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心里住着洛丽塔的男人们

其实现在对男人的审美标准跟以往已经大不同了。单说70年代,男人长相端正,国字脸,板寸头,身上要有肉。原来公司人事主管是典型的70后,公司的男同事“成色”基本一致,我们部门两个学美术出身热爱大裆裤运动服的实属异类。如今招聘想必也愈发困难了吧。那个年代的男生一边尝着改革开放的甜头一边缅怀先辈们的光荣事迹,心里装着的大都是有些格局的事,这种琐屑他们大抵是不屑一顾的。

现在便大不同了。上初中的时候,男生的桌膛里就已经有了梳子镜子。大学的时候听说南方的男生们懂得敷面膜做美甲,懂得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润唇膏。《失恋三十三天》里的王小贱大概就是他们的代表吧。这样的男生早就不以国字脸为荣了,瓜子脸,带刘海,皮肤白皙,侧脸俊美才是美男子。一个词概括,就是俊秀。有些男孩子竟然俊秀的盖过了一堆女生,真是没发活了。

喜欢整洁,懂得收拾并不代表就是娘炮,只是一种认真的生活态度罢了,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些男人顶着油腻腻的头发,挂着胡茬,牙缝里夹着菜叶鄙视那些干净美好的俊秀男生,呵呵。

我见过一些男孩子,有点小洁癖,心思很细腻,喜欢看书,有一个男生可以把红楼梦倒背如流,很是佩服。他们思路清晰,见识广博,懂得怎样说好听的话,知道怎样解你的心结。喜欢小猫小狗的美好,热爱日出日落的柔情,向往蓝天白云的洒脱,会为西塘夜里的歌声驻足,会走进鼓浪屿某家新奇的小店探寻。他们可能喜欢粉红色的被子,印着小动物的窗帘,会用针线盒给自己缝缝补补。这样的男子,闪着暖暖的光辉,勇敢的喜欢自己,喜欢心里面住着的洛丽塔。

我觉得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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