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2关于理性的思考

关于理性的思考

       追求真理是人的自然倾向和精神的在世使命。然而何谓真理,或者说真理的本质是什么?真理确实性的基础是什么?人类如何赢得真理,他凭借的是什么?换个角度追问:真理到底能否为人所掌握,在多大程度上能为人所掌握?17—18世纪的哲学家们津津乐道于此。显然,这些都是认识论的基本问题,而近代哲学正是以认识论为其主要课题的。当然近代的哲学家们把认识论放到整个哲学体系的首要地位,本身已经内含着本体论的革命。

       令人无奈的是,在这些问题耗尽了哲学家们的毕生心力之后,结果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尽管如此,我们并没有理由认为他们富有热情的探讨和针锋相对的论争纯属徒劳,因为毕竟他们把哲学从天上拉回人间,即把自巴门尼德以后的古希腊哲学家所认定的人类无权参与的、超越的、外部的真理世界拉回人心(其本质是理性),从而为这门固有人文关怀的学问开辟了新境域。这确实是一场意义非凡的思想革命。而笛卡儿正因为开启了这场革命而被誉为“近代哲学之父”。

       面对完全无益于尘世生活的陈腐经院哲学,笛卡儿显示出坚决的怀疑态度,主张把一切放到理性的审判台上接受审慎的考查,并最终推出他的核心命题:“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在思想史上的意义是不言自喻的,只要对哲学史稍有了解的人对此不会不有所闻,即便他对这一命题的真实含义和来由一无所知。通过这一命题的确立,笛卡儿指明了“我思”是一切真理之具有确实性的唯一出发点。在“我思”中,“我”因“思”而立,故“思”即“我”,“我”即“思”。由此,笛卡儿实际上驱除了超越的客观思维之真理,而赋予纯粹思维为主体的内在性。现实世界的真理正是从主体思维中产生。对此,黑格尔给予高度却一点也不夸张的评价:

        从笛卡儿开始,我们踏进了一种独立的哲学。这种哲学明白:它自己是独立地从理性而来,自我意识是真理的主要环节。哲学在它自己的土地上与哲理神学分了家,按照它自己的原则,把神学撇到完全另外的一边。……在这个新的时期,哲学的原则是从自身出发的思维,是内在性,这种内在性一般地表现在基督教里,是新教的原则。……现在的一般原则是坚持内在性本身,抛弃僵死的外在性和权威,认为站不住脚。……勒内•笛卡儿事实上是近代哲学真正的创始人,因为近代哲学是以思维为原则的。……思维是一个新的基础。这个人对他的时代以及对近代的影响,我们决不能以为已经得了充分的发挥。他是一个彻底从头做起、带头重建哲学的基础的英雄人物,哲学在奔波了一千年之后,现在才回到这个基础上。

       可见,自笛卡儿始,认识真理成为只关乎人心的事,真理的可能性完全取决于人的主体思维。那么,人心是如何认识真理的呢?既然真理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人心与现实世界的一致,那么,这种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人心与现实世界的一致又是如何达到的?或者说人心通达真理的路途是感觉还是理智?

       实际上,笛卡儿的命题“我思故我在”已经提供了答案。其中的“我”,决不是感性的我,这个个体性没有生理学和心理学上的含义,而是一纯粹思维之“我”。在他看来,从这一不可再怀疑的自命公理出发,通过数理逻辑的推演,我们就可建起整个真理大厦。显然,真理确实性的根基完全在于理性,即主体纯思。笛卡儿坚持:感性经验是不可靠的,它在构成有确实性的知识方面作用甚微。针对这种唯理主义,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追问:主体之理性起源于何处;如果说从感性经验而来的感性认识不可靠,那么从理性推演出的知识就一定可靠吗?笛卡儿回答说:我们之所以可以信靠理性是因为它是上帝刻在人心上的先天观念,即所谓的“天赋观念”。这是近代理性主义的开端,但这种回答显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它引发了两种结果:一方面有以洛克、贝克莱、休谟为代表的经验论者起而反对唯理论者,另一方面有唯理论的后继者斯宾诺萨、莱布尼兹对笛卡儿的理论的修正和发展。

