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不用你指教,我自己也可以XJB过

在感觉到男朋友最近总是对自己欲言又止之后,小莫主动跟男朋友分手了。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三观不合。

小莫是某媒体的主编,经济独立,虽然暂时买不起车跟房,但是挣的钱养活自己之余,还能追追大牌,比较小资。

小莫的男朋友是凤凰男一枚,家境一般,但已是上市公司部门经理,也算得上是事业有成。

他俩认识于一场婚礼,一个是伴娘,一个是伴郎,互相看对眼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刚开始的时候,热恋中的两个人互相都觉得对方人很好,无限放大对方的优点,蜜汁自信地认为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

可随着时间推移,小莫就渐渐发现了两个人之间的不合适。

小莫生活中追求品位和质量,而小莫的男朋友觉得将就也无妨。对于化妆品,男朋友觉得小莫没有必要去买什么纪梵希、迪奥、杨树林,美宝莲也是可以的。对于生活用品,男朋友认为无印良品、宜家、特力和乐分明就是打着舒适的幌子进行招摇撞骗罢了。

小莫本来想着或许两个人在一起能相互磨合,然而现实终究是现实,再怎么吃,也喂不成理想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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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不合,简直比性生活不和谐还让人难受。

因为生活中的差异会一直存在,它会悄悄地蛰伏,成为日后两人撕逼互怼的导火索。

所以,何必非要在一起互相折磨到白头呢?!

设想一下,如果小莫强迫自己接受了男朋友的价值观,然后他俩在一起生活,一直到结婚再到生子,小莫每想买个什么还得再三思考,一辈子就这么跟着男朋友将就的得过且过,那才是可悲!

三观不合再往后也是不能调和的,还不如趁早散伙。

就像小莫一样。

小莫分手之后,再不会因为买了一支纪梵希口红而受到男朋友的批评教育,再不会因为去无印良品买了个发夹而遭到男朋友的白眼。

自己过,也是很好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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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不合很可怕,三观不合还要强行把自己的观念塞给对方更可怕!

文老湿写这篇文章时,突然就想到了那个比圣母玛利亚还要圣母的人,一个认为我花自己的钱买自己的东西享受自己的生活是大逆不道的人,一个觉得做什么都是为我好的前任。

如果问我现在有什么话要对前任讲,那我一定会说,小女子要在此跪谢前任不娶之恩。

我们又不是演员,为什么要配合着彼此的价值观进行着滑稽而拙略的表演?

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余生没有你的指教,我也可以喝着星巴克涂着杨树林喷着香奈儿背着迪奥瞎几把的过!

嗯,就酱,微风轻轻起,前任那边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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