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小马你好,我是姜文呀

对不起,其实我不是姜文,但我和他一样,故事的男主角,都姓马。

好久不见,小马你好,我是姜文呀_第1张图片

作为介绍,小马有两个特点:头大、脸大。不对,应该是嘴贱、傲娇。

我穿了双新鞋。小马见状:“这鞋真难看!”又邪魅一笑说,“但是很适合你。”

玩你画我猜,当时我什么都不懂,问他:“热裤是什么?”“你穿不了。”事后经查证我确实穿不了,于是更加不爽。

小马:“你这人吧,什么都二,就一处不二……”我顽强地燃气希望看向他,“你是我整人的不二人选。”

有一次查天气预报,我:“后天天气明天再查比较准。”“嗯,大后天查更准。”

高考结束去操场上散步,惊觉书包落下了,赶紧去拿回来,检查时松了一口气:“还好什么都没丢。”不料此人在身后冷不丁地接了一句:“脸丢了。”

小马:“班级聚餐你去吗?”“我真的去不了啊。”“那我就能放心去了。”

小马:“你猜TA男的女的?”“女的。”“你猜你猜的对不对?”

我在网上找到了一本他喜欢的漫画家的作品,颇为得意:“你求我我就给你买!”此人却淡定回道:“你求我我就不用你买。”

有一次,我看见他远远走来,夏日的阳光毫不吝惜地全洒在他身上,而那个笑容,真的是笑靥如花,以致就在那个红灯的刹那,我竟然想入非非:“都称兄道弟这么多年了,这架势该不会突然要表白?我的小心脏承受不了啊,想来还真有点小激动呢。”然后正纳闷唇形不对,耳中听见的却是:“你这衣服像孕妇服。”从此我就死了这条少女心。

还有一件事,虽然不属于嘴贱范畴,但足以说明,我被他荼毒之深。去看电影,我想看《101次求婚》,他说那个看过了,太无聊。我问在哪看,答曰快播。我揶揄说用快播还顾得上看这种,他笑答看多了就不想看了,就想看别的了。后来回家我看了《101次求婚》,果然无聊至极,然后我只好看了点不无聊的,从此走上不归路。

小马不只嘴贱,做事也堪称一绝。那些年在非主流的QQ空间里发的说说,还清楚地记得。至于浮夸的遣词、小题大做的语气、矫情的文风,不正是荷尔蒙过盛、爱强说愁的青春吗。

“今天某人竟然,没迟到!还比我早到了长达1分钟之久!也就是0.0166667小时,1.902588*10^-6年!奇迹有木有!话说上次没迟到还是初三,这些年最好记录是迟到6分钟(然后一直狡辩说6分钟就不算迟到,其实临床上6分钟属于蛮久的时间了,不要太高估自己),当然无敌壮举是迟到2小时,噢不,是等一天最后发现压根儿没来!”至于没迟到的原因是,我说只要他迟到我就不请客,结果这厮为了蹭饭居然不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打车来了,还赶紧给我打电话炫耀。而最后也没来是因为,折磨他多年的神经性偏头痛,还有轻度低血糖,可是我能做什么呢。

然而奈何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同样有说说为证。

“有种人的存在,就是每年查成绩之前都要先跟他寻死觅活一哭二闹三上吊作得一手好死一番才敢查,这还不算完,要是侥幸有没挂科的,还得来一出范进中举才罢休,今年还直接包办查成绩了。”附带一提,他还特意把我勉强及格的60分,PS成58,我果然上钩。

“一起来膜拜真土豪!雅思硬着头皮拖到想转考,转考费420,土豪说给报销!当然前提是我明天出去玩。”我却万万没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当时只道是寻常,后来才发现那天是我人生的转折点,正如第一次见到他。

“你叫什么名字?”当时小马正好坐在靠窗的座位,抬起头,我只感觉一瞬间整个视野全亮了起来(其实我只是想形容脸幅员辽阔),就像太阳突然从乌云后出现。不过确实心想“哎这个男生长得还蛮清秀的”,还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气场。

