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25337-9/2019-00041 分 类: 部门文件/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东方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22日
名 称: 关于举办2019第十届“海创杯”海南创业 大赛初赛(东方赛区首届创业大赛) 的通知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关于举办2019第十届“海创杯”海南创业大赛
初赛(东方赛区首届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9〕32号)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举办2019第十届“海创杯”海南创业大赛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111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将2019第十届‘海创杯’海南创业大赛初赛(东方赛区首届创业大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新海南 共享新机遇
二、大赛目的
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精神,吸纳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氛围,把创业大赛打造成东方市的创新创业的一张名片。
三、大赛时间
2019年7月至8月。
四、大赛组织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共青团东方市委、东方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大赛组委会特邀企业、社会研究机构、创业孵化、金融机构、创投行业有关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五、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各类创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创业人员、残疾人、驻村扶贫干部、女性创业者等群体参赛。以团队参赛的其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六、大赛组别
大赛组别分初创组和创意组
七、报名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要求,参赛企业或机构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在历届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不能参加本届大赛。
(一)初创组参赛条件
(1)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参赛主体为在东方市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中小微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可带动一定就业岗位。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第一创始人委托参赛且为该项目核心成员。
(二)创意组参赛条件
(1)参赛主体为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创业且未注册实体的我市辖区院校在校生、社会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并在未来可带动一定就业岗位。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八、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地点
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地点:东方大道北九龙路17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报名参赛。
(二)报名材料
⒈初创组报名材料:《2019年第十届“海创杯”海南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一份、参赛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创业计划书简本》(附件2)一份、《参赛选手承诺书》(附件3)一份,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创业计划书》详本电子版打包发至所在报名地点指定邮箱(大小不超过20M)。
⒉创意组报名材料:《2019年第十届“海创杯”海南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一份、参赛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创业计划书简本》(附件2)一份、《参赛选手承诺书》(附件3)一份,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创业计划书》详本电子版打包发至所在报名地点指定邮箱(大小不超过20M)。
(三)技术支持
大赛有关新闻和通知统一通过东方市政务网,参赛选手可登陆浏览相关信息和下载相关报名材料。
九、具体实施步骤
大赛分宣传发动、计划书培训、启动仪式、初赛、路演培训、决赛、赛后辅导等7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组织报名(7月)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提升大赛的影响力和知晓度,邀请历届大赛创业成功代表、知名企业家和创业导师在我市举办创业经验交流沙龙和讲座,动员更多人员参赛。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
(二)计划书培训(8月)
组织相关创业导师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集中培训、一对一帮扶指导等,确保创业计划书顺利完成。
(三)启动仪式(8月初)
在市中心广场举行盛大的创业大赛启动仪式,邀请省市等主管领导出席,相关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创业导师、各乡镇、创业大赛选手,统一着装全部参加。
(四)初赛阶段(8月初)
初赛通过评审各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及简本方式进行,挑选出优秀创业项目晋级决赛。
(五)路演培训及彩排(8月下旬)
组织相关创业导师对入围决赛的参赛项目进行集中培训、一对一帮扶指导等,确保进一步完善创业计划书以及创业项目路演的PPT顺利完成,并进行决赛的彩排。
(六)决赛阶段(8月中下旬)
决赛采取选手项目展示、评委提问、选手答辩等方式进行。按分数排序评选出各组一、二、三等奖。
获奖项目由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推荐代表我市参加2019第十届“海创杯”海南创业大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七)赛后辅导
推荐参加省创业大赛项目,创业导师将进行新一轮赛后辅导,为参加省创业大赛做好扎实的准备。
十、奖励扶持
经实地核实、公示后,将对获奖项目给予奖金或奖状等表彰。
奖金合计15万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初创组:一等奖1名 奖金30000元(含税)
二等奖2名 奖金各20000元(含税)
三等奖2名 奖金各10000元(含税)
创意组:一等奖1名 奖金20000元(含税)
二等奖1名 奖金各12000元(含税)
三等奖1名 奖金各8000元(含税)
大赛共设优秀奖5名,奖金各2000元(含税),优秀组织奖2名,奖金各5000元(含税)。
此外,对于初创组获奖项目,将获得政府贴息创业贷款扶持,具体贷款额度根据项目情况而定。
十一、配合活动
(一)在我市电视台、报社和各大媒体上刊发赛事启动新闻及赛程进展情况报道;
(二)邀请历届大赛创业成功代表、知名企业家和创业导师在我市举办创业经验交流和讲座;
(三)对优秀创业典型进行系列报道;
(四)获奖项目将收入我市优秀创业项目库;
(五)对获奖项目,将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包括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协助办理创业贷款等。
十二、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创业计划书简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团队人员信息等,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修改。
(二)若参赛企业、项目、团队或成员有不符合报名资质情况,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破坏赛风赛纪行为,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三)参加比赛的企业和团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应在成绩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调查处理,并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四)大赛组委会保留对大赛规则修订的权利,并拥有对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何雨
联系电话:255845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方市教育局
东方市扶贫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东方市委员会
东方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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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告)关于举办2019第十届“海创杯”海南创业大赛初赛(东方赛区首届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3 参赛选手承诺书
附件2 创业计划书简本
附件1 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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