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蕾秋 Joyce

写书评之前特意看了一下作者,所以我应该不是一个称职的读者。没记错的话,故事的开头是从一封信开始,哈罗德收到了奎尼的信,奎尼信中说自己得了肿瘤癌症,刚做完手术,生命没多久了。得知此事的哈罗德感到十分惋惜难过,想要回信却不知回信该从何说起,他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但总想着到了下一个邮筒就把信寄走,在去找下一个邮筒的路上,哈罗德在加油站遇见了一个女孩,告诉他她的阿姨也得了癌症,但是依靠信念,竟然奇迹般的活得更久了。作者的原话我记不清了 翻看了一下 女孩告诉他要积极点。

“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就是这样一碗鸡汤,哈罗德竟然开始了长达87天的徒步朝圣。从英国的一端走向另一端,他告诉奎尼一定要等他,等他走过去亲眼见见她。原本以为这是个浪漫的初恋的故事,一直等到小说结尾,才真正似懂非懂地觉得自己看懂了。他觉得自己欠奎尼一句道歉的话,这和贯穿在整篇小说关于他的儿子非常相关,一直很好奇他们剑桥毕业的儿子到底是怎样的结局,直到结束才知道原来是自杀了。哈罗德在路上不停地回忆过去,觉得自己再次走完了前半辈子,很多很多痛苦的回忆席卷而来,他母亲在他小的时候就抛弃了他和他父亲,十六岁的时候父亲给他丢了一件大衣便让他离开了家,和琳的爱情大概是这辈子最最美的回忆吧,但是儿子戴维却从小便看不起他,作为父亲他是失败的,作为儿子他也是失败的,戴维的死'给琳打击很大,琳能记得的大都是关于哈罗德对儿子不关心的事,以至于儿子死后妻子搬出了主卧再没有,所剩的交流便是“我并不这么认为”,至此唯一幸运的作为丈夫也是失败的。

他不像徒步旅行者一样穿戴装备整势待发,他只是个退休的老人。凭着一股信念,想让昔日好友生命久一点再久一点。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很多人,他把自己的行走告诉别人,他也倾听很多很多人的故事。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人生。

有坐了很久的车去看男人的银色绅士,他告诉哈罗德自己的性取向。他们要在现实中看起来十分正常,所花费的经历比一般人要多的很多。

整本小说 情节很!紧凑,哈罗德的故事高低起伏,后来被玛帝娜收留的那个之后,哈罗德渐渐认识到自己之前所遇到的旅途的痛苦是源于目的性太强,却忽略了身边的当下。当他把随身携带的野外生存书籍寄给了妻子,修好了帆布鞋,背上了玛帝娜男友的旅行包,之后在垃圾中转站淘了个睡袋之后他的状态越来越好了。这一部分本是欢快的写作,我却看得热泪盈眶,为他高兴也为他难过,脑子里闪现着那样的场景,越过高山越过丛林,走在乡间小道走在车流不断的国道,一路披荆斩棘,直到吸引了很多人和他一起。这一路,他也想过放弃,但听到奎尼的医生在电话里说这种治疗方式如此奇特他们都为奎尼现在的状态感到震惊的时候,他又想起了自己的初衷。可能之后一部分写到了这件事吸引了一部分看似志同道合的同类却始终不懂哈罗德的异类,被成为商业化的噱头,一方面哈罗德因为心怀责任而不想抛弃追随者,另一方面又想着自己的初衷。两者难以权衡,他彻夜难眠。

这里让我想到了阿甘在跑步,不停跑步引来了好多追随者,那种幸福。可是显然哈罗德没有阿甘电影中那么幸运,快速略过了这部分现代人的现实嘴脸,终于哈罗德下定决心绕道绕过人群去向了目的地。

所幸,奎尼真的没有死,冥冥中像是在等她。所有的谜团或者是作者巧妙设下的铺垫全都解释清楚了。只有没看懂的关于奎尼的后叙描述她的身世。

至此 完。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用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不断地去做这件事,要怎样才能在年少时候的梦想不被蹉跎呢,那便是行动,不要迟暮才后悔。不要害怕别人笑话你的梦想,你只要走下去,坚持下去,也许不会有想要的结果,但是这一路也可以看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也或许还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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