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再见》 第八章:合唱队

其实我从小就很喜欢音乐,喜欢舒缓,喜欢轻摇的节奏感,喜欢周杰伦,喜欢Taylor、The Beatles、Cold-play……不过大多是因为一首歌喜欢上的,听他们其他的歌反而觉得不是那么优秀。说来可笑,《老鼠爱大米》是我听的第一首流行歌曲,当时只有小学的我竟然觉得蛮好听的,原唱是谁我不知道,只记得姐姐买了一张各种歌曲的CD,每首歌都有它们的MV。但《老鼠爱大米》没有MV,只有一段粗制滥造的动画短片,讲的自然是老鼠和大米的故事,一首歌从头到尾短片循环好多遍。其实当初我是对动画片比较感兴趣,爱屋及乌,也就觉得歌好听了。而《青花瓷》是我“音乐生涯的转折点”,之前我对音乐的真正好坏是没有感觉的,2008年的春晚,周杰伦的歌声,方文山的歌词都把我深深地迷住了,古色古香,悠远典雅,好的歌是能触及心灵的。于是便爱上了寻找各种能感动自己的音乐,并乐此不疲。现如今MP3中已有几百首曾经在雨天的公交车上,在没有星星的深夜,在和精灵对视的空想时刻陪伴过我的蓝调、爵士、美声、乡村、布鲁斯、黑人灵歌等等等等。也许耳朵就是那么会欺骗人吧,因为某个时刻的听觉邂逅,笃情于一段可单曲循环的音符,享受简单机械波的信息传播带来的情感魔力。钢琴G小调的敏感忧伤;架子鼓乏味的重复和吉他的随性却又是绝配;独奏的小提琴和长笛令人讨厌,要是如果以低音辅助,就能感动内心。飞扬的高音如果击穿了天空,我就看不到它的美丽,各种声部的协调合作才是最好的演绎。

所以我向往合唱队,每个学校都有这个社团,合唱队的招新我自然毫不犹豫地去了。

合唱队的负责,指挥是何老师,我在高中最敬佩的老师,她成熟有魅力,待人和善,为人谦逊温柔,对待音乐却严格,一丝不苟,正如她女儿练习的大提琴一般,是一支乐团、合唱队最平稳、沉默、却富于底蕴的主心骨。能成为她的学生,徒弟,这使我有一种无尚的荣誉感,似孔子于子路,又似伯牙与子期,亦师亦知音的关系。如果有幸早出生三十年,我想我一定会爱上这位女性,现在与她,有一种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她是懂我的一个人。

而我的性格与爱好向来是别人所不了解的,记得小学时刚玩CS1.6(反恐精英)这个游戏时,玩得有些过火。父母担心我会不会是玩游戏上瘾了,把我玩游戏的事情告诉了班主任张老师,张老师是这么和我说的:

“没想到你会玩游戏?”

初中毕业后回去领毕业证的那天,同学们和老师们都开开心心,聊着些有的没的,以前因为老师同学身份限制不敢聊的话题,现在都肆无忌惮地讲出来了。在聊到初中有没早恋的问题时,在我说出“有的”之后,英语老师与老师是这么说的:

“没想到啊!你竟然藏得那么深。”

还有说我要参加合唱队的时候,同学们是这么说的:

“没想到啊!你竟然会唱歌!”

……

奇了怪了,我的身上哪有那么多的“没想到”,现在倒是好奇别人眼中想的我是个怎么样的人,难道是平时太低调了不为人所知?但我并不是一个喜欢低调的人啊!或曰城府极深,为人不坦诚。不过我还是认为是别人不愿来了解我,我也不愿让别人来了解,把自己的心灵锁了起来,自己却把钥匙扔进去了,没法打开。父母没法打开,朋友中就算佳豪也无法打开,不过我感觉有人的光芒已经眷顾我的内心,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想的那个人。但每个人于自身的评价都是不中肯的,古人也云过:“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许我会认为他人对我的看法都是片面的,可是也许别人眼中的我才是真正的我,只是我一直不愿承认吧。想起了以前的兄弟杨,他是别人眼中的社会小混混,流氓的存在,于我不然。他是一个极为纯真的男孩子,小学的时候他早熟喜欢班级里一个成绩很好,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一直喜欢到了初中。但女孩子不愿理他,他很固执很简单地为那个女孩子买着一样又一样的礼物,而每一样对于当初的我们都是极昂贵的。

