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们说过:得到一样东西就必须舍弃一样东西,年少轻狂的我怎么可能相信,后来看到至尊宝在山洞中抉择,再想想我二十岁发生的事,发现这真是太残酷了。
在我二十岁那一年,我得了一种怪病,我记住一样东西,我身体上的某个成分就会离我而去。
我并不算很伤心,相反,甚至有点感到庆幸,我二十岁之前也曾是个好学的人,懂得比常人多些。
其实人生很简单,不过生下来,活下去罢了,村上春树说过:“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虽然有些断章取义但事实便是如此。
我并不畏惧死亡本身,只是...…可惜了那些爱我的人,对此,我很痛恨自己。
记得第一次发病时,我正在外出,忽然脑袋如同被雷击中了一般,先是感到头疼欲裂,然后我感到有一阵眩晕,感觉过去之后,我脑子不断回想起旧时的东西。
听说,人快死的时候,脑子里就会像放电影一样回忆过去,我的脑子好像在放电影,我要死了?我似癫狂的捂着头,天要塌了,地陷了下去,我随着地面裂出的空洞跌下去。
我睁开眼睛,看见便是床边的父母,母亲好像哭了,我捧着母亲的脸,我看见父亲不断抚摸母亲的背,呼了一口气。
那晚,我离开了医院,医生将病历单递给父亲,父亲也只是摇了摇头,便带着我们回家,我忘记家在哪里,也不知道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是否有我存在的痕迹。
我问父亲:“这是哪里?”父亲似乎很平静,反而母亲说话了:“从今天开始,你不可以记住任何东西,明白吗?”我很疑惑,可是内心的无力感使我又能怎然呢?
我记得这个病第一次发作是在两个月后,我迷路了六次,我背下回家的路线,替代品是我的味觉,我并未觉得事情的重要性,可是母亲怎么又哭了,我觉得他们有事瞒着我。
三年过去了,今年我正值二十三岁,年少的美好年级,我失去了两条腿,我并不觉得有遗憾,三年来我很开心,跟着父母去了很多地方旅行,都是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地方。
我跟父母说,不要破费去旅游了,我又记不住,有什么用。他们听不进去,依然这样做,原本家中只听母亲话的父亲,从我生病起就将重心转移到我的身上,我现在可以呼风唤雨,如同皇帝一般高高在上,我常常调侃自己是短命皇帝刘盈。
我一直以为我生病死的最早的应该是我,可是母亲竟然抢先一步,母亲很早之前就得了癌症,记得临走的时候,母亲还不断重复着她给我下的教条。
母亲抚摸着我的头,像是把玩一个艺术品一般,即本无存在价值,一会儿后,她留下我和父亲在病房,先是与父亲呢喃低语,父亲捧着母亲的头亲了很久,
之后,母亲招呼我坐在她的身旁,脸色越来越苍白,毫无一点生气,仿佛一具失去灵魂的皮囊,她说的话不多,可我不想听她的话。
母亲抚摸着我的头,声音微弱的如草原中的苍蝇扑朔着翅膀,说:“等我走了,你就不要记得我,不要记得所有,什么都不要记住,干干净净在这个世界中生活。”
我头上那只手停下了,登登登登的铃声响起了,时间到了,结束了,父亲发红的眼眶终于落下泪水,没有人说话了,父亲的泪水滴落在我的肩头。
父亲遮蔽着我的眼,不想我看到,我轻轻的说:“别忙活了,我记住了。”我不知道这会给我带来怎样的伤害,但是我知道母亲走了就够了。
如果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在我生命消失,我一定会拼了命去找她,誓死方休,一个人应该做到有始有终,我不想让母亲不明不白的离我而去。
而后的第二天,我终于失去了我的左腿,我对自己说,太值了,不是失去我的心跳。
我原以为我可以让父亲伤心,可是他却在一个夜里偷偷死去,我很失望,父亲一声不吭就离去,好似计划好的一般,留下一箱子钱和我的病历单。
