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
⑴一般租房
租房主要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中关于租房在时限的规定如下: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⑵廉租房
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 一年后,有关部门会审核的租住人的经济条件,如果在廉租房标准之内,就可以继续租住,如果超出标准,或者调整房租(比如减少政府租房补贴等),或者收回廉租房,另行安排公租房。复审的间隔时间由各地方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自己制定政策,有些地区是居住5年一审,有些地区是居住3年一审。(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人员透露,已筹措的近4000套近郊大型居住社区内的廉租房源,近期将开始配租。申请家庭居住满一定年限〈至少满3年〉后,具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买。)
并且对于申请对象,2007年12月1日实施的建设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规定。
《廉租房保障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⑶公共租赁房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十条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正是由于租房的这种租期的不确定性,不超过二十年或不超过五年,或许这就使得咱们中国不能像德国一样租房结婚。换句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改变法律的规定,或许能成为解放大龄青年结婚的必有房产的枷锁。
2.买房
⑴程序
现在我们买房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买期房,一是买现房。
现房是指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 期房是指未经竣工验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 换句话说,商品房未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均为期房;已经领取“大产证”的商品房才属现房。是否已经取得“大产证”,是区分两者的关键。
而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却将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规定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只要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都可以现售,也就属于现房;区分现房和期房的关键在于商品房是否竣工验收合格。
购买期房的流程:
①签订认购书。
②签订买卖契约。
③预售登记。
④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⑤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购买期房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价格更优惠,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一般而言开盘价格与后期价格每平方米相差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二是越早购买,对楼内的户型、朝向选择余地更大,可以挑出更适合自己需要的房屋。
购买期房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一是房屋延期交付使用;二是房屋内在品质(如房屋质量、配套建设等)变换的风险;三是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风险,由此可能导致购房人蒙受产权再转换无法实现或抵押融资受阻的风险。
所以买房至少要看以下“五证”。“五证”的申办程序如下:项目最初申办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开发商花费比较高的一个证件,开发商要向国家交纳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金;第二个申办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个证件严格限定土地使用范围、边界和占地面积;第三申办的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证件限定本规划地块上所建建筑物的功能类别,是属于商用、厂房、住宅、公寓等;第四申办的是《施工许可证》,此证件是申请可以合法施工;最后申办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拥有此证的商品房,是可以合法买卖的商品房。
⑵税
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征收的,税率为5.6%由卖方缴纳,若是不动产满五年可以减免。个人收入所得税是对卖方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税费为1%或差额的20%缴纳,或者满五唯一的话减免。
⑶符合条件的购买经济适用房
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①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②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③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④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⑤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⑷产权过期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我国《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至于炒的很火的“小产权房转正”谣言,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就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含城镇居民和华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等作出明确规定。《通知》规定,1999年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买房产权过七十年后怎么办?《物权法》第149条是这样规定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同时,我们国土资源部商住建部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