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尊敬的胡知之女士,诚邀你参加路明明和越青的婚礼。
古青青拿着烫金请帖像是拿着今日时报似的,很要大声的读者,字字入心,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路明明要结婚了。
胡知之一把抢过青青手里的请帖,声音几乎是带着沙哑:“古青青,我是让你来作参谋的,不是让你来拆台!”然后白了她一眼,视乎是前几日还拒绝了陌生人的好意,说着心中有王子,白马丢了。然而后来,大概王子其实没有马,他只是不喜欢你了而已。
“所以你急匆匆叫我过来的重点在哪?礼金还是你要去抢亲?”古青青一脸无辜的看着胡知之,“这就是所谓的男朋友结婚了新娘不是我,你最喜欢的歌。”
胡知之长嘘一口气,毕竟她讲的罗曼蒂克的爱情史还没完结,男主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不是女二,不是小三,居然是个路人甲。想想这人设,想想这情节,无论是怎么说怎么看,这,不合理啊。
“得了吧,我是在想他是如何做到把我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硬生生的安上了女士的头衔的。”胡知之把手机的请帖不耐烦的打开又合上,像是吾皇万岁阅奏折。
“难不成还是胡知之小姐,嗯?小姐。”
一旁的小明竖起了耳朵,果然男的都是敏感动物,连狗都不例外。
1原来是渣男啊
小明是一只沙皮狗,就是那种满身皱纹的公狗,比较丑,让你大概你会选择田园犬的狗,没有针对狗种的歧视,只是外协的看法。买了11个月零三天,我告诉他讲是路明明的儿子,当然不是她的,毕竟所谓女主生不出来这么诡异的品种。这是女主的优势,我给的。
可怜了小明,见所谓爸爸第一面居然是他的葬礼,哦不,婚礼。
胡知之再次给小明讲它爸爸的风流史,估计是听得入迷了,开始嗷嗷,大家都入戏了,讲的越大声,它嗷嗷越大声。后来跑了,从胡知之脚下,是的,她踩着了它的尾巴。
大概是我们高估它了,无论它有没有真的在认真的听讲,末了,它还不是一条狗,仅此而已。
“我听了你无数次浪漫,结果你给我个他结婚的消息,胡知之,作为宅男收割机的闺密,你觉不觉得可耻?”古青青抢过请帖,随手扔进了垃圾桶。
“可是我觉得和他的名字能在一张请帖上其实很不错了,毕竟把女方的名字改一改还可以收藏。”胡知之溜过去,从垃圾桶里捡起请帖,吹了吹。
用点收买眼泪的话来讲胡知之是可以冠以痴情女的名号的,但是从实际上,她不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怂逼,罢了。大概讲她和路明明的故事的时间,比他们真正在一起的,还要久。她在等路明明,一直。
古青青看她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也有点心疼。比较平日里胡知之都是很要强的主儿,人前称之为女汉纸,拼命三郎。人后不过是个爱恨闷闷的悲观者。尽管在爱恨里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可若真是真真切切遇见了,爱恨两难。
在爱情里,古青青是个不折不扣的赢家。她有所谓不同于网红的脸,分辨率很高,桃花眼,带着红晕,似醉非醉。而且有着165的个子,不高,但是胸下腿的搭配让她看起来非常高挑。不仅仅是外在优势,内外也有,她敢爱敢恨,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翻脸。
可,胡知之不同。
她长的一般,因为157的身高只能被称作长的乖,可爱,云云。介于受欢迎的156和158之间相当尴尬,于是官方身高158。这个官方,是她自己的立场。
没什么特殊,除了脖子上有颗痣。还有,婴儿肥的大脸。
真的很路人。
而且这不是重点,从小就唯唯诺诺小心翼翼的她,最多的是不敢,是怂。所有的都忍气吞声。没有心机,没有计谋。大概古青青也是心疼了她这点。
所以古青青说,那我给你去抢亲好了。
渣男,呸,路明明的婚礼是在一个比较高档的酒店的,毕竟他是好面子的,非常。记得以前他和某三在一起就是因为收了无休止的礼物,大概敛财让他看起来很有面子,其实才是最没有面子的事情。
那天胡知之穿了条黑裙子,长的,但是宽松,大概是蓬松,让她穿出宽松的感觉。以及一双内增高。粗糙如她是不会高跟鞋的。
她们被分在离红毯比较远的那桌,大概也是真的不想看见她们吧,所以差不差人,大家也没怎么在意着。新娘是由伴娘牵着的,然后古青青路过新娘,顺手滴了红墨水,也许是倒下去的,反正很多。司仪各种卖弄,何种调侃。大家的目光都在台上。
直到后来父亲牵着她走,大家才议论纷纷起来,尽管议论,却也是窃窃私语。
所以古青青就吼了声:“新娘子今天双喜临门啊。”
新娘自是恼怒,无地自容。也许连她自己都信了是自己的亲戚来了,也许不信。她瞪了古青青一眼,哭着跑出去了,当然是,跑到厕所。
然后剩古青青哈哈大笑,以及,惊措的嘉宾,甚至新郎。新娘的内亲跟了去。胡知之一直拉着古青青,给她使眼色。
新郎没去追,大概他也觉得丢人。
果然是渣男啊。
2我的狗你也要啊
平时机灵的司仪也不知所措起来,一边平息嘉宾,一边让新郎去追。
胡知之给路明明发了个短信:
你好,你还好吗?
