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林产妇跳楼案,专业人士有话说

不是所有的悲剧都有凶手    -- 阿宝


关于榆林产妇跳楼案,专业人士有话说_第1张图片

前阵子榆林产妇跳楼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有人说甚至会推动一些医疗变革,比如剖腹产,比如医院的人文关怀。事件的真相我们已经不得而知,却有太多局外人妄自臆测,有的借此大讲女人生孩子有多么痛,有的大肆辱骂医院,认为医院该负主要责任,有的大谈生孩子一定要自己做主,不能由着老公和婆婆。。。如此种种,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猎奇的需求,对准你心中的痛点狠揉一把,让你觉得真心爽。

但是人们却忘了,事件的定性是自杀。这是经过专业人士鉴定后得出的结论。自杀者才是主要的责任人。

但是可悲的是,事件的双方却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舆论战的方式。家属一纸控诉,指责医院,好像产妇是医院逼死的;医院呢,拿出视频截屏,短期内占据了舆论高地,但很快又被指居心叵测,欲盖弥彰。其实,这个事件家属和医院都是受害人,再说一遍,患者是自杀。一个一心求死的人,是拦不住的。

事实上大部分医疗界同事都认为患者是死于抑郁症。

女人怀孕期间,激素水平的变化会导致情绪改变,敏感、脆弱、易怒,加上孕期辛苦,稍微不注意可能就心生郁结,觉得怎么就要千辛万苦的生孩子。

同男人一样,很多女人是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开始才真正开始有当母亲的感觉,怀孕中虽然也有感觉,但没有那么强烈,所以一时想不开也不足为奇。若是真生出来了,估计也不忍心带着孩子去死。

不要跟我说医生就该知道病人想自杀,及时治疗。抑郁症是很隐秘的,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发现,家属天天在一起都发现不了,何况是生孩子的紧要关口帮着接生的医生。而一个一心求死的人,她有一百种方法躲过别人的看管。

有些人就盯着一点,人死在医院,医院就要负主要责任。这种神逻辑我实在不能理解。照这么说来,如果自杀者死在学校,就该学校负责;死在小区,就该物业负责;死在商场,就该商场负责;那如果在马路上自杀呢,难道要城管负责?还是要路人负责?因为你没拦着啊。这明显是说不通的。

如果非要说医院的责任,那也就是几个方面:一、人力不够,看护不力。二、医院大楼窗户设计问题,目前很多大医院的窗户不是你想跳就能跳的。

有人反驳说,医院不晓得多招些人吗?说这些话的人,好像他们一说就能够调来几十亿解决问题似的。道理都明白,但事实上是,中国的医疗投入缺口如此之大,根本不可能做到一对一看护,即便是高度发达的美国也没有做到。

烧伤超人阿宝说了一句话:不是所有的悲剧都有凶手。

悲剧已经发生,我们要做的是尽量去补救,减少伤痛,而不是在产妇刚死就展开撕逼大战,是让死者安息,而不是在网上炒作的沸沸扬扬。

通常这种情况下,医院会在家属同意医院无责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人道补偿,但也许是没谈拢,引发了舆论大战,在双方走上舆论战场的这一刻,其实,就走向了双输的结局。最可怜的还是产妇,和那未出生的孩子。

其实,我很理解患者家属的心情,喜剧变成悲剧,带给他们的伤痛是巨大的。我也很理解医院的做法,他们是被医闹搞怕了,第一反应就是推责。

医生和患者,本来应该一致对抗病魔,却失去了相互的信任。一些不可触摸的原因,让本该在同一战壕的战友站在了对立面。

我不禁想起前段时间,某医院请来专业教练教医务人员格斗术;还有新闻报出,因为住院病人晚上回家休息,对其主治医生作出停职决定。

呜呼哀哉。

每出一则这样的新闻,我都深感压在医生头上的担子太重了:

医生除了要好好看病,还得管着不让病人回家,说好的以人为本呢?尊重病人需求难道不是最高准则?难道非要把病人捆在病床上?病人签署的离院知情书就像一个笑话。

医生除了要会握手术刀,还得会耍双截棍;

要治得了疾病还得打得过医闹;

在治病救人之前先得学会防身;

多么的可笑。


长此以往,会有更多的医生离开祖国,因为那里付出和回报更加对等;会有更多的医生选择换行,至少不用担心被砍;会有更多的医学院招不到学生,因为十年苦读终身学习换来的工作太不值了。

如此下去,终有一天,愚昧无知的人们终将承受代价。他们一边为打骂医生的凶者拍手叫好,一边已经将未来可能与病魔抗争的一线生机掐断。真正的权贵精英是不怕的,无论什么时候,他们总有办法。苦的是普通老百姓,那些心存善良的人们,却要同这些愚昧无知的人陪葬。

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我不想指责媒体,相信他们也觉得自己委屈。因为他们写的,很多人爱看。而他们的工作,就是写人们爱看的。

所以,从我们自己做起,不围观、不起哄、不造谣,多一些尊重,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客观,多宣扬一些正气,这不仅是帮别人,更是救自己,救这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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