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的基本形式 ——公文标题谈之一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叶黔达

    标题是文章的“眼睛”,是文章的“第一吸引力”。在机关单位常常要接触大量公文,处理公文的轻重缓急,总是先从标题来衡量。因此,必须重视公文标题的设计,做到正确、规范、切题、简明、醒目、得体。

      正确是指标题的内容与形式都要合法依规,符合实际。规范指公文标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公文的规定制作。切题,是说先要依据主旨确定标题,然后围绕标题展开文章内容。标题应直接揭示文章主旨,或者提示文章内容的范围,这是设计公文标题的依据。简明是指标题用语要简洁明快,不能拖泥带水。醒目是指标题要鲜明突出,有吸引力,比如《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地区治安保卫工作会议纪要》就比《××地区治安保卫工作会议纪要》好。得体则是说什么文种用什么类型标题有一定之规,不可乱用。

      有鉴于目前有的公文著述、有的专家学者讲课,对公文标题的使用有些误解误导,本文拟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办文实际,就公文标题的正确使用作如下介绍和阐述。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标题,通常采用以下形式。

    (一)公文式标题 

      程式性较强,表达平直,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常用公文类。本文后面将重点介绍。

    (二)新闻式标题 

      表现方式较为灵活,常用于简报、信息快报、总结、调查报告等等文种中。它又分为单标题(即单行标题)、双标题(即正题和副题、正题和眉题等双行标题)。多行标题公文中基本不用。

    单标题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说明式  又叫直陈式,如《科技扶贫帮助山区农民走上富裕之路》、《××县反腐倡廉取得阶段性成果》。

      提问式  如《如何坚持创卫成果?》。

      警句式  表示祈使、禁止、祝愿等意思,如《必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地段脏乱差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此外,还有引用式、对举式等。

    双标题的正题突出文章中心,副题(或眉题)说明文章内容范围(即四项式要素)及文种。如: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

        ——××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场办公会纪要

    中共××市纪委××××年第5号通报

必须坚决制止利用换届选举之机跑官拉票的不正之风

      (三)四项式标题 

      这是由公文式标题变通而成的一种标题形式,通常由单位、时限、事由(事项)和文种四要素组成,程式性也较强。常用于计划、总结,也变通用于法规和规章文书。如《××市民政局2017年精准扶贫工作计划》、《××厂2016年职工培训工作总结》。也可省略为三项、两项,但都必须保留事由(事项)和文种,否则这个标题传递的信息就极为模糊了。如《××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工作总结》《2017年工会工作计划》《“五一”“五四”文体活动安排》等,不能写为《2017年计划》《××局总结》之类。

      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章的标题,则通常用“适用范围(或适用对象)十事项+文种”的三项式。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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