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的处理相对来讲比较繁琐,需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来选择具体的退运方式
第一种方式:一般贸易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按照正常的报关报检程序出口,则一般进口进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来。具体又分为三种情况:
情况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发生相关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1)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情况二、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专用(抵扣联)报关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税税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专用(税款抵扣联)留存税机关。
情况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退税证明”
第二种方式:快递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是通过买单或者委托其他进出口公司出口,退运时通常可以考虑快递进口的方式。这样手续简单,而且时间上比较短,一般当天上午申报,下午即可放行到货。
第三种方式:退运返修货物进深圳出口加工区办理退运加工复出口
由于保税区具有“境内关外”的政策,从国外退运的货物退到保税区还等于货物留在国外,还没有进入国内海关所管辖的范围,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的货物。
退运流程:
1.国外把货物海运到香港
2.用中港车安排运输,香港到保税区拆关,卸货到保税区仓库
3.安排技术工程师进保税区仓库对货物进行检测,维修,更换包装等
4.对维修好的货物再用中港车出到香港发往国外。
退运方法:
1.提供产品的商品编码进行海关备案。
2.把需要更换的用料申报进到我司仓库。
3.国外发货到香港。
4.海关备案通过后把货物从香港运输到深圳出口加工区我司海关监管仓库。
5.工厂派工人过来进行贴标,返修等。
6.维修好的产品再出口到香港。
报关资料:
提供准确的返修货物商品编码,名称,品牌型号,件数,净重,毛重,原产地,需提供货物出口时的报关单证。
保税区退运返修的几个显着的特点:
1、 免税、免中检、免保证金;
2、 进区手续简单明了,因为保税区没有发生实际进口的动作;
3、 保税区内企业可提供一站式服务,客户省心省事;
4、 返修周期短,客户只需要自行带人来修好后再复出到国外即可。
保税区退运返修流程解释:
客户选择退入保税区,首先货物从国外运到香港码头(若在盐田上岸则需转关入加工区),然后提交货物详细信息给我司,我司经直接到香港码头提货,进区之前我司根据货物详细信息在出口加工区打EDI单备案登记即可进区,无需其他手续和资料。货物储存到我司仓库,工厂带技术人员进区维修,仪器可以临时申报进区,用完即可返回工厂。
包材是以我司自用物资申报进区。货物维修完成后,直接在香港码头(或盐田蛇口码头)提空柜进出口加工区装柜。
保税区退运返修优点解释:
1、手续简便。无须办理复杂的退运手续,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 无需交纳保证金。
2、交通便利。一号通道连接香港与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在时间和成本上大大节约,特别从香港码头提货到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只需3个小时左右。维修成本是香港三分之一。
3、无负面影响。因检测维修服务是海关及政府为了切实解决企业物流问题而特殊批准的,而且加工地点是保税区域和一般区域是隔离开的,故此在税务、工商、等环节都省略了,不存在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