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充电站工程及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充电站工程及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充电站工程及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QDJTLYFX-201804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 交通换乘枢纽智能直流充电桩(60KW,一机两用,21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生产;
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4、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5、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
7、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CA实名认证并网上报名成功;
8、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9、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4万元
B 交通换乘枢纽充电站工程施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资格证书;
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CA实名认证并网上报名成功;
7、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单位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的,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投标。 168.957978万元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 4月 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期除外);
2.地点:费县;

  1. 售价:A包¥150元,B包¥300元,售后不退;
  2. 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A包: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劳动合同、2017年下半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检测证书;
    (5)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6)进行网上报名。
    B包: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劳动合同、2017年下半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证件(含项目经理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度,需明细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6)进行网上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胶装留存,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
项目负责人:郝悦

手机\微信:176312415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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