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枕边的梦

我的记忆停留在。

小李子走过来把我打横抱起,然后穿过满地的啤酒瓶子把我放在沙发上,老王家的沙发软绵绵的可以把整个人都陷进去,比起小李子家里的实木椅子好太多太多,这样想着我还往里面缩了缩,在此之前我和他和老王在阳台上喝酒看月亮,准确地说是他俩喝酒,我看月亮。

我在想如果千里之外的老妈知道小李子现在正在和一个婚姻失败的男人“同居”,一定会痛恨当时自己瞎了眼睛。不过他俩的关系绝对不是“同居”那么简单。

就比如说。

按照小李子的话来说,他跟老王真正熟识起来还是因为我,因为某天下午老王带着差点被可疑人物领走的我以及神圣光辉出现在了临时加班的他面前,其实我当时觉得老王比较可疑来着。小李子叫老王老王也是因为我,说是因为我和老王简直就像几年没见的亲兄弟,知己见知己导致跟他亲情淡薄。这一点我一直觉得可能是他一直想当老王的爸爸。

所以按照小李子的话来说我还是整个事件的“红娘”,这一点我不服,我觉得导火索稍微好听一点。也就是说,我才是他俩“未婚同居”的导火索。

这不科学。

自从那天小李子脸色凝重地来接我回家之后继续脸色凝重地做完了饭以及此后每天都应该做的事情之后,我就知道肯定是老王出事了,毕竟孩子的直觉一般准确。所以我也就没有绕弯上去就直接问老王怎么了,小李子也没有绕弯子就直接告诉我老王离婚了。

“然后你打算怎么办?”

小李子脸色凝重地告诉我,“咱们得帮帮他。”

废话。

“看来这几天得去你王叔叔家住几天了。”

“你这么直接搬到老王家真的好嘛。”

说不定人家还没打算好跟你同居。

“把帐篷带上。”

“所以……”其实我俩只是去老王家野营的。

根本就不是什么同居嘛。

进到老王家里我才发现原来之前那个阳光的大男孩用情如此之深,能把一工作狂折磨成这个样子的感情经历真是可怕。

小李子跟我说我一小学生心思如此细腻也很可怕。

那天到老王家里的时候,小李子很有礼貌的按了按门铃,没人答应。后来我觉得其实根本没有必要,于是我伸手转动了门把手,“啪”地就开了,我得意地看向我家小李子,事后他告诉我那是礼貌。

跟一个失魂落魄的酒鬼谈礼貌?

我家小李子每天除了工作照顾我之外闲情雅致诗词歌赋没事去去健身房极少泡吧喝酒,简而言之,当我看到老王家里满地的酒瓶时我内心是崩溃的。就刚才说的,能把一个阳光开朗有工作狂性质的男人变成翘班喝酒自甘堕落,简直可怕。

小李子坐在落地窗前的,地上。没错,随意坐在地上,满地的酒瓶,一脸胡茬,很符合他现在应有的标配。

“钱在桌上,你把酒放下就走吧。”

我和小李子面面相觑。

“是我。”

小李子上前收拾了客厅,又去厨房煮了一大碗面给他。老王始终没说一句话,小李子把面推到他面前。“孩子在呢,有点出息。”

“……”说的,是我?

老王闷不吭声地低头吃面,从小口小口变成大口大口最后狼吞虎咽。我拉了拉小李子的衣角,小李子比比手势让我别讲话。

于是我就自作主张地跑去老王的书房了。

老王的书房里有收藏了变形金刚模型,的确,当时变成了满地的变形金刚模型,比以前看起来还要更多一点。

可惜。

真可惜。

我把它们一个个捡起来,再出来的时候看到小李子正在客厅里搭帐篷,老王不知所向。不一会儿,老王从房里出来,“你们走吧,谢谢你。”

“我们俩就住这儿了。你什么时候好起来我们什么时候走。”

其实小李子是怕老王想不开。

人孤单的时候大概是真的需要人陪伴吧。

一个人老是说需要静静需要静静。

那种时候其实太可怕,他越需要静静,就越不能静静。

老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要是一个人静静估计就钻牛角钻地发疯了。

准确地说我们来之前他就已经发疯了。

总而言之,在我和小李子的精心呵护下,老王大概真的走出了“失恋”的阴影。

至少他能够跟我俩正常说话了。

所以昨天晚上我们三人在阳台上喝酒看月亮,他俩喝酒,我看月亮。

我迷迷糊糊地听见小李子问他怎么办,老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离婚了。明天。”

我家小李子简直不会说话。

那天晚上他也问过一句,“她就那么走了?”

老王说,“我跟她说把房子留给她,她说她什么都不想要。”

“所以她是真的不爱我了。”

小李子当场尴尬。

情商下线啊。

老王和小李子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后来小李子走过来把我打横抱起,然后穿过阳台满地的啤酒瓶子把我放在沙发上,老王家的沙发软绵绵的可以把整个人都陷进去,比起小李子家里的实木椅子好太多太多,这样想着我还往里面缩了缩,管他会不会说话他俩喝了多少酒,一切总会好起来的。

据说第二天老王办完离婚手续之后就回了公司上班。我听到这消息为老王的开悟感到十分欣慰。据说我没见过面的老王媳妇儿离婚之后牵着一个年轻男子的手上了公交车,看来她是真的不爱她了,电视剧里的女人是不会放弃老王这样开超跑的男人的。

“所以老王一个小小的公司职员开的居然是超跑?”

小李子不知道怎么回答我。

天知道老王那个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

也就是个什么集团的继承人。

什么鬼啊。

当年为了爱情放弃家产结果爱情跑了?

然后回去服从安排?

“真没想到老王是个这么没骨气的人啊。”

“你觉得他还得在公司继续当个小职员咯?”

“也不是这么说,他当时不应该是不喜欢父母安排的生活才放弃的么?”

“他是为了爱情放弃的。”

“嗯?”

“他喜欢的,还真就是父母安排好的那种生活啊。”

“不是吧。”

“不是没骨气,而是太巧了。”

因为年少轻狂爱情至上放弃了自己的梦想,甘愿当一个小职员努力工作,而不是说因为父母干涉了自己的生活,放弃家产只为努力追求梦想。

神转折。

“所以现在呢?”

难怪是个开超跑的啊。

“他得走了啊。”

走?

前几天还是我俩跟他说这句话,“我们走了啊。”不久之后就是“他得走了啊”。

离别来的真快。

“去哪儿?他得回家了吗?”

“出国留学,大概想把他错过的那几年补回来吧。”

“来得及?”

“不相信他?”

“相信。”

小李子摸了摸我的脑袋。

的确,找回梦想的话,怎么样都是来得及的。

就害怕找不到梦想了。

找不回来。

我再见到老王的时候。他打电话给小李子,小李子果不其然地又加班,老王走到我身边摸摸我的脑袋,“长高了那么多我都快认不出来啦。”

“小李子他又加班啊。”

“所以你来接机?”老王笑着。

他还真放心你这儿子啊。

“勉为其难。”

“我还以为我俩关系好呢。”

至少还能认出我。

“朋友的话,岁月变迁,容颜改变,是不会阻碍相认的。

真正把你放在心上的人,可以仅凭声音,认出你。”

“别煽情了,刚才我没说话。”

老王哈哈笑着,使劲揉了揉我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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