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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新闻一看标题就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说的压抑感、无奈感和悲愤情绪,比如之前写过一篇时评文章《武昌火车站杀人砍头事件:别惊悚,你也可能杀人》。
不仅限于新闻事件本身的残酷和荒诞,这些看似离我们很远和不相关的生活事件报道,它的确发生了,而且直击我们敏感的心灵,将我们内心深处那些隐藏的脆弱、恐惧与不安一触即发。
平静的周末,被一则《辱母杀人案》的新闻打破。截止目前已有2000万网友参与该事件讨论。案情还在继续发酵。
事件很简单。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和他的母亲苏银霞被11名催债人凌辱长达一个小时。情急之下儿子于欢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为首的催债人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因失血过多休克而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该事件有三个关键词:凌辱、刺死、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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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几个细节来说说事件的重点:
一、凌辱的过程。
首先是对母子的辱骂,什么难听就说什么,“没钱不会去卖”。杜志浩还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的脸上,并扇了于欢一巴掌,还脱下裤子,把自己的生殖器往苏银霞脸上蹭......如此极端手段侮辱妇女长达一个小时。
若你是儿子,作为一个男子汉,看到母亲受辱,你是何感想?
二、关于报警。
路过工人看到这一幕,选择报警,警察到现场并没有制止讨债人对该母子的控制,只是说了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随即离开。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波动的儿子于欢奋力往外冲,被催债人拦下。暴力继续上演,于欢拿刀冲着围着她的人开始捅刺,一死三伤。而实际上,苏银霞在前一天已受羞辱了。母子俩拨打了4次110,还有市长热线,然而并没有什么效果。第二天,上演受辱升级版。
悲剧的发生,和警察没有关系?人在绝望的时候,会发疯,那是谁逼他发疯?
三、债务问题。
苏银霞是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因为公司资金困难,2014年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口头约定月利息10%。这个数值已经远远超过了最高法划定的年息36%的上限。后苏银霞陆续还给吴152.5万元,还抵押了房子,剩17万元未还清。吴某为此多次逼债,引发这起暴力血案。
此事件背后折射的是当下国内大多数中小民营实体企业的“借钱之痛”,还不清的高利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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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这是于欢案中最具争议的一点。对于此事件,你觉得于欢是“杀人犯”还是“捍母者”?
我们看看在古代,辱母事件发生是怎么处理的?
宋代乾道《四明图经》记载:“比舍有王寄者,富而不孝。二母各言其子,寄闻而衔之,伺孝子出,苦辱其母。孝子知之,恐贻母忧,默而不言。母既葬,斩寄首以祭母墓,自囚以告有司。”
翻译一下:有两个主角,一个是不孝的王寄,还一个是孝子。王寄趁孝子不在家,跑到他家里凌辱他母亲。孝子知道了,怕母亲担心,一直沉默不说。后来母亲下葬了,孝子跑去杀了王寄来祭奠自己的母亲,为母亲报了仇后投案自首。
那么,知法犯法又投案自首的孝子的结局是怎样的呢?
“和帝释其罪,召为郎,不就,以寿终。”
东汉和帝赦免了孝子的罪行,还召他做官,他还不干!
孝子很有志气!
回到我们的“辱母杀人案”。山东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却认为于欢不存在正当防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在情与理之间,判得是不是重了?!法律冰冷而理性,才需要法官。结果法官更冷酷。
所以,网友说“法官没有母亲,是天上掉下来的......”还有网友看了新闻,直接写了篇文章《当他的鸡鸡蹭到你母亲脸上时,你会不会怒起杀凶?》。
整个悲剧的导火索就是存在已久却难以被法律震慑到的灰色地带——高利贷,以及不受控制的催债方式,比如,暴力催债。
现行经济压力大,企业资金困难,企业家铤而走险借款高利贷。他们的口头约定月利息10%,已经远远超过了最高法划定的年息36%的上限。当企业家还补上钱的时候,就面临暴力催债。事件前一天,吴学占还让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说到高利贷,我还想起了前段时间很火的女大学生肉偿的放贷平台——裸条贷。催债手段各种各样,把家人门口堵住,堆满垃圾;住进欠债人家里;如影随形,人家干嘛都跟着......真是辛苦了催债人!
何时能有处理高利贷的明文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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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何在?
受害人一直处于人身限制状态。警察到场,既不干预、制止,也不详细询问,轻轻松松说了一句话,竟然就要走了。我想作为普通民众,看到这样受辱事件都看不下去,知道报警。这些警察同志的良心何在?!你们在吃空饷吗?!
要知道,你们是代表司法的公正与正义的!
而事实上,苏银霞在前一天已受羞辱了。母子俩拨打了4次110,还有市长热线,然而并没有什么效果。以至于第二天受辱升级。
警察同志,你们是否有渎职之嫌呢?
那些正义化身的警匪片是不是只有在TVB里有?我不学法律,也不懂。但不管怎样,做人做事都应有底线。法外,还有情与理。执法者是人,不是机器。你的智慧、你的人性若能在执法过程中体现,也不至于寒了那么多老百姓的心。
当然,我们不鼓励无限的防卫。私力泛滥和暴力泛滥一样,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只希望法律可以足够强大、及时保护弱小,让善良的公民们看到司法的公正。不然,悲剧将继续上演。
有时,我们会想为什么法律对待弱小和好人那么苛刻?是坏人在操控法律,还是法律本身有漏洞?
任何事物的成长都需要给予时间和空间。法治社会的健全也需要时间。既然看到了弊端,就应该尽快完善。希望这个过程能加快速度。
因为我们害怕。
不敢说唇亡齿寒,但我们害怕成为下一个受害人,所以选择站出来发声。
这个时代需要发声者。舆论是有力量的。用这个力量支撑起正义的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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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后续。
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得知这一消息,我们些许有了点宽慰。
辱母刺人判了无期。我们把祖国比作母亲。慈母恩重,情深似海。若祖国受辱,我们该怎么办?
家中的母亲、脚下的土地、自己的老婆,都值得用生命去保护。
静待结果,公道自在人心。哪天大家都对司法失去信任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问我,你遇到这种极端情况,你会怎么做?
我的答案和大叔一样。
我愿一死,换手刃辱我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