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艳了众人,辜负了因梦……

惊艳了众人,辜负了因梦……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夏梦,这个让金庸苦恋了一辈子的女人,却终究成了金庸先生的遗憾……而曾经被传为嘉话的另外两个人却最终是分手离场……

李敖和胡因梦——一样的才子佳人,倒是可以当做是平行时空中成功步入围城的金庸和夏梦。

1979年的9月,胡因梦与李敖第一次见面。当时,胡因梦26岁,从纽约回到台湾,做了5年演员。对胡因梦而言,李敖的名声如雷贯耳,但是见到李敖第一眼,很意外。

“之前认定他应该是个桀骜不驯的自由派,没想到本人的气质完全是保守模样——白净的皮肤,中等身材,眼镜底下的眼神显得有些老实,鼻尖略带鹰钩,讲话的声音给人一种声带很短的感觉。他看到我们母女俩,很规矩地鞠了一个大躬。”

第一次见面之后,44岁的李敖对胡因梦展开追求。他邀请胡因梦喝咖啡,带她去金兰大厦的家见识自己的十万册藏书,而坐在沙发上聊天时,李敖突然以一种“很奇怪”的方式吻了胡因梦。“他的脸就压下来了,然后直直的,脸都不会弯一弯,压得很紧,最后吸出了一个紫色的唇印。差不多有两个礼拜的时间,我都要上妆去把它盖起来,免得人家看到。”说起这段往事,胡因梦更多地是觉得好笑。“我觉得这人太怪了,连接吻都跟人家不一样。”

两人开始同居试婚。 为了与胡因梦在一起,李敖给现任女友刘会云打电话:“我爱你还是百分之百,但现在来了个千分之千的,所以你只能避一下!”刘会云不从,李敖便拿出210万台币作为青春补偿费。李敖的诚意让胡妈妈非常满意,宣称:全台湾配得上她女儿的就只有李敖一人!

但事后,李敖又觉得自己给多了,跟胡妈妈商量:“我已经给了刘会云210万,您如果真爱女儿,也该拿出210万的‘相对基金’才是。” 胡妈妈这才发现自己和女儿都被忽悠了。但胡因梦这时候还存有幻想,希望通过婚姻令两个人过上正常生活。1980年5月6日,在李敖家的客厅里,由编辑高信疆证婚,胡因梦嫁给了大她18岁的李敖。 这场才子配美女的婚姻,并没有给两个人带来好运,胡因梦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嫁给李敖还不到一星期,她就遭遇了封杀,一夜之间,从明星沦为主妇。胡因梦回忆:“在我最不安、最不知何去何从时,李敖没能成为我想象中的救赎者。” 1980年8月28日,李敖和胡因梦签了离婚协议,这段婚姻只维持了115天。

才子是这样的一群生物:最有情,也最无情,最热情,也最冷漠,最感性,也最理性,风流才子铁打的爱情里,永远都不缺流水的美女。李敖的风流,他自己也颇为得意:“不同阶段,追求女孩的态度各不相同。我在50岁以前看到女孩子立刻下手。”

至于如何讨取女孩欢心,他更有心得: “送花。我的女朋友18岁生日时,我送她17朵玫瑰花,然后在卡片写着‘另外一朵就是你’。”

追求什么样子的女孩?他有一套标准——瘦、高、白、秀、幼。所谓幼,说的是年纪小,“比我小个二三十岁吧。”胡因梦比李敖小18岁,王小屯比李敖小30岁。   

离婚后的李敖很喜欢调侃胡因梦。 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记者问李敖:胡因梦那么美,对你又那么痴心,为什么你舍得离弃她? 李敖回答:我是个完美主义者,有一天,我无意推开没有反锁的卫生间的门,见蹲在马桶上的她因为便秘满脸憋得通红,实在太不堪了。全场所有人哄堂大笑。 后来,很多记者借李敖的话嘲弄胡因梦,胡因梦却淡然一笑:同一个屋檐下,是没有真正美人的。

——摘自葛怡然《胡因梦:我的人生只需要向自己交代》

同一个屋檐下,是没有真正美人的。

说得真好。《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情窦初开的小镇青年爱上了富家小姐,结局显而易见,父母坚决反对,爱人分道扬镳——女人远嫁,男人从此一蹶不振。半个多世纪的漫长光阴里,弗洛伦蒂诺在数不清的女性肉体上寻找和迷失,尽管他在内心说心中始终忠于自己最初的恋人。但事实上,他们的生活至始至终毫无交集,所有撕心裂肺,都是自己的独角戏。

终于,他等到了,自己初恋的丈夫老死了。

这也是故事最值得玩味的一段——弗洛伦蒂诺第一时间放下怀中年轻貌美的姑娘,奔到老菲尔米娜的身边,告诉她——我等你老公死去的这天,已经等了51年9个月零4天,现在你终于可以跟我在一起了吧!(转述一下……主人公没说这么直接→_→)

老菲儿米娜的反应可想而知:噙着泪水咬紧牙关狠狠挤出一个字:滚!外加一句警告:别让我再看见你那副老脸!

《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算是一个才子佳人式的故事(男主后来成为了一个作家),佳人未得,才子终其一生,痴情守候。漫长的时光总能把所有狗血熬成鸡汤,但这样的爱未免太畸形,与其说是为爱痴守,不如说当事人只是太自恋自怜,怜惜自己投入的时间、心力、回忆,为自己的痴缠、忠贞而感动,他并非是爱人,而是太爱自己。

没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夏梦最该庆幸,自己当初没选择金庸。

你可能感兴趣的:(惊艳了众人,辜负了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