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皆穷理约等于玩物丧志

书接上文。

这两期的内容辩论的焦点是小顾学长和守仁学弟针对朱熹的一些看法展开的。

话说小顾学长,来信说道,听说您对学生讲。朱熹关于“即物、穷理的说法也是玩物丧志”,关于“厌繁就约,涵养本原”等看法的书信,拿出来让大家看,并把这些书信称之为朱熹的晚年定论,我觉得事实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先扒一扒“即物、穷理”的来龙去脉。话说宋明理学中认识论的观点,是指接触事物而穷究其规律。源于《礼记·大学》的“致知在格物”。二程两个大牛呢,认为格物便是穷理。所以朱熹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他主张接触事物而穷尽其理。又认为理派生出万事万物,天下万物又体现着理,有一事物便有一理。因而,穷理便是穷究万事万物中的理,从而感悟本体之理。之后的陆九渊认为穷理在于明心,王夫之也谈即物穷理,所以,即物和穷理的涵义,“即物”是指对客观事物的考察;“穷理”是指对事物规律的认识。

下面来看看守仁学弟是这样讲的:

朱熹所谓的格物。就是指在事物中穷究事物的规律,也就是即物、穷理。我们是从诸多事物中寻求他们本源的规律,这是用我的心在诸多的事物中去寻求他们的规律,如此就把心和理一分为二,硬是分开了。

在诸多事物中寻找规律、寻找事物的理,好比在父母那里求孝道的道理。在父母那里求孝道的理,那么孝道的理究竟是在我的心中还是在父母的身上呢?如果真的在父母身上,那么父母去世之后,孝道的理在我心中不就消失了吗?

再比如,我们看见孩子落在井中,必然有恻隐之理。那这个理到底是在孩子身上还是在我内心的良知上呢?或许不能跟着孩子跳入井中,或许可以伸出双手援救,这些说的都是理。那这个理到底是在孩子身上,还是处于我们内心的良知呢?

从这个实例中可以看出,各种事物的规律都是这样子的。由此可知,把内心和物理一分为二的看法是错误的,把内心和物理硬性分开,各自为独立的一部分,这和孟子的学生告子,以义为外的主张,有什么区别?而告子的观点正是他的老师孟子竭力反对的。

我们说,重视外在的知识学习而忽略内心的修养,知识的广博是不得要领的。既然您都明白这些,到底为什么还坚持呢?讲朱熹的即物穷理也是玩物丧志,您还认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如果我讲的致知格物,是把我内心的良知放在诸多事物上。就能把握诸多事物的规律了。事物反应在内心的良知上,就是致良知。只是探寻事物的规律均能掌握,就是格物。把内心和物理合二为一。内心和理合二为一,那我前面所讲的朱熹晚年的定论,不言而喻还有什么不同嘛。

以上观点驳斥我就不说了,总之再一次辩驳,详细陈述心学观点。

补充一点体会,为什么守仁学弟认为朱熹的即物、穷理是玩物、丧志呢。我觉得与朱熹《近思录》卷二记载的:“ 明道先生以记诵博识为玩物丧志。”可能有一些关联。所以我觉得玩物、丧志是针对格物致知讲的,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玩物丧志,也不是成语故事中春秋卫国国君卫懿公的与鹤为伴,痴迷其中而亡国这样玩物丧志的典故。

你可能感兴趣的:(事事皆穷理约等于玩物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