隐瞒了我三年,至今才肯告诉我真相,我只记得二十岁前的事情,而后的记忆需要用代价换取,原本我的短暂记忆只有五分钟,现在随着记忆增长会越来越短。
今年我二十五,废人一个,短暂记忆仅有一分钟,只能靠写字与人交流,现如今每天怀着巨款,坐着轮椅去买醉街头。我确定在我二十五岁生日自杀,离我自杀还有一个月时间,我将以前从没经历过的事情全都尝试做一遍,令自己开心,最后一次。
其实好多人喜欢喝酒吸烟,不是为了耍帅,只是为了那头晕目眩的感觉,为了那一瞬间的抛开所有杂念的感觉,我便是其中一个人。
八月份的某一天,我还是和往常一样在酒吧里面喝着酒,我的模样看起来与众不同,但是我也是这里的老顾客了,没人会感到新鲜,不过新来的客人偶尔会望向我这边。
我翻看我手边的笔记本,找到我常到这酒吧的饮品,酒保也单方面与我混熟了,看到我来便端上我唱喝的酒,他说,今天没有软座了,你坐吧台旁吧。
我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了,我点了点头,于是他越过吧台将我抱上座位上,把我的轮椅放好。
我一边喝着一边与无聊的酒保聊天,我先拿出一本记人的笔记本在旁边对照着酒保的样子,然后再取另一本谈话的笔记本写。
就这样大概过了五六分钟,新的客人来了,酒保便过去忙活起来,而我身旁多了一个我笔记本上从未出现过照片和说明的女人。
女人看起来与我年纪相仿,染着一头金发长发,嘴唇则是涂的鲜艳的水红色,她似乎脑袋不太灵光,忽然趴在吧台上有时哭有时笑。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她说:“别哭了”一会后,我看见了她的脸,泪花和酒水铺满她的脸上,水滴从她下巴划过,很是可怜,她用手于事无补的抹了抹眼角的泪水。
她望着我无辜的说道:“你说了六遍了,有没有纸巾给我几张啊!”
我知道我的病又犯了,我摇了摇头,在笔记本上写着道没有,然后递给她。她又擦拭了眼角的泪水,破涕为笑道:“男生如果连纸巾都不带,女生找你借的时候,你连搭讪的机会都没有。”
她从包中拿出一包纸巾擦了擦脸,我用我的拍立得抓拍了她美丽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嘴里面不由自主的说:“别哭了。”
她笑了笑,于是抢过我认人的笔记本快速翻了又翻,疑惑的问道:“你是得了什么病?”我依然木木的待着。
霎时,我的拍立得导出了照片,我刚想触碰,就被她一把抢过,我懒得去管她,继续喝我的酒,她找来一支笔在上面写写画画,接着用我夹在笔记本上的回形针把她的照片贴在上面。
我喝着酒,一个笔记本递了过来,我看着上面的女人和我一旁的女人长的极为相似,我往下看,姓名:虞丹,相识于满月酒吧,小仙女一枚,该本子主人最好的朋友。
我望着她在聊天本中问她:“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接过笔回答道:“是啊。”
我写道:“为什么我从没见过你”
她回答:“因为你每次都忘啊。”我望了望写着我的笔记本,点了点头。
这是我与虞丹的第一次见面,同时,虞丹也教会我对人的理解更进一步。
不知道虞丹什么时候在我行程本上面写着每晚十点到酒吧和虞丹聊天,我没办法,只好每天屁颠屁颠到那里。
虞丹每天都会打扮的花枝招展来与我会面,唯一一次见到她清纯可人的样子是她领着她的男朋友和我见面,据笔记本上说,这是她的第53个男友。
虞丹每天晚上都会和她的不同男人约会,不过她与一般女子不同的是,她约会从来都是自己出钱,她本身就是一个公司的高管,自然不缺钱,按她的话说:“现在都女权主义当道了,谁还用男生钱?”是不是听起来毫无逻辑?因为本身就不能用正常逻辑思维来和她交友。
