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一)官吏与百姓的关系

《少有人走的路》和《潜规则》,都看了第一部分的内容,最后还是选择先读后者。前者给我一种心理学正能量的反思,后给却给我了用另外角度看过往的历史。

潜规则(一):“身怀利器”、“老百姓是个冤大头”和“第二等公平”。

1、身怀利器

你我本是皆凡人,然而你获得了一个强大的“利器”——合法伤害权: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潜规则也就是随即而来,能说这是应征了为啥美漫中出现的:伴随着超级英雄的出现,必然也有超级恶棍的到来。

明朝大臣张居正的总结: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

“赇”:以贝相求,即权钱交易。有钱未必有权,但有权则钱必然道。通常“权”的诱惑少有人能够拒绝,而金钱恰好就是获取权力的一个“捷径”。

2、老百姓是个冤大头

老百姓,在权利体制下成为了最高效的牺牲品。每一件事情,每一次反抗,在过去权利体制下只会更加悲惨。交粮、号草、盗窃、刑罚、牢狱等都是人财两失的局面:贼开花、钦差费等。

3、公平是有等级的

“民习安之”的标准,是白交了驿草但不受刁难,这是比正式规定降低了一个登记的标准。

百姓对公平的幸福满足感来源于避免“合法伤害”。可是,拥有“合法伤害权”的官吏们的贪欲之心是越来越膨胀,想要实现他们强盗式的“第三等公平”。此等公平已经伤害到了本源,赶尽杀绝,才出现抗秦起义(陈胜、吴广)、太平天国起义、李世明起义等——你不然我活了,我也不会让你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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