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书的时候,读《孔乙己》倒是没有多大的感触,只觉得他是一个迂腐落伍的可笑之人。慢慢地,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现孔乙己式的悲剧在中国现代社会比比皆是。许多孩子仍旧被家长们灌输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家长们见孩子们不好好学习动不动就说“你要不好好学习,将来只有扫大街的份儿”,那种对劳动的鄙夷让我想起了孔乙己不愿与短衫帮为伍的情节。
《孔乙己》是鲁迅在1918年写下的一篇短篇小说,讲述了深受封建思想荼毒的读书人孔乙己悲惨的人生,作者寥寥数笔却展现出了整个社会的世态炎凉,以咸亨酒店为社会依托反映出了人们的麻木不仁和冷漠。
孔乙己是社会的边缘人,他既融入不了自己渴望的读书人的上层社会,又不屑与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为队,造成了他孤立无援的境地,最后只得落得个悲惨结局。
孔乙己的悲剧源自他自己错误的观念
鲁迅是以一个孩童的视角来书写孔乙己的故事,这无疑让故事显得不那么凄凉。鲁迅在孔乙己出场以先,先是铺垫了背景,交代了短衫帮和长衫帮社会阶层的隔阂,一个是站在柜台旁边点酒喝的,一个是进到店铺的包房坐着喝酒点荤菜吃的。酒馆的规矩显示出了阶层的差距。
酒馆里的氛围是“叫人活泼不得”的,“唯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读者的注意力一下被孔乙己吸引,到底是怎么样的人才会让人发笑呢?
孔乙己一出场果然是与众不同,他是“站着喝酒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按理说,穿着长衫应该是到包间里喝酒的,然而他却是站着喝酒,说明他并不是个阔绰人。再往下读,他的长衫已经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这么一来,他的确是个穷困潦倒的人,然而即使是这样穷困潦倒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境遇,宁可紧紧地披着自己破长衫,也不肯换上短衫去做一份正经的活儿给自己讨口饭吃。
他虽然有份抄书的活儿,但是那微薄的收入恐怕还没那些短衫帮挣来的多,要不然怎么连书都买不起还要去偷呢?
短衫帮都敢取笑他,可见他的地位之卑微。社会地位是跟经济基础挂钩的,有钱人就是要有底气许多,而穷人大多都是低声下气的。所以,孔乙己的收入恐怕微薄得连短衫帮都不如。
就是这样的窘迫,他也要死命维护着自己破旧的长衫,不肯低下读书人清高的头颅,与广大劳动人民站在一起。
他到底是把自己看成了读过书的人,自认为与短衫帮的人不同,比他们高级,但是倒头来却被短衫帮们嘲笑。
要是他能够平等地看待劳动者和读书人,那么他就能放下架子融入底层人民的生活之中,而不是两边都不讨好。
孔乙己的悲剧源自社会的畸形
孔乙己的真名恐怕并不是孔乙己,他的名字是绰号,别人连他正经的名字都不知道,可见他在别人的眼里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孔乙己的悲剧跟他所在的畸形社会有关。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众人看见孔乙己脸上添了新的伤疤不是同情他而是取笑他,令他更加难堪,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如此畸形的社会是在啃噬着弱者的悲哀,把弱者当作跳梁小丑看待。
此后,孔乙己又到了丁举人家抄书,结果他又偷东西,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对未曾如愿以偿、同样身为读书人的孔乙己没有丝毫善意,反而是更加地凶狠地对待他。按理说,读书人习得孔孟的仁义道德多少会待人宽厚,可丁举人没有,由此窥见那时的上层社会对底层人民的冷酷,在他们眼里孔乙己的命不算什么,死了也不可惜。
社会是冷漠的,对孔乙己这样的弱者毫不留情,最终他到底是死是活谁也不曾知晓,更是没人关心,只有那个掌柜因为他欠着酒钱而挂念他何时还钱才多问了一句。
社会对弱者的冷漠和无情注定了孔乙己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