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不断的离愁,回不去的故乡

  读《好吗,好的》有感


剪不断的离愁,回不去的故乡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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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喜欢里面的一段话

  林林总总的游牧先民,不同的部族不同的人种,一茬一茬地把这里认作故乡,迷雾里往来穿梭,潮汐一样,走马灯一样,得到又失去,融合或消亡,或俘或降或战死,或头也不回的走像远方。
回不回头,都留下乡愁,乡愁最虐心,乡愁最无情,最容易拾起,也最容易丢,苦才是乡愁,不苦则丢,十年百年千年,那些以为永不会被风华的思念和执念,无声消散,雾气一般。
雾气何方,谜一样的边疆。

    夺命大乌苏,以酒的脉络和故事描述两代人,两个家庭的浮沉变故,一个个家常的故事,在他的笔下,竟描绘的如此活灵活现,有作家梦的杨奋爸爸,闪着光泽的金笔,青烟袅袅,午夜时分,被人发现时,脸上挂着一丝羞赧的中年男人;拼命疼孩子,买皮鞋,崇尚文人的思想,想让孩子有出息拼命往远送的马史爸爸,倔强的中年男人。

生活中,其实每个人都是在和时间做抗争的英雄,马史和时间抗衡,在实用主义的资源配置和理想主义的认真中左右权衡,摇摆不定,酒入愁肠,电影的导演梦,凭什么说好故事非得发生在北上广,就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放弃北京的机会和资源,凭着对电影的满腔热情,感觉那么触手可及,却又咫尺天涯,脸厚皮也厚,不怕世人的讥讽,最终红着脸说了一句,要有足够的理解力和心胸,才能理解一个理想主义,别人都在说梦的不真实,就连他自己也在怀疑这到底是不是没有根基的飘渺,即亮出妥协的白棋时,少年时的好友,于生活的艰涩中送来一丝丝光亮。

杨奋立志传承父辈的作家梦,大学毕业之后的那些年,像是一个个谜,没人知道他去哪,干了什么,但是他们可以确信的是,那些他到的地方,都是父亲没有抵达的远方。年少时坟前的誓言,替爸爸写书,那闪着光泽的金笔,在推杯换盏中就快被人遗忘,做着小生意,淘宝卖雪菊,时不时的被人戏谑着,被人遗忘者。

给马史送来光亮的那十万字的稿纸,是我最整个故事中最感动地一段,让我想起来他的父亲,怀揣梦想,午夜写作,被人发现还会有一丝羞赧的父亲,原来,这些年,他走遍故乡,又回到故乡,为的是父辈的梦想,隐忍,坚持,这些闪光的词汇用再多都觉得不为过。

把陌生的地方转为故乡,有人用了一生的时间,那个年代的大多数人都来自绿树成荫的锦绣之乡,但是终其一生,很多人都没有回到原来的中原地方。要是放在以前,我肯定不会理解这种感受,我会以故乡的不可替代性去反驳这种矫情,但是自从上了大学之后的这四年(即将满四年),我能够深深的理解时间对一个人的塑造作用,哈尔滨和山东,最快的火车要16小时,那么远的距离,刚上大一的时候,从内心开始抵触,没有一丝回旋的余地,不行就退学吧,这种感觉太煎熬了,不喜欢自己的学校,不喜欢周围的环境,和自己的想象中相差太大,不服输的我那股倔脾气一上来,自己都害怕自己,连续一个多月不和周围人说话,接连14天每天不间断往家打电话,惯用的套路就是,电话那边一接通,听着说话声音立马挂掉,而电话这边的我,早已哭的一片狼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己也控制不住我自己,为了装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防止别人的欺负,每次都在厕所偷偷哭,哭完红着眼睛,平静的走回寝室,那时候其他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儿,但就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拆穿我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伪装,为什么?因为没人敢和我说话。很庆幸,之后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重新找回了自己,那个爱笑开朗的自己(以后有机会再和大家分享),不知不觉,已在我所当初最讨厌的城市,最不屑的环境呆了整三年零两个月,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离开一段时间,坐上火车时,突然想起杨奋离家的场景,

喉咙里的这口气,为什么说不出来的又苦又烫,当初心心念的想出门闯荡,怎得一离开会这般不舍,这是为何?

为何?因为第二故乡。

谁说动人的故事,只配发生在北上广。

剪不断的离愁,回不去的故乡_第2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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