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的根本在于“合伙”

这两年,这两天,“合伙人制度”再次甚嚣尘上,之所以被很多人毫无保留地牵盼着,或许不仅仅是因为怀旧吧。

国人就是如此,这其实早已被我们老祖宗开发地淋漓尽致,并且运用到臻于完善的管理模式,到了这年头,反而需要外国人来“镀金”炒作,这一鼓捣就成了香饽饽,真有点“外国的月亮就是亮”的噱头。

合伙人制度的根本在于“合伙”_第1张图片
静里处身

我们不乏“老字号”,百年传承也是颇有气势,传统文化的基因里就有这些经营理念,最接地气的还是要在根里寻找。世上应该没有拿过来就能用的治世良方,万法归宗,追根溯源,我们老祖宗沉淀下来的都是实践精要。

徽商,晋商,鲁商……不要认为仅仅是传奇,他们也是历史。瞅瞅我们身边每天上演的,哪一出不是过往的缩影?如果你仅是对故事本身津津乐道,那你是真的有点肤浅。以史为鉴,可以知古今,所得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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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坐思过

无需用“外经”来粉饰自己的管理水平,更不要拿老祖宗的“得意之作”来标榜自己作态。知道传奇的来龙去脉,清楚当下的管理需求,不避世,不造作,不欺世盗名就能忠诚落地。

做事是有个领头羊,但责任担当重于排名,合伙是前提,也是保障。不要事事以我为中心,一家独大,势必影响“合伙”的本意,发展还需要一种默契,而不是仅仅挂在嘴上的。

眼下,很多讨论“合伙制度”的,往往宣传、宣誓的意义更大、更明显,而在行动上迟缓地让人绝望。如果连个迹象都没有,这种宣传无异于自欺欺人,终成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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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态决定作态

从当初的立意,到发展的进程,企业都是以成事,立业作为根本的,所以初心不改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压舱石。除了这个根本所在,其他都是内耗。

如何驾驭“初心不改”,这是一个很难的课题,往往说起来容易,做到的很少。遍观销声匿迹的大大小小企业,哪一个不是在发展过程“走了样”。合伙人不允许“私欲膨胀”,如果说允许存在,那也一定要是“集体决议”,否则就是独裁决断,企业就存在风险。

合伙人,一定要始终保持“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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