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随笔】第一次打官司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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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官司的经历

文/长安18子

以前,只是在电影、电视上见过打官司的情景,原告、被告、法官、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激烈辩论,在法庭外斗智斗勇,用一件件确凿的人证物证把对方驳倒,最后正义战胜邪恶,坏人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从来没有想到,我也会有一次打官司的经历。

有一天,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来到单位投诉,说他姓Q,家在南街村公路边,我们电信的一条拉线在他家的墙壁上,把他的墙壁拉出了一道裂缝,影响到他们一家住房的安全。我二话没说,赶紧让人去现场查看。查看的人回来说,拉线就是我们单位的,但说拉线把墙拉出了一道裂缝,那纯属胡说,因为,我们的拉线离裂缝还有一段距离呢,这老汉纯粹是想要钱呢!

我一听是这样,就把这事放下了。现在,社会上这样没事找事的人太多了,先不用理他。

谁知过了几天,这个老汉又找上门来。我给他解释了半天,说我们人看过了,他墙上的裂缝跟我们的拉线没有关系。可他一口咬定,那道裂缝就是我们的拉线造成的。他说,他开始以为是广电公司的,找广电公司的领导,对方答应给他赔偿3万元,可派人现场一看,发现是我们电信的。所以,他才找我们来了。我说,广电公司有钱,我们电信公司没钱,再说这裂缝跟我们的拉线没有关系,我们不可能给你赔偿!他说,你们不赔偿,我就去法院告你们!

我赶紧给单位领导汇报了情况,领导安排人私下与老Q沟通了一下,毕竟我们有一条拉线打在他家墙壁上,看能不能多少给他一点钱,就不要打官司了。可他的胃口很大,动辄就是几万,并扬言说他跟某某单位打官司都赢了,几千块钱他根本看不上。最后,协商无果。没办法,人家执意要告,就让他告去吧。

过了没多久,单位接到县法院用特快专递送来的传票和原告老Q要求赔偿5、6万元的起诉书,要求某月某日几点钟,在县法院某法庭开庭,请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答辩书等按时到庭。单位领导说,这是你们部门的事情,你就去应诉吧。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又笨嘴拙舌的,上法庭真的心里没底儿。领导说,没事儿,给你再派个人协助,就当是一种经历和锻炼吧。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接下了这件棘手的事儿。

接下来,我仔细地研究了老Q的起诉书,发现了存在许多问题。第一,对方把我们单位的名字、地址、法定代表人都写错了,他要告的主体都不对;第二,说我们的拉线拉裂了他的墙壁,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没有经过任何权威机构的检验,怎么能够确定呢;第三,他要求赔偿5、6万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这三条,我在答辩书上一一进行了驳斥。

一直以来,我对公检法的印象不太好,总认为,好人一般不会跟这些部门打交道。所以,从来没有进过法院,对法院也很陌生。到了开庭的那天,我和单位同事提前半小时达到县人民法院。县法院坐落在新城区中心人民路边,新建的审判大楼高大威严,站在外面必须仰视,才能看到那悬挂的国徽。所有的人到了这里,怕都要矮上一截了。

进入法庭不久,原告老Q也到了。法庭里,有一位年轻的女法官,有一男一女两位陪审员,还有一位女书记员。开始庭审之前,法官先对我们进行调解。老Q的底线是最低赔偿他1万元,我们单位领导给的底线是最高给他5000元,任凭法官苦口婆心、两边好言劝说,法庭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只有开庭审理了。首先,由原告老Q宣读了他的诉讼状,接下来由我宣读了我们单位的答辩状。双方宣读完毕,女法官和两位陪审员经过商议,裁定老Q本次起诉的主体不对,没办法审理,只能让他撤诉,回去重新写诉状再来起诉,本次缴纳的1800元诉讼费退回一半。呵呵,真没有想到,第一次上法庭跟人打官司,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就不战而胜了,我很骄傲!

又过了一个多月,我再次收到了法院的快递,老Q第二次把我们单位告到了法院。看来,这个老头儿是铁了心要钱的主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啊。可有了第一次上法庭的经历,我心里有了底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什么?法庭就是讲理的地方,沉着应对就是了,看他有什么本事?

虽然每日的工作很繁忙,可打官司这件事丝毫都不敢轻视。第二次庭审,我和同事又早早地到达指定的法庭。这次的法庭,法官变成了一位中年男子,陪审员和书记员也都换了。开庭的时间到了,却迟迟不见原告的身影。法官说,再等一等。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不见原告到来。法官与陪审员商议后说,原告不到庭,本法庭按照缺席宣判,原告败诉!没想到,打官司就这样轻松,我们再一次不战而胜了!

谁知道,过了一个多月,我第三次收到县法院的快递,老Q第三次把我们单位告到了法院。这老头儿第二次忘记了开庭时间,又赔进去了一千多元诉讼费,两次加起来已经赔了二千多块钱的诉讼费。本来是想要钱的,现在却越赔越多,怎么会甘心失败呢?

这第三次开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庭。双方都按时到庭,首先由双方陈述事实和要求,回答法官相关的一些提问,问题的焦点就是,他墙壁上的裂缝,到底是不是我们的拉线造成的?最后双方一致同意,找一家权威的鉴定机构鉴定后再议。鉴定机构,必须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选定。

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我们到市中院跑了一趟,选择了鉴定机构。再后来,过了几个月,老Q又到我们单位来找领导了。据听说,选鉴定机构做鉴定,需要他先缴纳一万多元的鉴定费,鉴定的结果如何还很难说,更不要说官司的胜负了。老家伙害怕官司打输了,赔进去的就会更多,说给他五千元算了。历时几个月,绕了一个大圈子,他又回来了。这回,他自动降低了要求,只求不折本就行了。看来,这老头还是很精明的。

这几个月来,我发现,打官司真是一件很麻烦、很漫长的事情,对于原、被告双方来说,不管是输是赢,都需要付出很多很大的成本,包括时间、金钱、精力,到最后,好像没有谁是真正的赢家。老人们常说:“夜饭少吃,赢官司少打”,诚然!

这就是我第一次打官司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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