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没消化 清早驾车仍属于酒驾

10月2日上午08时,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胶州收费站外检查车辆时,一辆鲁B牌照的小轿车因快速行驶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遂即上前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黄某身上有明显的酒气,便将其带回执法站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黄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隔夜酒没消化 清早驾车仍属于酒驾_第1张图片

原来,昨晚为庆祝国庆节,黄某在家中喝了不少酒,喝完后便早早上床睡觉了。由于第二天要和妻子去外地旅游,还没来得及吃早饭便匆匆驾车外出,谁知刚到达收费站口,就被民警测出酒驾。遂后,执勤民警按照处罚规定依法对黄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高速民警郑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由于现在正处于国庆假期和中秋佳节,喝酒的人越来越多,驾驶员晚上饮酒后至第二天清晨,血液中仍有可能含有酒精,会影响驾驶安全。驾驶员们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不要以身试法,拒绝酒后驾驶,为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记者 马立瑜 王显文 通讯员 警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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