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肤浅的文章

爱若让人肤浅,又是什么让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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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应该是一件肤浅的事吧。神出鬼没,抓不住,摸不透,正所谓“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想一个人的时候,脑海中涌现出来的全是软软糯糯的词汇。“豪放派”,也会成了“婉约派”,刀刀剑剑的江湖也成了莺莺燕燕的花间。

想一个人的时候,会暂时卸下了一身的武装。像喝醉酒的猫,一会儿原地转圈圈,一会儿东倒西歪,温顺得毫无攻击力。

想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成了最完美的编剧。哪怕只是心上人的一句话、一个表情甚至一个背影,都能脑补出一部大戏。若是真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那一定会更是千军万马、天翻地覆。

想念,是多么肤浅的事。甜得似糖,软得如云,温暖得像三月。

可是,当可以有一个人值得去想念的时候,谁还愿意去深刻?

也许,面对自己在意的人,恐怕没有几个人希望自己在对方心里的形象是潦草的。可是,当你开始在乎的时候,也许就慢慢地破坏了自己的防御系统,亲手解下了盔甲。

别人是欲擒故纵,你却欲速则不达,欲罢不能,欲语泪先流。

在乎一个人的时候,就想着那谁是你的一块肉,一根骨头,想想就会愉快或者会疼痛,仿佛每一分每一秒都息息相关。

于是,你失去了主动权。

你还是会写情歌,会写诗。可是已经没有了犀利的战斗力。你写下了花间的百态,活得雌雄同体。

你的笔下,变得甜甜腻腻,你只是不知所云的婉约高手。

或许,现实并不是你笔下的模样,可是你已经习惯了以梦为马,以字还粮。有几人读得懂作者的寂寞。

歌曲里这么唱着,“爱是折磨人的东西,却又舍不得这样放弃,不停揣测你的心里,可有我姓名?”

几番回合,几乎所有人都会败下阵来。

也许,所有身在爱中的人,都会显得那么庸俗,那么肤浅。想念得神魂颠倒,想念得如痴如醉,如三岁孩童。

好心人开始提醒:你,变傻了,好傻。

于是,你痛定思痛,决定保持之前的深刻。

据说古老的书里能找到解药,所以你开始寻章摘句,寻寻觅觅。

翻开了一本书,书名叫做《花间词》,翻到其中的某一页,赫然写着两行字: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爱让人异常肤浅,也异常深刻。当你决定想念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成了一颗红豆,爱与恨,终将刻骨。

也许一句话就可以反败为胜,可是观战的人已经远去。

有些人赢得了深刻,却输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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