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长弓兵在西方历史上曾经创造过许多战争奇迹,但是到了伊莉莎白女王时代著名的英国长弓逐渐被淘汰,一种新式武器开始普及到士兵手中,这就是火枪,但很快就出现新旧武器之争。直到1584年,一个步兵连里仍存有相当数目的长弓兵。这些士兵无论如何也不肯将长弓换成火枪,在他们眼中,火枪虽然威力大,但是操作复杂,远远不如长弓有效率。
其实早在1569年,英国步兵队中就已经出现了火枪兵,但当时数量十分有限。两千人当中仅有六十名火枪兵。而这六十名火枪兵在战场是起到的也只是后卫和恐吓敌人。在当时,很多人没有见过这种能发出巨大声响且“喷射黑烟”并且可以将人杀死的“生铁管子”,很多人以为这是魔法武器。伊莉莎白一世执政时期,强烈要求增加火枪兵数量。到了1573年时,伦敦团练中受过火枪训练的士兵已经达到三千人。三千杆火枪如果排成方队,统一发射的话,威力可想而知。
到了1588年,长弓已然明显的被遗弃,但仍有大批持弓的武力存在。这些使用长弓的战士一点也不羡慕火枪兵,传统的观念和骑士风度让他们鄙视使用火枪者。而且他们坚信祖先赋予自己的长弓可以让自己在打猎的时候,在不发出声音的情况下猎杀猎物,而火枪则会发出巨大声响,会吓跑猎物。
1588年西英海战后,英国枢密院下了一道重要命令,要求将长弓在英国国技中取消。该命令规定未来长弓不再作为任何郡的常备团练中士兵的法定武器。以后所有的“射击”部门的制式武器是火绳枪、鸟枪、重型火绳枪,沿用三百多年的长弓至此吹响了熄灯号。
但这样一来,那些长弓士兵不干了,他们纷纷要求来一次决斗,看看到底长弓能不能胜过火枪。并且长弓支持者约翰史密斯爵士还与支持火枪的罗杰威廉斯爵士发生过激烈冲突。两人在街头演讲,一方宣传长弓的好处,一方则宣传火枪的优点。
约翰史密斯爵士支持长弓的论点有六:
第一点:一个训练有素的长弓兵会比火枪兵射得更准,并且后者只能在极近的距离办到。当一个好的长弓兵能在一百五十码至两百码的距离击中目标时,火枪兵只能在一百码的距离击中。(注:当时的火枪确实杀伤距离很近,而且弹丸在发射后,会发生跳动,不能造成准确杀伤力)
第二点:长弓的结构简单,而火枪却极为复杂,而且会有很多原因导致故障,如堵塞或脏污,且必须由专业的枪支师傅进行维修。潮湿的天气会让火药威力消失,大风天气又会吹熄火绳,或将火苗吹进火药,造成自己伤亡。
第三点:在战斗中除非是老练的枪手,否则火枪很容易操作失当。例如忘记填塞固定弹药的填充物等,约翰史密斯爵士曾亲眼见过子弹从枪口掉出来。
第四点:火枪兵只能排两排,而弓兵则可以排六排,最后一排可采大仰角射击。
第五点:比起长弓,火枪明显要重,因此在行军时会造成士兵疲劳,半个小时的激烈交火后会让士兵的手不稳。
第六点:最重要的就是射速,长弓兵一分钟可放六箭,而火枪兵则需要两三分钟才能放一枪。
韩福瑞巴威克爵士也用了六个论点来回应约翰史密斯爵士:
第一点:不要迷信长弓兵,他们已经没办法射那么远了,“弓道”早已不复存在。
第二点:坏天气不利于火枪,但也不利于长弓,雨水会使得弓弦松弛,在潮湿地区行军会使箭羽脱落。
第三点:长弓兵也会像火枪兵一样,在作战中紧张。他声称自己曾亲眼看见长弓兵由于太过紧张,以致搭箭时拉不满弓弦,为的只是尽可能多放箭,但这样一来,根本造不成什么伤害。
第四点:当长弓兵列队超过两人时,后排没法真正瞄准,结果可能什么也射不到。
第五点:长弓兵虽然比火枪轻,但是需要将弓拉满就需要很大力气,而火枪兵只需要将火枪端起来射击就可以。
第六点:火枪在不断改进,士兵也在不断训练,一个数量的枪手已经能在一小时内开四十枪,而且射速在未来还会增加。在战场上,五百名火枪兵足以胜过一千五百名长弓兵。
最终双方胡不妥协,两人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纠集支持者,一方拿着长弓,一方端着火枪,在一片小平原上进行比试,到底看看哪一方更厉害。为了不杀伤对方,双方各自将武器做了改动。经过一上午的比试,最终结果出来了。明显弓箭手,更胜一筹,确实在一些环境下,弓箭在发射速度方面要胜过火枪。
但当第二次比试时,火枪却胜过了长弓。因为第二次比试是在寒冷天气下进行的。在天冷的环境下,长弓兵很难保持体力,很少人在两百四十码至两百八十码的距离还能杀伤敌人。但火枪兵只要还能握得住枪支,照样具有杀伤力。
虽然证明长弓并不是没有作用,但是1595年的英国枢密院令使争论的结果倒向了火枪派,长弓兵不再列为团练项目。并且要求普及重型火绳枪。
这在当时可算是一种重武器,比普通火绳枪更长更且重,需要两个人才能操作,并且在发射时需要利用叉架架住枪管,因而导致更复杂的操作,但优点是射击更加准确。不过有个致命的缺点,就是这玩意很容易“炸膛”,不少士兵因此丢掉了自己宝贵的手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