可是女孩子还是不喜欢他。

他天不怕地不怕,虽然我自己也说过同样的话,他却是让我开始鼓起勇气的人。记得有次高年级的人寻衅找事,直接宣称校门口“约战”,我们这些胆小的孩子们一个都不敢去,甚至连老师都不敢告诉。

只有他一个人出去了。

我们躲在教室的窗户里往外看,好像看见杨正和高年级带头的那个吵架,虽然低了半个头,气势上却丝毫不输给对方,其他围看的高年级似乎在看戏,显得很开心。然后他们冲突升级,杨和带头的那个厮打起来,竟然难分胜负!旁边的其他高年级学生顿时看呆了,不知所措。在带头的那个落于下风后他似乎喊了什么,其他人马上跑过来把杨拉开,瞬间又形成了多打一的场面。有同学见形势不妙,马上去叫了老师,这才止住了这混乱的局面。出去的高年级学生全被处分了,杨也是,但搞笑的是,他们成为了好朋友,不打不相识。

杨有的时候会跟我说:“你觉得我是不是蠢?不会读书不会谈恋爱就只会打架。”

我说:

“其实你是个很好的男孩子,你有兄弟我。

只不过这整个世界与你暂时格格不入罢了,真正坏的人是不会用拳头解决问题的,他们会让别人不好过,各种手段。杨,你让他们恐惧。”

后来我也在放学的路上被别的小混混打劫了,我内心很愤怒,一团复仇的火焰迫不及待地想要燃烧劫取我的那几个混蛋。杨得知后,他说一定会帮我。才第二天,他便拿着我被抢去的一部分钱回来了。

“那几个穷鬼上网花掉了一些,就只剩下这些了,你拿着吧。还有,那些人我帮你教训过了,怎么教训你懂的,以后有事一定要找我。”

其实就那么一次罢了。

“我觉得我当初应该和他们打一架的。”我说。

“你傻么?你一个人,他们那么多人。”

“你也不一样吗?一个人敢打那么多人。”

“你太瘦弱了。”

“谁说我瘦弱?我也是和你一起去过的!”

“哈哈!你打不过我。”

“没人打得过你。”

他突然好像不开心了,叹了一口气说:“所以她不喜欢我。”

“谁?”

“她。”

“哦,没事,这样你就可以一直保护她,没人可以欺负她,她会被感动的。还有你的成绩真的落下太多了,成绩不好的话她怎么会喜欢你。”

“老师都说我是不要读书的人。呵呵。你说我怎么办?”

“那你就信?老师是你谁啊?几句话就把你说的不要读了,真的去做小混混?”

“我本来就是。”

“你不是。”

“他们都说我是。”

“谁的话更重要?”

“你们的。”

“知道就好。”

之后他打伤了别人,第二天被指认抓进派出所,他通过民警找了我,说我可以为他做不在场证明。

而我的确做了。

“小同志,你要知道作伪证也是违法的。”

“警察同志,他那个时候就和我在一起,没有去打架,我说过了。”

“好吧,既然这样,”警察看了杨一眼,“你可以走了。我们抓错人了。”

从此故事没有后续,我再也没见过他,留下的是我那个三道时间痕迹的破书包,唯一见证吧。

杨是听别人的话太多失了自我,连他为女孩子买的礼物都是听别人建议的,而有些人有意无意地乱讲那个女孩子的喜好就把他骗进了,结果是惹得女孩子反感他。我是不听别人的话太过自我了,谁的话也不信只信自己,最后是个日常黑脸的面瘫,唯我独尊。还好性格不是什么不能改的东西,不然我有女孩子她也会害怕我,去合唱队交际锻炼自然是很好的机会。

何老师让我先发声,不同音高的“啊”,她听过之后便把我放在男低的一声部,即B1,低音中的高音。低声是一首歌的骨架,当然每个声部都很重要,但明显自命不凡的我会认为:低声部才是最重要的。很快地融入这支团队,也很快地认识到团队合作演绎一首歌的不易,需要各声部的默契配合,自然需要长久的磨合练习,比赛在明年五月,我们挑选的是《Adiemus》和《夜来香》,一首教堂宗教唱诗,一首半流行半经典。风格包容性强,也是取胜的关键。何老师说得奖是肯定的,重要的是最后的名次,关系到好多好多其他比赛的东西。

就看我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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