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

1.参保人员

只要你是长沙户籍,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长沙市城乡居民,就可以参保。如果你的户籍不在长沙,只要取得本市居住证也可以参保。再有就是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和职业高中、技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同样可以参保。

2.参保费用

一般人员是18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15元/年,特困、低保以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可以免交。但要注意,按照规定,财政以每年6月底实际参保缴费人数,计算当年财政补助资金,所以7月1日后除了新生儿之外,新参保的人员和续费人员除了个人缴纳部分,财政补贴部分也要自缴,总额600元。

3.缴费时间

新参保人员可在工作日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从缴费90天后就可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了。城乡居民医保费都是按年缴纳的,续费的参保人员要在每年11月1日到12月31日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而大中专学生要在每年8月31日到10月31日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报销比例

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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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算方式

在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时,参保人员只需要凭借社保卡及身份证办理登记入院,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就可以了。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局和协议医疗机构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办理其他手续。

6.门诊报销

报销方式:在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这个费用就可以报销。你在就医后要认真核对结算单,并签字确认,留下联系方式后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即可。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给你治疗的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统一结算,不需要你跑来跑去办理其他手续。

报销比例: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协议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费用中,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比如,你这次门诊治疗花费7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有600元,自己需要支付50%,也就是300元,外加政策范围外的100元,共400元,医保基金支付300元。

门诊机构:你办理参保或者续保手续的时候,系统默认的就是你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作为你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但如果有需要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可以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医保手册,在我市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中选择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签订《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但记住一年只能有一次变更机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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