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传习录》【136】

2017-04-17 华杉

无论你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总得有件具体事儿,具体物,这就是格物。离开了具体事儿,讲道理就是空谈。

【“格物”者,《大学》之实下手处,彻首彻尾,自始学至圣人,只此工夫而已,非但入门之际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见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而言则谓之物。故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正者,正此也;诚者,诚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学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认理为外,认物为外,而不知义外之说,孟子盖尝辟之。乃至袭陷其内而不觉,岂非亦有似是而难明者欤?不可以不察也。

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而况于执事之正直哉?审如是,世之稍明训诂,闻先哲之绪论者,皆知其非也。而况执事之高明哉?凡事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无毫厘之差,而千里之缪,实起于此,不可不辨。】

王阳明说:格物,是《大学》里开始切实下功夫的地方,但并不是只是开始阶段,从开始学习,到成为圣人,从头到尾,只有这一个格物的功夫而已。正心、诚意、致知、格物,都是为了修身。而格物呢,正是每天功夫体现出来,看得见的地方。格物,是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正心,是正其物之心。诚意,是诚其物之意。致知,是致其物之知也。总之是必有事焉,面前有一物,有件事儿,就此物此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这没有内外彼此之分,所以一辈子的学问功夫,只是一个格物。

王阳明的意思,就好像物来心照,心是一片明镜,无善无恶心之体,只有那物来了,一照,就照出善恶来。所以诚意正心修身,你都看不见,看见都是从物上看见,所以格物是“其所用力日可见之地”。

王阳明接着说:

天理只有一个,惟精惟一,天理凝聚在人身上就叫性,凝聚之主宰就叫心,心的发动就叫意,发动而明觉就叫知,其明觉感应的对象就是物。针对这物而言就叫格,针对知而言就叫致,针对意而言就叫诚,针对心而言就叫正。正,是正这个东西;诚,是诚这个东西;致,是致这个东西;格,是格这个东西;这就是所谓穷理尽性。天下没有性外之理,没有性外之物。圣学不能彰明,都是因为儒者认为理在外,认为物在外,而不知道对于告子的“义在外”之说,孟子曾经专门批判过。以至于沿袭、深陷其中而不自觉,这难道不是似是而非,难以明白吗?对此不能不认真体察!

您怀疑我的格物之说,认定我是只向内求,而反对外求,认为我专注于反观内省,遗弃了讲习讨论的功夫,认为我只重视学问的纲领本原,却忽略了具体的条目枝节,认为我沉溺于枯槁空虚的偏执,而不务人情事变。如果真是这样,难道我仅仅获罪于孔子、朱子吗?我这是用邪说来欺骗百姓,判离纲常,扰乱世道,人人得而诛之啊!何况像您这样正直的人呢?如果真是这样,世间稍微懂得训诂的人,知道一点圣人的言论,都能知道我说的是错的,何况您这么高明的人呢?我所说的格物,将朱子的九条方法,都已经囊括其中了。但是格物功夫又是其紧要,作用之处和朱子的方法有所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而已。但是,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正是由此而起,不可不辨明。

王阳明此处提到“朱子九条”,回头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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