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

《洛丽塔》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

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纳博科夫《洛丽塔》


半年前,我在Top50的书籍推荐排名中发现了他。

据说,他是一本关于恋童癖的文学;

据说,他是弗洛伊德的一份“病例”,是精神病学界的经典之作;

据说,他还是禁忌之作……


而半年后的今天,我只是把他当作一本普通的书来看,与往常无异。

比起恋童癖的说法,我更愿意把他称作为一个大叔爱上一个萝莉的故事……

没有什么是沉重的,轻松一点,并没有什么不好。

其实在读到第二章的时候,我就想放弃。我闭上眼睛想象他的结局。

在生活里。

在睡梦中。

我熟悉他的每一个脉络,每一次呼吸。他的颜色,他的心跳。甚至于他的做作与套路。如果说他是一座迷宫,那么那些机关和暗道是我亲手放上去的,不是为了围困别人,仅仅为了解救自己。

所以。

他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是尽管有争吵,尽管言语粗鄙,尽管吹毛求疵,动不动变颜变色,尽管这一切都卑劣、危险、根本无望,而我却仍然沉醉在我自选的天堂里——天堂的穹空布满地狱之火的颜色——但仍然是天堂。


她是洛。她只有十二岁。她是褐色的。

我是亨伯特。我喜欢她。为了接近她,得到她。我和她母亲结了婚。那是一个令人作呕的寡妇。

她不该存在,她是一切的障碍。

她该死。

她死了。


就在一刹那,我和洛。我们疯狂地、笨拙地、毫无羞怯、痛苦难忍地相爱了。我爱她,我是个怪物。但我爱她。我卑鄙无耻,蛮横残忍,等等等等。但我爱她。我爱她。

她在斑驳的阳光下每移动一步,都似在我卑劣的身体内最隐秘、最敏感的弦上拨响一声。

她撕碎了我的心,撕碎了我的生活。

而后是懊悔,是哭着赎罪时刺心的温存,是卑躬屈膝的爱,是感情修复时的绝望。

我望着她,望了又望,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我最爱的是她。可以肯定,就像自己必死一样肯定。昔日如花妖冶,现在只剩枯骨还乡。苍白,臃肿,混俗,腹中有别人的骨肉。但我爱她,她可以褪色,可以凋谢,怎样都可以。但只要我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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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知道,对她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无知的游戏。那是天堂的监狱,黄色的窗罩垂落在地,创造出威尼斯清晨的幻境和阳光灿烂,而实际上,那是宾夕法尼亚,下着雨。

夜生活是世界性的和成熟的。

离我和我燃烧的生命不到六英寸远的地方就是我模糊的洛。

我用那令人狂热,令人畏惧的未来的咒语去试着辨识我心中的雌鹿,它在我自己邪恶的森林中战栗。这残忍的动作就像坠落的流星扫过密谋罪恶的暗夜。生出一出恐怖无声的芭蕾。

她是洛。她可鄙、粗鲁、坏透了。可我爱她。

我在想野牛和天使。

在想颜料持久的秘密。

预言家的十四行诗。

艺术的避难所。

这便是我与你能共享的永恒。

我的洛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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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洛丽塔是那只被钉在墙上半死不活的蝴蝶,他要她活生生的人生变得动弹不得。他要给她动态的生命以静止。她的独立不具有任何意义。唯有透过牢笼的栏杆,她才有生命。她一次又一次在亨伯特错乱而又失焦的眼神中演奏着属于他们的最愉悦而又最无望的和歌。


有人又说,她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像《飘》,像《情人》、像《霍乱时期的爱情》。而我觉得,她更像《包法利夫人》。那是一颗滚烫炽热的欲望,是一个烫手山芋。她把它抛出去,平地炸出一声雷。


很遗憾,看到最后,我才发现我看的是删减版的。没有结局。

听说,她离开了他。

听说,她随便嫁了一个人。

听说,她怀孕了,被赶了出来。她身无分文,并向他求救。

听说,他卖了房子,资助了她多少钱。

听说,他为她杀了她的现任丈夫。

听说,她难产而死。那年她才十七岁。

听说。他因脑血栓死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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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开始就是错的,那么,为什么?

为什么它会错得那样的美丽。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颓败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Ps:这是我写过最艰难的一篇读后感。从我看它的那一刻起就像电影《禁闭岛》中的主人公对水有着天生的恐惧一样。头疼欲裂。你如果现在问我,它在讲什么?它有什么意义?它的结局?我只能说我不知道。如果它是一种病态的存在,那么我觉得我应该需要被送去强制医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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