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节课的内容是讲需求第二定律的应用。
需求第二定律的含义:随着时间的变化,弹性会逐渐增大,人们能够选择的替代方案和应对措施也更多。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冲击,有许多的成本,比方说有政府收税、自然灾害、人为灾害、还有很多的交易费用产生等等。
这些冲击和成本,在现实生活中,在人与人之间是怎么分摊的。内容都在这节课内有答案。
房地产交易税由谁承担
有自己办公司的亲们,咱们公司是不是还要为员工交养老保险啊。那么,你觉得这养老保险金到底要谁来缴呢?
还有政府规定我们在卖房的时候,卖房的人要交房产交易税,这笔税金是卖房的人付还是买房的人付?
薛老师一堆的问题你要怎么回答?
你是不是会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其实最终这些费用都是转嫁在买家身上。
但问题是,雇主为什么总有本事把他们的成本负担给雇员呢?为什么卖家他总有本事把成本推给卖东西的消费者呢?
税负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那么,实际上我们刚刚提到的养老保险、房产交易税、消费税,倒是是怎么样在卖家和买家之间分摊的呢?
看下图:
这张图里面有一条倾斜向下的需求曲线D,有一条倾斜向上的供给曲线S,这两条曲线相交的点是一个平衡点叫N。
在没有任何政府政策干预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均衡点就在N这个一点上。这一点上的均衡价格是P0,其均衡销售量或者需求量是Q0。
这时候,政府说要征税。征税的后果,是需求者要比原来付的价格要多,所以价格从P0变成了Pd;而同时,供应者他比原来拿到的要少了,能够赚到的钱从PO到了PS。
而这时候,整个交易量从Q0收缩到Q1。也就是说买家多付了前,卖家少收了钱,这两笔钱加起来就等于政府增加的税收。
图中,Pd到Ps之间的距离恰恰就是政府所征收的税率。A加B的总见面,等于政府的税收收入。
通过此图,可以了解政府征收税务的结果就非常清晰了。比如,我们政府要征收房地产税,结果会怎样?结果是买房的人要多付钱,卖房的人少赚钱,只有政府赚钱了。
曾有经济学,说我们房价太高了,建议政府通过收取很高的房产交易税来压低房价。这样的观点是不是完全错了啊,重水只会增加买房和买房人的负担,又如何打压房价?
供应者与需求者,谁承担更大税务?
那么,税务的负担到底是谁来承担?
我们前面讲过需求曲线上面的弹性处处不等,当然供应曲线上面的弹性也处处不等。
现在我们来假设,做一个简化的处理,把比较陡峭的需求曲线说成是比较缺乏弹性的需求,把比较陡峭的供应曲线说成比较缺乏弹性的供给,而平缓的曲线就代表他们都具有弹性。
看下图,
需求者承担税务的部分是上面的矩形,供应者承担的税务是下面的矩形,看需求曲线比较陡峭,说明弹性比较小,而供给比较平混,说明弹性小,这样的结果就是买家需要承担的税务要高。
再看下图,
需求曲线比较平缓,供给曲线比较陡峭,情况正好相反,卖家要付的税务就变大了。
现在再来回答文章开头的问题如下:
第一句是说这税务是双方共同承担的。
第二句是谁付的多谁付的少,取决于需求者与供给者,他们双方的相对弹性。谁的弹性低,谁对这份交易的需求更迫切,那谁就多付一些。
法律无效定律
政府额外的征收一笔税收,这笔税收实际上是由买方付还是买方付,取决于二者的相对弹性,而这个弹性的大小,跟政府的规定本身没有关系。
所以这个规律常常被称为“法律无效定律”。
法律为什么没有效果,为什么政府规定是谁付的,更实际上是谁付的,没有关系,它只取决于交易双方的相对弹性。因为究其原因,这就在于需求第二定律所刻画的基本人性,就是人是会去寻找对策的,而且时间越长,可寻找的对策也会更好。
用需求第二定律来套套我们生活中最熟悉的场景。比分说男女关系,两个人谈恋爱产生的一些交易费用啊,或者谁更主动找对方啊,谁迁就谁的生活习惯啊。这时候我们就能够看出谁更需要谁,谁的需求弹性更小一些。
还有,一般结婚时,是不是男生都要给女人买个钻戒啊,彩礼啊,这个是风俗习惯,规定了是男生要给女生买的。但今天课程学了“法律无效定律”以后,就知道了这些钱到底是谁出的就不确定了。正确的答案应该是,这个戒指是双方共同买的,谁付的钱多,谁付的钱少,取决于谁更迫切地想结婚。
课后思考题:能不能再举一个身边的例子,来说明税负分摊的规律。
从一个人的职场生涯来看,如果他是刚刚学校毕业,没有工作经验的,他找工作的弹性就比较小,工资议价就处于弱势方。但是几年以后他变成了这个行业内一个炙手可热的专家后,他的找工作的弹性就变高,工资议价就翻转处于强势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