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尊重所有真诚的自媒体

又要有一波自媒体人跳出来跟“自媒体”划清界限了。

原因是,keso老师在昨天的推送文章《内容创业这把虚火》里,将作为个人写作者的自媒体,向着断头台的方向推了一把。他认为,“自媒体很可能就是不负责做深度调查,但可以发软文的媒体,不负责平衡,但可以收费夸收费咬的媒体,自媒体就是底线更低的媒体。”

其实,在过去的两年里,自媒体的底线并没有抬高多少,唱衰自媒体也依然是一种政治正确。

为什么两年过去了,keso口中的这类自媒体依然没有死掉?因为,他们有自己的一套互信系统。

所有的变现方式,都是一种信任。而他们跟广告商达成了互信。

在他们眼里,订阅用户只是一个数字,数字越大换来的收入越可观。就像一方蓄水池,路转粉是流入,粉转黑是流出,池底太高只会限制最大容量。

而且,作为个人写作者,自媒体这顶帽子可以让他们不羞于赚钱,做一个像罗胖一样的自媒体,没太多限制,也少了顾虑和抗拒,收入自然也是衡量他们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

如果他们讨厌郭敬明,却又喜欢罗胖,我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不是在给信任定价,而是在透支信任。

真正优质的自媒体——他们并不将自己称作自媒体——是和订阅用户达成信任。这种信任当前最直观的体现,就是“赞赏”。得益于小额支付和移动支付的便利,用户乐于“赞赏”他们支持的内容生产者。

注意,我这里说的是“内容生产者”,而非“内容”。

陈序在《主编死了》一书中曾写道,“偏好选择和议程设置仍然是传播过程中的核心机制,仍然需要代理,只是代理方式不再是购买工业化媒体的服务,代理人不再是主编。”这种代理关系,在陈序看来就是由用户“赋能”而形成的一种“信托关系”。

作为去中心化的产物,自媒体这类“内容生产者”其实扮演了信息联结的“中继器”。而跟广告商达成的互信系统,显然没有与用户达成的互信系统更坚固。

套用keso老师的一句话,我尊重所有真诚的自媒体,他们值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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