剧性——不过这戏剧性只有咱俩知道。估计他们现在还在为找不到新郎而急得团团转呢。饭店就在下两个路口,一家白色牌匾的,反正也不远,你陪我走去吧,好吗?”
      他斜着头看着我露出死人一般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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