“滚。”
果然,他是无情的。胡知之将杯中的饮料一饮而尽。
其实安顿好情绪婚礼仍旧是可以正常运行的,不会因为什么停了下去。有的事,你越是控制,就越是不可遏制。
所以看着新人的宠溺眼神,胡知之眼里满满的都是泪。那个曾经幻想无数次的画面,末了,倒是给了别人婚宴。
她不记得司仪讲了什么,一会跟着别人的笑大笑,一会随着掌声大哭。她这辈子什么都无所谓得失,除了路明明,她觉得是她胡知之一个人的,永远都是。她忘不掉,她放不下,明明知道没有结果。
路明明敬酒,说:“胡知之,我敬你一杯,愿我们再无恩怨。”
“可我愿你恨我,你厌我,你怎样都行,可若是真真切切的要忘了,我真的会手足无措。”
“真的路明明',我喜欢了你8年,如果现在你拿着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会说,路明明我喜欢你。”
“可是有什么用呢,你根本就没有喜欢过我,一直都是我一厢情愿!”
胡知之泣不成声,几乎是在咆哮着。古青青也是一愣,她不知平日里畏畏缩缩的胡知之,竟然有如此大的爆发力。越青愣了一下,她说:
“胡知之,你该知足了。”
“伴他以歌的人是我,陪他放火的是我。你这一生只单单说着爱他,你凭什么来和他在一起?”
“我爱了他十年,赤裸裸的十年啊!”
路明明拉住了泪汪汪的新娘,爱怜地拭去了她的泪水,然后声音低沉的说,“胡知之,好自为之吧。”
世界上两件事最悲伤,爱不得,恨不能。
胡知之喝了很多酒,古青青一旁拉不住也陪她喝着。一杯,两杯。最后两个人被同学带走,唱歌。
让后胡知之就唱了一首小幸运。
她说,你们知道最大的悲伤是什么吗?是我一直生活在错觉里。我天生五音不全,还夹着口音,可每每喝醉的时候我就喜欢唱歌,我觉得我应该唱的特别好听,然后别人都会让我闭嘴。我总是会觉得路明明他忘不了我就像我忘不了他,我拒绝了所有追求我的人,我以为只要我足够优秀,他就会看着我的努力。
是不是很好笑,曾经你们眼里的没心没肺的胡知之居然是个多情的人。
然后,有人就讲了一个故事,关于越青。
越青是路明明的初中同学,当时是很要好的朋友,可以说是超越爱情的友情。路明明是个闷闷的男孩子,浅棕色的眸子总是带着忧伤,而且他长的白净,有人讲是娘炮。尽管他有六块腹肌。
越青喜欢和路明明在一起,她说路明明是最单纯的男孩子,没有心机。
直到后来路明明和胡知之在一起,爱的莫名其妙的两个人,要么死去活来,要么各不相干。
后来不欢而散。
碍于面子,谁也没有服软。路明明果断选择了美术,从此消失在大家的视野。路明明在夜里哭,越青去安慰,路明明喝醉酒,越青去扶他。那段时间,都是越青。
后来画室里的女孩有追求路明明的,他答应了,然后把她甩了。
因为胡知之知道了,她说路明明,我以为我们还有机会的。
后来尽管是甩了,他们也没机会了。分了就是分了,回不去了。
后来路明明也有耍过几个,她不太清楚都是听别人说的。最后居然和越青结婚了,大概是他真的厌倦漂泊。
胡知之鼓起勇气发给了路明明:
如果我能爱的浅一点,也许就没有那么多的分别理由。
良久,接到了一句话。
“我忘不掉了,可我也爱不起。”
3我喜欢那个眼眸深邃
第一次遇见路明明是在高二,那时候知道有这么一个人,闷闷的,字写的很好看。但是胡知之近视,看不得清楚,也没有太在意。后来换位置,坐的离得近了,便看的真切。
浅棕色的眸子,眼皮褶皱恰到好处,有点像桃花眼,泛滥着春光。手比女孩子的修长白皙,像一个儒雅的书生。
可他并不是,游戏是一流。却也有着六块腹肌。反正,都是胡知之喜欢的类型。
你不知道,在胡知之看来,能见着他,真真切切的看着,就是一种享受,赤裸裸的色诱啊。像是看见了自己的爱豆,恨不得扑上去,像是,饿狼扑食。
“喂,呆子。”
路明明叫她,她一愣,然后更加懵了。
只呆呆应了声,啊????
咻。老师一个粉笔头扔过来,从胡知之宽大的胸口顺下去,卧槽,技术简直好的不要不要的,也许你认为这是假的,等你让你老师亲自试试,一扔一个准。
“你是又在睡觉了,还他妈考不考大学啊胡知之,看你那个成绩?不及格啊大妹子,睡睡睡,地球都叫你睡垮了,知道不?”
英语老师是个地道的80后愤青小生,在我们那个耿直的地方,一个女的爆粗口并不奇怪,我们称之为女汉子,当然粗口不是脏话,具体分不清,可大概,就那样吧。
可她发誓,她没有。
“她说我没有。”然后全班哄堂大笑。没人知道她干了什么,反正,大家都觉得她睡觉了。
还有,睡觉的人,从不会承认。
毋庸置疑这些个所谓的理论和常识也是有一定用处的,比如,拯救了我们女主这个所谓的自尊。
课,依旧在上。
咻,一个纸条飞到脚下,打开来:
喂,你真傻啊,老师都看了几次了,你你你。
“谢谢,不过你的提醒来的,早。”
那到底是睡了呢,还是看着路明明,搞得她自己也迷迷糊糊的。
“得,不跟你贫,好好听课。”
“嘿嘿,那我还得感谢你哦。”
然后,他居然没有回了。果真是个傲娇的孩子,不过并没有什么卵用。胡知之更加确定一件事就是,路明明,老子吃定你了。
下课的时候她凑了过去,盯盯路明明,生怕被抢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