那时小马风头劲得很,我很快目睹了声势浩大的娘子军前赴后继地冲锋陷阵,旷日持久。后来读到“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扑面而来的画面感,莫过于此。若非躬逢其盛,我决不相信有人单靠长相能炙手可热到这种程度。不过他也因此被我错误断定是个纨绔子弟、花花公子,跟我八竿子打不着,何况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头围大小正常的,而且玉树临风的那种。而他要非说玉树临风,也是路边五短身材的灌木(不知五短除了四肢还有哪里短)。而随着升入高中女生数量激增,更加盛况空前,简直是全民运动。有女生听说我跟他过从甚密,于是我也鸡犬升天了一阵。时任同桌就每天念经一般某人长某人短(所以到底是长是短啊)。是的,我应该早点说,小马长得很帅,甚至还曾有女生不经意经过他,却被帅得发出尖叫的事例。不过,本质上也是猥琐大叔,但幸亏不是萝莉控,否则我真要引以为耻的。

后来发生了太多事,但概括来无非是我青春期中二病血脉贲张各种荒唐甚至傻X地作,而小马明知我是个傻X,仍照单全收陪着我作,所以我就显得不那么傻X了。比如我年轻时颇爱给自己加戏,无故挑起事端,然后是小马出面帮我解决。有一个愿意陪你作的人是多么不容易啊。

其实谁都看得出来,和别人是纯友谊,唯有小马不是。所以他才会被我当成最好的朋友吧。现在想来,当时那种自以为天衣无缝的遮掩,也许就像是小学三年级模仿家长签名,其实只能瞒过智力发育不完全的自己。

那些年,小马匪夷所思地一直单身。我没问过,因为自以为是地懂得:你想要的,也大概只有我能给你。可是后来啊,我却只能写点什么让自己不那么难过。

穿校服嘻嘻哈哈的画面明明就在昨天

一转身,沧海变桑田

照片中西装革履的你显得人模狗样

眉宇间何似那时阳光下的少年

以为可以慢些长大

却只有我在约好的街角像个傻瓜

曾经八竿子打不着的爱情

此刻对着突如其来的她

眼泪止不住地流下

还有。

在见面是唯一联络方式的年代,我们整个夏天都一起虚度;

在连拥有自己的手机都是奢侈的年代,你借室友的手机,给我发了一条装神弄鬼的短信;

在用QQ的年代,尽管我明显是在无理取闹,但你没有一走了之,还是留下来一个字一个字和我长篇大论地争吵,不厌其烦;

在用人人的年代,我写下一篇日志,自夸每年你的生日我都理直气壮敲竹杠的光荣事迹;

后来,听说大家都用微信了,只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我的通讯录里,没有你。

还有。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当年背诵时,觉得真矫情,现在却字字杜鹃啼血。曾经好到我以为无论如何也不会走的朋友,竟然说散就散了。不过披沙拣金,留下的都是最重要的人。只是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倘若不曾见过光明。有的人像星星,多一颗少一颗,或者谁是谁,都无所谓,“关了灯都一样”;可是有的人却和太阳一样终究无可取代,只要一出现,其他人都隐没不见了,而缺了他,就像没有孜然的羊肉串,没有西瓜的夏天,没有喜欢的人的学校。

……

据说刚出生的箭鹰会把第一次睁眼看到的任何动物当成妈妈,终生相随不离不弃。而你,在那些幼稚的小男生面对喜欢的人还只会揪头发惹怒她的时光里,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的人,跟别人不一样。况且,在只有书本和作业纸的满目苍白的韶华,诚然不会多轰轰烈烈,甚至现在看来所有事情都很幼稚,但其中唯一一抹鲜亮的彩色,却显得更加耀眼。年少还不曾见过世界的我们,总以为不多认识一些人,怎会遇到更好的人。后来有的人却可悲地发现,原来是,不多见见世界,怎么会明白,原来最好的人已经遇见过了。

而今,纵使相逢应不识。你我都褪去了率性的少年气,被生活磨砺得饱经风霜了。因此,即使重聚首,也恐怕“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年少时确实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但遇到了,还是要感谢你,占据了我整个青春,使它们成为最好的时光。对了,因为这篇文章里有你的名字,所以显得我很不文明的样子。正好越写越难过了,听一曲《最炫民族风》舒缓一下心情吧,不过它对你来说还是太高雅了,你欣赏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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