揍人手札(八)

又是复查的日子。来到医院,我对医生说:我觉着我已经痊愈了。

医生说这不是我自个儿能够决定的事,得经他的鉴定和确认。他让我动动胳膊腿儿,他好瞧瞧我到底什么个状况。

不是这个。我告诉医生说,是我的失忆病,就你说是精神病的那个。我以为它应该好了,要不我就根本没有精神病。

医生勃然大怒,将我骂得是狗血淋头。他在实习生们面前夸过海口啊,明明白白地说我患的就是精神病,脑震荡加失忆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我非得是精神病不可。我要是反口了,那置他的权威于何处呢?

你说不是精神病?医生质问我:那你为什么失忆?

我挠挠后脑勺,说:没准是我假正经?

假正经?那照样是精神病!医生笃定地说:我说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一念及此,我惊觉自己确实记起了不知多少前尘往事。甚至,我敢说我比自己挨闷棍前记得更深刻更牢固,我所经历的好事也好,坏事也罢,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的,仿如昨日。

我曾是好样的——不,应该说我一直是好样的——当然,我小时候是顽皮好动,活像个小霸王、小暴君,我胡踢乱打地揍人,有时也合乎道理地揍人,同我一片区的小孩儿里就没哪个我是没有揍过的。我顶得意的功绩就是我曾从我自己的巷弄揍到了别家的胡同,我将小孩儿们揍了个遍,比如说河童、棒槌和山参。我们是同一片土地养育的孩子,我将他们揍服气了,直喊我老大哥。这真教我心花怒放。有时候,他们也揍我,但总的来说是我揍他们,所以我从不觉得这样有何怪诞之处。我们是小孩子啊,那是我们光辉的孩提时代!

直到有一天,我瞥了眼墙头的老黄历,上头写的是:今日不宜打架。也许是忌打架?我记不清了,总之是红通通的,仿佛沾了血光似的,十分的扎眼。那时候,我已经变成了一个高中的少年人,老像小皮猴子般干架似也不合适了。我从此收了心,安分了下来。

彼一时,我发觉一切真是了无生趣。我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他们抽烟与我无关,他们喝酒是他们的事,他们找女朋友谈恋爱之于我却如无物,我光是觉着无甚意思。

我的确是这样认为的,他们的东西我不稀罕,我在乎的是别样的事物。比方说学习,我自觉全班第一,就凭他们那吊儿郎当的模样,及不上我百分之一。棒槌和山参倒有可能及我百分之一,那毕竟是我曾发善心赏予他们的小牙慧啊。如果说到武力,我好久不打架了,但我一个干他们一箩筐应当是绰绰有余的,我想。

秉持着如是奇想,我来到了人生的又一起点,大学。此一时,我的美好幻想便如泡沫般被吹破了。我莫名其妙被偷走了一年的好光阴。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通通印刻在我有关那年的记忆里。显然,我已经失去了它。我想不起它来了,每当我努力回忆往昔之时,残存于我脑海中的是玻璃来了,河童来了,大山来了,毛肚也来了,好像全世界都赶趟儿似的跑来了,他们无一例外是对我虎视眈眈的,好像我已经变成了他们的香烟、啤酒和女朋友。

他们中有的人我从不曾与其打过交道,比如玻璃和大山,更别提打过他们,但他们却傲然地站在我面前,我竟也晓得他们的名字。我这才确定我真的丧失了一部分要命的记忆,我得找回它,唯有它能告诉我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漫漫的遐思被医生那尖刻的嗓音刺了个通透,他问我我想起了什么。

我想起来我好像失忆了。我说。

对头!因为你有病啊,精神病!我们慢慢治。接着,医生问我说:跟我说说你昨儿个是怎么度过的,你还记得吗?

我就忙着割凉席啊。我说,天太热了。

还有吗?医生又问。

我想想。我说,毛肚来了。然后,他又一下子跑走了。我想他是被我割凉席拿的瑞士军刀给吓跑了,真个儿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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