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哪有什么配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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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 bad》

有的爱情,在别人眼里是笑话,在自己眼里,却是最神圣的童话

1

万远是班里公认的一朵奇葩,头发松乱,丝丝冒油,衬衫永远有污点,裤子好像跑几步就会掉下来,才华与外貌双双不在线。

程笑雪是班里公认的另一朵奇葩,肤白貌美,黑发飘逸,指若纤竹,两年来霸占着年级第一位子,智商与颜值齐飞。

她以为他们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集,可谁知,他们是渐近线,由远而近,越来越近。

在程笑雪辉煌的青春中有一片阴霾,挥之不去,他喜欢她,她居然被他喜欢。

他在笔记本上写着关于她的情话,被同学看到,悠悠地向她道来,夹杂着不怀好意的嗤笑,她们的笑声飘啊飘啊,像秋日冷漠的雨水,打落在她的脸上,淅淅沥沥。

吃饭路上,他尾随着她,走得大摇大摆,还不时跳跃,像个开心的袋鼠。

而她小心翼翼,左顾右盼,特意避开他,用伞遮住脸,故意在走得飞快,活像警察和小偷。颇具讽刺意味。

她不敢和他说话,不想让更多人知道他喜欢她,被他喜欢,是莫大的耻辱。好像美丽的裙子上粘上了什么污秽的东西。

她在QQ给他发消息,生气地跟他说,不要再看我,跟着我,不要再喜欢我了,否则我和班主任说,你就死定了。毕竟那时已经是高三了,她又是重点保护对象。

可是,她不是那个爱报告老师的女孩子,她不可能和老师或家长说这种事,她不相信那些自以为是的大人。

他收敛了许多,不再在她课桌前绕来绕去了,不再在上课时向她这边瞄了,她换了个吃饭路线后,他也不再尾随她了,那段时间她轻松了许多。

但好景不长,一次她和同学在路上走着,笑着,他走了过来,先和她的同学打招呼。然后假装不经心地和她打招呼,她当做没有看见。

他和她的同学聊得很火热,她也只能在一旁讪讪地笑,他的眼神不断朝她这边瞄。黯淡的表情又亮了起来。

从此,他又经常盯着她,偷听她和朋友的聊天,尾随她,傻傻地笑。让她体会了一把明星的痛苦,生活在透明的房子里,被上万只眼睛盯着,没有隐私可言,时刻会令人崩溃。

2

他这样的过于明目张胆行为,让同学几乎都知道了那点事,他们笑着,不说话,嘴角轻轻松松地挑起,对她就有很大的杀伤力,足以令她羞愧难当,让这个17岁的女孩感觉丢脸丢到家了。

高三的日日夜夜,因为他,从此变得更难熬,这个埋在心里的秘密,不断发酵着,吞噬着她的快乐,她不敢向任何人诉说,it's too bad.

顾漫说,被一个不喜欢的人喜欢远比喜欢上一个不喜欢你的人痛苦。

她讨厌他。喜欢她,为什么要让她难受,她想,他只是以爱之名,绑架她。

她把对他的讨厌摊在他面前,有恃无恐地刺伤他,看着他无辜的眼神,她的一丝愧疚消失于自我安慰——她只是希望他能放手,长痛不如短痛。

高考后,他们各奔前程,也渐渐不再那么偏激,除了QQ上不断的好友申请,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她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平静。

可她好像没有那么开心,那么一个人,把她当做他的全世界,傻傻地把她当做独特的珍宝,消失了,有点可怜的失落感?

怀念,却不会再去触碰。

不是他不好,而是当时的她太懦弱,没有试着去了解过他,用世俗的眼光去打量青春的爱情,事实上,他遭遇过很多不幸的事,他值得被温柔以待。

一番痴情付予时光,一厢情愿交给岁月,事与愿违天天上演,愿上天会另有安排。

爱情,没有高低贵贱,像简爱说的,你以为我穷。不漂亮,就没有感情吗?

在爱情里,最浪漫的事,就是逆着世俗前行。

就像鹿晗和关晓彤,多少人认为他们不配,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作为明星,勇气可嘉。无论结局如何,至少证明,那时候他们对爱情的态度。

他也是勇者,优于她太多太多。

如果再见,她一定会说,对不起,以及,谢谢。

3

他喜欢她,她讨厌他,他步步紧逼,她句句带刺,他们是万远和程笑雪,也是我们每个人,只是,我们的程度或深或浅。

因为对方没有被他人认可,没有皇冠,未被加冕,就轻视他的爱情,蹂躏他的人格,甚至以他为耻。

喜欢,不要打扰对方。不喜欢,也不要伤害对方。

毕竟,你喜欢她,不是代表可以义正言辞地打扰。他喜欢你,也不是你可以有恃无恐的理由。

在爱情里,两人的社会地位不可能完全平等,总有一方足以碾压另一方。

这种不相配的爱情,好像就是我们平常讲的,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可你怎么知道,鲜花是不是不甘心的呢,鲜花自个幸福不就好?

我们这些旁观者往往乱点鸳鸯谱,他和他有cp感,他和她一点都不般配,他都可以当她爸爸了,她居然比他大,他怎么会和这种人在一起,我们伸长着脖子,红着脸,唾沫横飞,丑态百出。

一旦深陷爱情,你就会明白,没有什么配不配,只有买卖,才讲究等价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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