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是盗圣,你却成了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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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朋友圈读到了一篇追忆《武林外传》的文章,文章里作者感慨十年时光匆匆,江湖太多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夜里便辗转反侧睡不着了,十年前的年少轻狂,诸多的幸福时光一一涌进脑海,仿似江海翻腾个无止无休。

十年前的我初入大学,历史系。学校本身在学术方面难以在众多高校中脱颖而出,名气甚微,虽然盛产美女,但也无论如何比不了哥伦比亚大学,毕竟那才是名门太太与绯闻女友的集中地。而历史系听起来又略显古老,让人第一时间联想起戴着黑框眼镜脚蹬黑色方口布鞋的圆脸木讷呆瓜哥,或者是一辈子都没洗过几次澡的辜鸿铭等头戴旧式小帽的学究老先生。

而实际情况……好吧,也确实如此。班上的男生或许都略有些心理暗示与自我催眠,大多数是衣装简朴而喜欢读书钻研的,在女生眼里有些木讷的书卷气。

青春无聊的日子,我们整个宿舍的女生几乎都是与《武林外传》一起没心没肺的欢笑着走过来的,精明小气又风情万种的佟湘玉,鸡贼胆小又侠义担当的白展堂,没心没肺又敏感逞强的郭芙蓉,落魄倒霉又心系江湖的吕秀才,目不识丁又勤勤恳恳的李大嘴,还有多情的无双,势力的邢捕头与小六,都是我们的心中最爱。如果真的要一一道来,我想先写写白展堂,写写那个十年来变亦没变的熟男沙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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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白展堂还是《炊事班的故事》中的帅胡时,我便对他有了印象。那个时候的白展堂,还是个初出茅庐不懂江湖的小伙子,在炊事班中伪装成干净的跟水葱似的一枚文艺小青年,动不动就拿出笔写下一首连下里巴人都不屑一顾的打油诗。以至于后来我在想,盗圣的起点也不高嘛,他的第一次大展拳脚居然是在炊事班的后厨?难道胖洪班长那时候没发现炊事班总是莫名其妙的丢失西红柿黄瓜土豆茄子?

不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洪班长监守自盗,别忘了,他也是有前科的人,大家是否还记得当炊事班的洪班长成了武林外传的钱掌柜之后,还在鞋里私藏过小金库然后谎报官府说是失了窃?原来白展堂与钱掌柜的前世今生,还有辣么多的渊源,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话题再绕回来,当白展堂第一次以盗圣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时,真真是有些惊艳的。换上古装的沙溢,风流倜傥俊朗不凡,在武林界走的是清新风,江湖中的小鲜肉,名声在外粉丝无数,少女望之立即粉面含羞而胸中千万小鹿乱撞,影响力不亚于如今的鹿晗吴亦凡。

剧中的佟湘玉、郭芙蓉与祝无双,都曾被盗圣的风姿迷倒,只不过在现实揭开了英雄的真面目,少女怀春之心梦碎之后,他的粉丝就只剩下多情寡妇一个了。这种桥段多多少少有点李熬与胡茵梦的影子,神女生涯原是梦,小姑居处本无郎。多么鲜嫩的小鲜肉,最终也是老土豆。幸亏这个老土豆,遇上了他的真心人。

其实还好,盗圣终究是盗圣,即使在《龙门镖局》中以中年男子形象的出场,也还是保留了当年的风姿,没有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大腹便便,出入门厅最先出现的不是油光光晃荡荡的肚腩子,仍是他精心呵护的不知是用了哪种国际名牌洗发水的一袭青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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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盗圣从至高无上的神坛走下来,其实他就是个小毛贼,没偷过什么珍宝,即便偷了,玩几天又物归原主了。或者他的盗圣生涯真正的受害者就只有小郭一人吧。可怜小郭自小心向江湖,第一次奔赴好前程好世界便被挨千刀的毛贼偷了钱袋,最终只得灰溜溜的回家吃饭。

另一个受害者,大概就是他的好兄弟姬无命了吧。饰演姬无命的演员王磊长得非常有喜感,以至于每次在电视上看到他,都忍不住将遥控器停住几分钟多看他几眼。由此可见,不是只有长得好的人才有青春,是长得招人喜欢的人,才有青春。十年过去了,我经常傻呵呵的想,到底小姬是不是白展堂的好兄弟呢?而十年过去了,你生命中那些曾经的好兄弟好姐妹,都还在你身边吗?或者,他们还在你的朋友圈吗?

白展堂的可爱之处,其实不是他的俊朗,反而是他的每一个喜闻乐见的缺点。比如为了偷懒不工作而装病装受伤,比如不择手段的从莫小贝嘴里骗零食,比如逞强爱面子与佟湘玉死撑着对峙。细细想来,哪一条不是我们曾经做过的呢。年少轻狂,幸福时光,十年了,当初在青春中与我们自己相爱相杀的那个人,或许早就远在天涯了吧,又有多少分离,是我们倔强的硬撑不肯妥协而造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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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出于对盗圣的迷恋吧,大学时代找男朋友的标准都受到了白展堂的影响,一定是要求外貌俊朗、幽默侠气的。记得2006年的冬天,我和初恋男朋友一起在网吧守着电脑看《武林外传》,我戴着耳机,他看着无声的屏幕,两个人笑得前俯后仰,一整天都忘了吃饭,但竟然也不觉得饿。

原来爱情里有时候没有面包也是可以的。可就像大多数剧本一样,未曾相爱相杀过的人,不足以谈论爱情。大学毕业后,我潜伏多年未发作的的青春叛逆开始来临,细胞里每天奔涌着亿万个沾火就着甚至时刻准备自燃的爆炸因子,对着我爱的他百般折磨,同时又折磨着自己,不断的试探着他的底线,并以源源不断的伤害来衡量他对我的爱。

那是一段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岁月,如果他以我的方式来对我,或者我早已经离开了吧。后来听说离开我之后的他,在当地成了一名特警。命运是有多爱开玩笑呢,我爱的是盗圣,你却成了捕头。从此之后忽晴忽雨的江湖,你我真的再也不会有交集了吧。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上大学时,每次聚会都喜欢唱陈奕迅的《十年》,还有《十年》的粤语版叫《明年今日》。那时候不怀旧,或者没有资格怀旧,嘴里却都是怀旧的曲调,如今可以怀旧了,却轻易不敢开口了。二三十多岁的年龄,说老太小,谈死太早,世人给我们的定义竟然是如此尴尬,你每天如果积极奋进满怀热情,会被嘲笑打了鸡血,若是你萎靡不振看透人生,也会被指指点点说是装过来人婊。人生如此艰难,年轻,是再也回不去了的。

所以,还是以梦为马吧。江湖风雨险恶,我们总要有匹属于自己的桃花骏马,陪伴我们风雨兼程,边走边高歌吟唱。

最后,还是献上一张《武林外传》全家福吧。无论十年前,还是十年后,我都还是深深的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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