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从立场上来说,谈判的立场有软有硬。
所谓“软”,就是我不想破坏咱们之间的关系,但是有的话不得不说,目的是和谐,为此不惜签下不平等合约;
所谓“硬”,就是我把你当对手,目的是胜利,只有你让步没有我让步,既针对人也针对事,施加能施加的一切压力,必须在意志的较量中胜出。
软硬两种策略都极为常见,往往导向以下结果:
1)软遇到硬,就是无原则让步,而无原则让步是个滑坡,它不会停在中间哪里,而是会一滑到底。你无原则让步,不会让对方觉得你是个好人,而是给对方发出“这家伙好欺负”的信号,只好把你吃干抹净。
2)硬遇到硬,就是天雷勾地火,最好的结局是僵局,常常是事也坏了人也得罪了,彼此只剩下坚强的意志。
所以哈佛谈判大师罗杰 费希尔说,聚焦于立场的谈判是个死胡同,有另外一种谈判法,更体面,更有原则,也更有效。
谈判不需要是彼此的压力测试和意志之争,它可以变成双方共同寻找互利的合理协议之旅。但是,面对面变成肩并肩,这事不会自然发生,它来自对谈判系统的重构。
四条哈佛谈判术
第一,谈判不是立场之争,而是利益之争。
利益才是真正的驱动器,特定立场只是利益的特定表达方式。同一个利益可以有多重表达。立场不一致并不定是利益不兼容,有可能只是双方在利益表达上的想象力不够,又或者是表达不足。
所以要充分沟通,了解对方的利益诉求,通报自己的利益述求,洞察这些利益述求背后的原因、机理和排序,才可能打开达成一致的选择空间。
费希尔说,你需要头脑风暴,一切都可以想象,甚至应该邀请对手参加头脑风暴,共同想象。
第二,对事不对人。
通常有人说我这是对事不对人,这时你要小心,他可能既对事又对人。通常所说的对事不对人,当事人的意思是,我又职责在身,接下来我要对你做的种种事都是职责所迫,你可千万别怪我>,<!
费希尔说的对事不对人是真正的对事不对人(我说的也是^,^),对方不是面对面拔河而是肩并肩,在双方多重利益构成的三维迷宫中,寻找共同接受的选择组合。你们确实能真诚的欣赏对方在寻找中付出的各种努力,也能真诚的提供帮助。
第三,寻找差别
谈判是取舍,而取舍首先得有差别。无论什么时候,要寻找与对方的差别,有差别才能达成一致,这是个美妙的悖论。
差别可以是不同利益。你更重视政治利益;他更重视政治利益,你更重视里子,他更重视面子;你更重视物质受益,他更重视意识形态,凡此种种,都是交易的基础。
差别也可以是不同看法。如果都认为自己是,对方非,就把此事交给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仲裁,僵局就打破了。
差别也可以是不同的时间观。你看重将来,他看重现在,你们的贴现率不同,那就用他的将来交换你的现在吧。
差别也可以是风险态度不同。同一件事同一个风险,但是你和对方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报价也就不同,报价差就是交易机会。
第四,不要比拼意志,要寻找客观标准
总会有一些地方,双方述求一致而针锋相对。
到了这一步,也不要拼意志。拼意志既低效又不会以和平收场,就是走进死胡同而已。其次也绝不对压力让步,只对道理让步。这个道理必须依据客观标准。所谓客观,指不由你和对方主观决定的,它来自社会规范、道德、法律、共识,无论来自哪里,关键在于它是外在的、已有的、大家共同接受的一些原则。
总之,不能对压力让步,但对于坚持客观的标准要坚决,至于在哪个客观标准上达成一致则可以相对灵活。这才是既有原则又现实的谈判术。
【感】
每次吵架完都觉得自己没有发挥好,这似乎是全人类的共性了。
我一直说婚姻是经营一家公司,当双方共同目标不一致时,就会引发争辩,这时候通常以大闹一场收尾。
我和先生几乎没怎么吵过架,一般的谈判我都会以“软立场”打打敲边鼓,但是有自知之明的人毕竟是少数,如果软几次还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会来点硬手段。
总之心里要清晰,我们谈这件事是为了解决,为了让家这艘大船驶向更好的未来,从这个角度说,婚姻更像是找一个有爱、利益共同体的项目合伙人。
谈事就谈事,不要有那么多情绪控诉,事实上不要积压情绪是更重要的事,双方坦诚、直率,不要绕弯子不要顾左右而言他,节约对方的沟通成本,减少想歪了的概率。
同样的,我在项目合作的时候也是秉承这样的原则,有任何问题我都会提出,大家出发点并没有谁对谁错,而是怎么去做、去试错让我们的项目更好。
【思】
当然,谈判还得跳开情绪干扰,你不是来置气的,如果连情绪都控制不好,那谈判还不适合你,心平气和才能赢(默念,默念)。
总的来说,主张讲道理,致力于与对方一起寻找客观标准的哪一方才会占优势。
【行】
近期准备写一写我是怎么去做一个项目的,像是游戏团队、漫画团队、英语团队,至今我手上同时运转着两个团队(漫画团队因为行情太差暂时停滞),希望能挪出时间来一点一滴的记录这些项目的开展、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枪毙掉的点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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