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从学术论文到网络小说,从原创音乐到摄影作品,盗版、抄袭事件频发,严重打击了广大原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影响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例如,一旦诞生某爆款电视剧,那么同类型同题材的电视剧便会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带来的后果不是“百花齐放”,而是重复着同样的桥段同样的梗,玛丽苏剧、宫斗剧、杰克苏剧把观众都看吐了,没有产生一丁点创新与超越,只捧红了一个词——侵权。
举几个例子——
2017年1月4日,2016年热播的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作者秦简被11名作家联合起诉,指其抄袭200多部作品。该11位作者认为,在《锦绣未央》首次发表以来的数年间,在大量作者和读者的抗议之下,秦简仍旧不停止其侵权行为,反而又将侵权作品授权第三方改编为电视剧,影响极为恶劣。
《锦绣未央》剧照
不止《锦绣未央》,《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寻找前世之旅》都被指原著涉嫌抄袭,包括前两年的爆款《花千骨》、《后宫甄嬛传》也都有类似“黑历史”,并已经沸沸扬扬闹了好几年。
影视化简直成了网文的照妖镜,每有一部网文IP改编的电视剧大火,就被网友指出原著小说抄袭。
一个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是:文学作品、创意设计、音乐歌曲等一旦遭到盗版与侵权,维权过程曲折无比:举证难、时间长、成本高。
再举个例子——
2014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诉讼称,于正未经她的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他4方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并播出。
2014年12月5日,琼瑶委托律师诉称,于正的《宫锁连城》电视剧和剧本几乎完整套用了《梅花烙》小说和剧本,严重侵犯了她的改编权、摄制权,因此向于正等5被告提出2000万元的索赔。
2015年12月18日,《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琼瑶胜诉。
琼瑶起诉于正抄袭
从起诉到终审,耗时近两年,诉讼历程之艰难,已然在近600个日夜的努力与挣扎中昭然若揭。该案之难,难就难在法律法规上对文艺创作中的“借鉴”与“抄袭”难以界定。
抄袭现象屡禁不止、层出不穷,我认为不外乎三点原因:
一、虽然我国国家层面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已近初具规模,版权法律保护体系大体形成。但是在细节方面有待完善,比如上文所述“借鉴”与“抄袭”的界定。
二、作者个人版权意识淡薄,不尊重他人版权,盗版、抄袭成本。
三、受众鉴别能力低,面对一部作品,并不具备甄别原创与盗版的专业能力,某种程度上也为盗版、抄袭等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综上,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对盗版、抄袭的界定不够明晰,对违法者处罚力度太低。
国家层面的立法需要逐步推进,并且需要经过提出草案、审议等环节,是个慢功夫,急不得。
社会层面的版权意识普及,更是任重而道远,得多久?估计得九年义务教育那么久吧。
那么, 作为原创作者,面对屡禁不止的抄袭,难道我们就真的无能无力了?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力量,在“智慧保险箱”中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己的版权。
作为目前国内最为专业、权威、完善的的版权认证、保护、交易一站式服务平台,北京新传德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运用最新的“区块链”技术建立了国内认证数量最多、体系规模最大的数字版权数据库——“中国版权链”(即智慧保险箱),用户可以为其原创的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喜剧作品、美术作品、电影作品等申请版权登记,确定版权归属和证明,此证明具有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司法解释和司法证据的资格。
有了版权登记证明,即使被盗版、侵权、抄袭,创作者也能进行有力维权,它就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一杆公平秤。
智慧保险箱,致力于保护版权,十五年为百万件作品登记确权。
让原创的心血开出绚丽之花,让侵权的罪恶消弭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