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地税局举办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申报缴纳培训工作会议

市地税局举办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申报缴纳培训工作会议

本报讯﹙记者于学忠报道﹚3月9日上午,市地税局举办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政策及申报缴纳培训工作会议。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市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通过讲座的形式,集体学习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政策和知识。

培训会上,为进一步落实《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盖州市地税局关于盖州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请示的通知》﹙盖政办发﹝2016﹞8号﹚精神,坚持依法治税,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就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流程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展方向等做了全面宣传和详细阐述,进一步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我市相关规定,盖州市地税局《关于盖州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盖政地税发﹝2015﹞20号﹚已经市政府同意,全市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自2016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全面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代扣代缴申报义务。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个税,申报扣缴将进入电子时代。通过培训和宣传,使扣缴义务人提高了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认识,理解了有关税收政策,熟悉掌握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软件的操作方法,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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