也可能是因为这样,她才会和我混熟,她是个工作强人也是个恋爱强人,我曾经见过她的手机通讯录,上面标列着一号,二号直至五十四号。我问她这是什么?她小声告诉我这是她交往过的男朋友,这种行为像极了一个感情猎人,蹭饭女。可是我听她讲起他们时,都特别认真,没有自豪的表现,相反,像是每个都谈了十年以上的了解。
第五十三号男人,资深文艺咖,平时不碰酒和烟,从不进出酒吧等场所,每天都泡在图书馆和公司,按理说,虞丹不可能与他有任何话题,可是虞丹很喜欢他,一改往日模样,换上了碎花裙,口红也不再是鲜艳的水红色,改为浅的不能再浅的橘色口红,带着几颗口味糖,每天去图书馆打卡。
不出意外的话,五十三号在第三天就被俘获了,而后的的日子里五十三号不知道怎么就和她分手了,那天她一直在哭,哭的比我们第一次见面还凶,我也不敢去追问,不过知道了她是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人,她为了一个人可以改变自己。
那天她哭着哭着忽然抬起头,问:“你有没有带纸巾?”我找了一下口袋,发现居然真的有,我递了过去,她擦了擦眼泪又点上几瓶酒痛痛快快的喝起来。
我回去之后看了一眼行程本,每天带纸巾给虞丹,不止这个余下的所有行程,竟都与虞丹有关,她把我所有的行程都改了。
第二晚,我正对着墙壁发呆,她正翻看我的笔记本。我的手不小心碰到了行程本,我下意识看了看。我就问她:“为什么我的行程全都与你有关?”她头也不回,快速接上:“因为我想你将我安排在你的生命里啊。”我一时间不知道改说些什么,时间一到我又开始进行无休止的发呆。
她说完好像意识到错了,猛然抬头,随后拿着笔在我的笔记本上面写写画画,接着递了给我,还是那句她说过的话,我写着,这是什么?她回复,我怕你忘了。
我不想和她有瓜葛,因为我怕她是受伤害的一方,于是我写:忘了就忘了,反正我明天都自杀了。
她又写道:明天我带你去玩,你在家等我,不许拒绝!
我疑惑的看着她,点了点头,第二天黎明迎来了惊喜。
首先,她帮我换上了一身西装,然后她开心的推着我玩了很多。我们去了动物园看了猴子,去和猪八戒模特拍了一张照片,去了游乐园玩云霄飞车,她偷偷地带我上去的,还有去了一片大草地,草地上面很安静,远处便是一处教堂。
在草地上她问我要不要一起死?我一脸茫然问:“自杀也组团?”过后我说写道:我在这里死吧,这里死,葬的快,而且省钱。她一巴掌拍过来,说葬礼钱我替你出,你现在不可以死。
旅行的最后一处是一个教堂,我们观摩了一场完整的婚礼,随后人群慢慢散去,就留下我和虞丹,神父忽然掀开帷幕,一个男子在附近拍摄,神父站到我们之间,她摇身一变,就换上了婚礼服,我的西装早在之前出门就换好了。
她从一旁拿出三本笔记本,那是我的一生,她深情地望着我,还没开口,我便抢先说话:“虞丹,我生了一场大病,你不知道我什么情况,我不能让你这样做。”她依然面不改色说道:“不,我知道,你的一生我随你经历过了”
我叹了一口气说:“你知道我今天要自杀吗?”她点了点头,我又说:“你可想好了,我说的话不会改变的。”
她招了招手示意神父,神父便拿出一对戒指,她说:“今天你可以死,葬礼钱我替你出,家属我当。”说完便取出一只戒指,跪下来给我戴上,戴完后,说:“你愿意娶我吗?”一切来的措不及防,我思想挣扎了一会,捧着她的脸,说:“好,我愿意。”她笑的很开心,我替她戴上了戒指。
神父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那个拍摄的男人留下了相机。我紧紧抱住她,像是宝贝一样不舍得放手,这一次,我的短暂记忆太久太久了。
因为我的大脑选择了记忆这里,这是变相自杀,我的眼睛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听到有人在撕心裂肺的喊五十四号,渐渐的,寒冷包围了我,我失去了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