       我们通常这样误解经验论者,以为他们站在唯理论的对立面上完全无视理性对于人类获取真理性知识所作的贡献。其实不然。他们只是对唯理论者无视理性形式必须以感性材料为基础和出发点这一事实感到愤慨,而以一种突出感性经验的认识论来抵抗理性的至上性。唯理论者毫无顾忌地把纯粹理性作为一切知识和追求真理的逻辑起点,因为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神或上帝(尽管已经超出宗教神的藩篱)始终作为最高实体确保人类理性的可靠性,同时神或上帝也确保外部世界是合乎理性的存在。所以,他们坚信只要从纯粹理性出发通过数学推演,人类就能实现人心与现实世界的一致、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从而获得确定无疑的真理。笛卡儿有言:“除了通过自明性的直觉和必然性的演绎以外,人类没有其他途径来达到确实性的知识。”但经验论者看到了这种独断的唯理主义所隐含的危险,认为这种不依赖经验的纯粹的理性推演是无法获得具有现实内容的真理的,它只能留于抽象的形式真理(比如数学)。而自文艺复兴和新教确立以来,认识真理与尘世进步已经成为合二为一的事情。如果我们的真理只流于空洞的形式而不能揭示世界本身的真相,那么近代认识论就无法完成时代的使命。哲学家们如此热衷于追求真理性知识,其动力就依然是古希腊哲学家所谓的“纯粹的理论兴趣”。这显然是违背近代哲学的初衷的。

        正是因为意识到了唯理论的弊端,经验论者才重新开出认识论路径:给予感性经验以充分的重视,而对理性本身进行严格的审查。洛克指出:“我们的全部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的;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导源于经验的。”“凡是存在于理智中的,没有不是先已存在于感觉中的。”他甚至认为作为理性因素的普遍概念、逻辑范畴也只不过是在由“感觉观念”导致“内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反省观念”之积累。因此,“简单观念”本身所及的范围,就规定了知识所能及的范围。的确,洛克也承认心灵的能动性。但心灵的能动性就体现为它的抽象作用,而且由于抽象作用形成的抽象观念并没有在简单观念所包含的东西上再添加什么,所以理性抽象并不能达到对事物的本质认识,因为我们的感官无法感觉到事物的本质。这样,被唯理论者提到至上的理性认识能力本身的限度就彰显出来了,或者说,理性对于感觉的至上性就被取消了。如果说感觉经验本身不可靠,那么有感觉经验而来的理性范畴就更不可靠了。

       当然,洛克的这种反驳并不高明。因为姑且不论人类感觉到底可不可靠,就其在种类的数量上是如此有限(五种外部感觉)和感觉的范围是那么狭小(可视光线及可听声波都在一定的阈限之内)就令人不安甚至灰心丧气!更何况自然科学的发展已经向我们证实了人类思维的确能够掌握我们的感官不能感知的事物(如超声波、电磁波、红外线、紫外线等)。而且,实际上,感觉是无所谓客观性的。筷子在水中的弯曲和在空气中的笔直就其都是感觉而言,是同样真实的,至于它们两者之间的确具有的不同的客观意义(即反映光线传递之不同的媒介),则是由理智所赋予它们的。可见,各种感觉被赋予某种特定的客观性,依赖的还是理智之判断。

       笛卡儿的后继者莱布尼兹看中了洛克经验论的弱点,他提出了“单子说”。莱布尼兹的“单子说”从洛克的“白板说”那里得到启发,修正了笛卡儿和斯宾诺萨的理论,从而为理性主义重振雄风。但同样,在理性的客观性究竟起源于何处这个问题上,莱布尼兹也只能求助于上帝。由于唯理论者无法为这个问题提供令人信服的解答,所以我们仍可怀疑理性的至上性是否纯属假象。休谟也从洛克那里得到启发,并针对唯理论的痼疾,通过怀疑主义原则把经验论贯彻到底,从而不仅彻底解构了理性的至上性,而且为曾经令人骄傲的理性蒙上了阴影。也许这阴影本来就存在,只是被狂妄的人类忽视了!

