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税务:浅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税会差异

2017年度已经结束,马上就会迎来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每年的汇算清缴工作中企业都会或多或少的产生税会差异,也就是汇算清缴表上的“纳税调整”项目,下面我们就讨论一下税会差异的问题。

一、什么是税会差异

 税会差异反映的是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之间的经济关系。税法与会计制度作为两个不同的领域,虽然存在密切联系,但由于各自目标不同、服务对象不同,二者之间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纳税人既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又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计算纳税,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掌握会计与税法的差异,然后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税会差异产生的原因

 税会差异形成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应是各种因素共同造成的,不应该过分强调某一方面的影响。税会目标的不同应该是其差异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其他的差异只是在目标差异前提下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已。

三、税会差异的分类

在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一般把税会差异简单的分为两种:1、暂时性差异或者时间性差异2、永久性差异。分类依据均可归纳为税会差异的能否转回性。一经发生,便不能转回的差异,为永久性差异;否则,是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

四、汇算清缴过程中常见的税会差异

   1、工资薪金(职工教育经费除外)——永久性差异

2、业务招待费——永久性差异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 。业务招待费税前可扣除金额计算: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以及加收利息——永久性差异

依据税法规定:凡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要对发生的业务进行判定。对罚款不能一律对待,要看性质。

   4、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永久性差异

   5、不合格票据——永久性差异

   6、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永久性差异

   7、研究开发费税法允许加计扣除形成的差异——永久性差异

8、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暂时性差异或者时间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9、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不同产生的差异——暂时性差异或者时间性差异

   10、职工教育经费——暂时性差异或者时间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1、计提的各类减值准备——暂时性差异或者时间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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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专家简介:张欣,女,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审计师,河北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税法理论功底扎实,富有挑战和创新意识,十多年来从事企业纳税辅导、涉税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内部资产债务审计等工作,有丰富的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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