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思辨能力哪去了

学生思辨能力哪去了

黄传修

今天检查学生完成报纸测试题情况,有一道小题,“你从‘君问归期未有期’这一问一答中读出了什么信息?”学生答案基本和参考答案一致,“诗人羁旅愁思,对家人亲友的无比思念之情”。看到这个千人一面的答案,我感到真悲哀,学生的思辨能力哪去了?

于是我提示学生看清要求,“一问一答”,“谁问的?为什么问?谁回答?答得什么?”在这般提示下,再次提问王乐萱,答案还是和参考答案差不多。我走到她跟前,郑洪瑞说:“”王乐萱的可爱小手啊!”轻轻把王乐萱小手背抽了一下,“再思考一下”,再问冯一哲,看到王乐萱挨罚,吓得直接说:“不会。”更加受到奖励。于是我把前面提示又重复一遍,继续思考,让素有思辨能力的李元文回答,“从‘问’这个字还可以看出家人对他的牵挂。”是呀,就是这么简单常识性问题,诗人常年漂泊在外,难道家人就不挂念吗?为什么就只有诗人思家的唯一了呢?

还有答案中“轻佻浮薄”一词,居然参考答案都写错了,“轻佻”的“佻”打成“挑”,如此大量出版发行的试卷,出现如此误导的错误,其严谨态度哪里去了?

为什么就不能出现和答案不同的思考?为什么制定答案者不能做到准确无误?为什么明明答案错误,却依然迷信呢?看似是小问题,其实是大问题,《政治经济学》上说,社会形态决定社会意识,实在耐人寻味。

在学习《穿井得一人》时,我给大家讲述《吕氏春秋》“一字千金”的故事,这是多么可贵的严谨治学精神;曹雪芹著述《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这是对自己对读者多么负责任。

当然这种不认真严谨的态度还是其次,更可怕的是误导学生,使学生丧失了思辨能力和想象力,这件事使我想起一个故事,名字是《一桩奇特的诉讼案 》。

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上“OPEN” 的第一个字母“O’。这位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是藏拉小姐教的。”

这位母亲表扬了女儿之后,一纸诉状把藏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像力,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O”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劳拉三世幼儿园教她识读了这个字母,伊迪丝便失去了这种能力。她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赔偿伊迪丝精神伤残费3000万美元。

诉状递上之后,在内华达立刻掀起轩然大波。劳拉三世幼儿园认为这位母亲疯了,一些家长也认为她有点小题大作,她的律师也不赞同她的做法,认为这场官司是浪费精力。然而,这位母亲坚持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哪怕倾家荡产。

三个月后,此案在内华达州立法院开庭。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劳拉三世幼儿园败诉,因为陪审团的成员被这位母亲在辩护时讲的一个故事感动了。

她说:我曾到东方某个国家旅行,在一个公园里见过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一只完好无损。剪去翅膀的被放养在较大的一片水塘里,完好的一只被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当时我非常不解,就请教那里的管理人员。他们说,这样能防止它们逃跑。我问为什么?他们解释,剪去一边翅膀的无法保持身体平衡,飞起后就会掉下来;在小水塘里的,虽然没被剪去翅膀,但起飞时会因没有必需的滑翔路程,只好老实地呆在水里。当时我非常震惊,震惊于东方人的聪明。可是我也感到非常悲哀,为两只天鹅感到悲哀。今天,我为我女儿的事来打这场官司,是因为我感到伊迪丝变成了劳拉三世幼儿园的一只天鹅。他们剪掉了伊迪丝的一只翅膀,一只幻想的翅膀,人们早早地就把她投进了那片小水塘,那片只有 ABC的小水塘。

这段辩护词后来成了内华达州修改《公民教育保护法》的依据。现在美国《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1.玩的权利;2.问为什么的权利。这两项权利的列入是否起因于那位母亲的官司,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美国人非常清楚,这一规定,使美国在科技创新方面始终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也使美国出现了比其他国家多得多的年轻的百万富翁。

你可能感兴趣的:(学生的思辨能力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