       “休谟蹊径”起步于否定包含在经验知识中的理性(逻辑范畴)具有先天确实性。他抓住因果概念来展开自己的论证。因果关系之观念,在人类的自然知识中是普遍有效和必不可少的。这是一个基本事实,不容怀疑,但对于认识论研究来说,关键在于如何解释这一事实。因果观念的普遍有效性的根据是什么?是理性的先天必然性吗?如果是,那么,我们当能不借助任何对外部事物的感性经验而仅凭理性自身就从作为原因的事项中逻辑必然地推论出作为结果的事项来。理性能做到吗?休谟的回答是:纯粹的思维只在逻辑的形式范围内有效(从而产生数学知识),它不能僭越逻辑界线而妄图进入经验世界。这实际指明了纯粹理性在解释关于因果联系的经验知识上的无效性,或者说纯粹理性思维无法揭示人类关于外部现实世界的经验知识的客观真理性。比如,“火之燃烧导致水壶中的水沸腾”是一条经验知识。但思想凭借自身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从“火之煮水”中分析出“水之沸腾”来。我们可以从“三角形”的概念中必然地得到“一个只有三条边的图形”这一知识,因为“三条边”是本已包含在“三角形”概念中的。但我们不能同样地说:“水之沸腾”本已包含在“火之煮水”中。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事件,对其中一个实践的感知本身,并不能保证得到对另一个实践的感知。在这两个感性实践中,理性无论如何也发现不了某种必然的联系。假如在“火之煮水”之后,出现“水之结冰”的实践,这在理智看来,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在“被火煮着的水壶中的水结冰了”这一实践并不包含任何逻辑矛盾。同样地,太阳以往每天从东方升起,但明天偏偏就不升起来了,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呢?从纯粹理性的形式逻辑来看,这一点也不矛盾。可见,“我们如果没有经验和观察的帮助,要想决定任何个别的事情或推出任何原因或结果,那是办不到的”。

       这就是著名的“休谟问题”!它真是既惊人又难以对付!我们一向对于经验事物中的因果联系抱有不可动摇的信心,相信它是人类凭自己的理智所认识到的必然联系,现在它竟被休谟证明为与理智无关!当然,休谟并不因此怀疑对经验事物的因果说明的有效性,他只是否认因果观念来自理智。以此类推,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凡是构成经验知识的逻辑范畴都不能证明是源自理智的。

       不出自理智,那出自什么?休谟的回答是:出自在知觉活动过程中各个知觉状态之间前后相继关系的重复。这种多次重复造成被固定起来的联想律。在经验中起作用的逻辑范畴,其实正是这种联想律。他因而断言:“理性在这一概念(指因果概念)上完全弄错了。错把这一概念看成是自己的孩子,而实际上这个孩子不过是想象力的私生子。想象力因经验而受孕之后,把某些表象放在联想律下边,并且把由之而产生的主观的必然性,即习惯性,算做是来自观察的客观的必然性。”这种想象力所产生的唯一真理,归根到底就是:未来必定符合过去。自然科学——人们向来相信它是人类理性的成就一—归根到底也就建立在这一条其实是信念的真理之上。

       于是,休谟问题就把对感觉和理智的认识论研究引入对非理性的想象力的心理学研究。真理问题被转换为心理问题。我们其实没有关于事实的真理,而只有关于事实的心理习惯。把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归诸心理习惯所造就的信念,这就不仅彻底取消了理性的至上性,而且也取消了具有理性的主体本身。这一后果,对于近代哲学的内在目的来说是不可接受的。近代哲学不可能把理性与主体分开,因为当时的人们正是通过高扬理性使自己摆脱了上帝及教会的控制,从而获得主体人格的自由。也许这一后果对于休谟本人来说也不是可以轻松接受的,这恐怕有违他的理论初衷!因为正如康德所指出的:这样一来,理性的最重要的一些前景被去掉了,但只有这些前景才能使意志的一切努力有其最崇高的目的。

       理性陷入了一片阴影之中!


        参考书目:

       1.《西方哲学史》,罗素,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2.《人类理解研究》,休谟,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

       3.《哲学导论》,王德峰,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梁小明   范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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