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自《沸腾之下——对大众消费类单品营销的观察与思考》第四章,欢迎来我的个人网站下载全书阅读,更期待能和您交流。个人网站地址:www.alibobo.me
“需求,是创造的源泉。”英国作家C·莱伊尔在论及女人起源时补充说。
一只做过产品经理的猴子
科普类的书籍,我并不是很喜欢,但是我喜欢探寻未知的人性,一不小心,将好奇心延伸到了《女人的起源》这部科普大作。起初,对它并没有什么期待。不料,在磕磕绊绊地读过之后,作为一枚浑身散发着浓厚雄性气息(不是汗味)的男性,有一个“事实”令我当场惊呆了,那就是人类第一个产品的发明者,竟然是一个女人。确切的说,是一支雌性猿,所有的雄性和后代,都是她的模仿者。我不知道,当那些主导着科技和产品研发的男同胞们,得知此事后,会不会跟我一样的表情。
上新世时期,有一种雌性猿,有点胆小,浑身长满了绒毛。炎热和干旱,从烤炉般的大陆中心向四周蔓延。森林只剩下窄窄的一条,那些大型而凶猛的林生动物,侵入了她们的领地,最终把她们排挤出来,赶到了海边的沙滩。
她们没有了林子里的食物,海边只有草,但胃不能消化,她们的配偶既吝啬又不务实,她们也没有长出可以打仗的尖牙,身边带着放不开手的小孩,身后还有追来的猛兽,而且没有树可以爬上去躲避。不那么绝望的是,她们面前还有一片开阔的大海。情急之下,她们径直朝水中跑去。猛兽是猫科动物,不喜欢弄湿爪子。巧合的是她们可以站起来,猛兽们却不行,这样她们就能比猛兽进到更深的水域中,而不被淹没。直到野兽等得不耐烦了,掉头返回草原,她们才回到岸上。
她们可以在陆地和海水之间,轻易的切换。连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从前吃的是飞来飞去的小虫子,现在却换成吃游来游去的小虾和小螃蟹。海水中除了小虾和螃蟹之外,还有长着硬壳和个头较大的生物,像贻贝,牡蛎,龙虾。她们的配偶常常用尖刀一样的牙齿,嘎嘎吱吱的咬开贝壳,或把它们撬开,她们非常嫉妒,因为自己没有这样的尖牙,总是一筹莫展。
一个悠闲的下午,一只雌性猿又做了无数次的尝试,都无功而返,于是顺手拿起一块石头(沙滩上遍地都是石头),用它去砸,壳竟然裂开了,她继续再试,每次都非常成功。
倘若,历史真如莱伊尔所言,被雌性猿偶然拿起的那块石头,应该就是人类的第一个产品。这只雌性猿从此学会了使用工具,雄猿们看到后,也学着她的样子,模仿去做。后来,她们的配偶渐渐拓展了这种敲贝壳的方法,也用石头砸其他动物的硬脑壳,用它来削尖木棍打猎,用它来凿开泥土种上种子……
如今,我们已经吃上各种美味佳肴,春夏秋冬可以穿不同的衣服,住着保温制冷洗刷坐卧一应俱全的房屋,出行能坐飞机、高铁和空调汽车,通讯有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人类有如此美满的今天,全拜我们不断创造的产品所赐。
然而,创造向来不易。就像250万年前的那只雌性猿,即使是在遍地都是石头的沙滩上,随手捡起其中的一块,都是在经过无数次尝试其他方法失败之后,才偶然所得。如今,产品已多如牛毛,几乎插满了需求这头牛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想要再创造,更难。
庆幸的是,我们不是一个人,我们有偌大的一个群体。这其中总有一些人,他们不愿安于现状,不喜欢墨守成规。于是他们疯狂,特立独行,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想象,探索,进而创造。
显然,在他们面前,我只是个马后炮。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向那些改变了世界的人致敬,也不妨碍我向他们学习。作为一个广告人,我做梦都希望,有一天我能甩掉“马后”,一举成“炮”!但愿,我能看懂他们,哪怕只是看懂了一小部分。
营销如同打仗,大炮一响,黄金万两。企业的金钱和时间永远都是有限的,打仗有风险,营销须谨慎,否则,拼命研究它就没有了意义。
在我看来,那些被人们接受并改变了人们生活的产品,往往有以下几点共同的特征。我把它们理解为:一个可推广的产品必备的条件。
产品功效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适合推广
(1)无竞争时,顾客能感觉到产品效果明显
一旦需求产生,顾客对于需求满足程度的预期,也会随之产生。顾客对于产品的接受程度,取决于产品功效是否与顾客预期相符,即使市场上没有竞争对手,功效达不到顾客预期的产品,也得不到接纳和认可。
没有竞争的情况不多,倘若有幸遇到,也必须保证产品有明显的功效,至少要满足顾客当前的预期,只有过了这一关,营销才能畅行无阻。
(2)有竞争时,顾客要能感觉到性能明显比对手强
竞争,没有商家喜欢,却在所难免。有竞争,就会有比较。一旦开始比较,顾客的选择逻辑,就不再是这个产品能不能满足他的需求,而是哪一个产品能更好地满足他的需求。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比产品性能明显强于对手,更有说服力。当产品性能明显比对手强,而营销比对手弱时,企业依然有赢的机会;而当产品性能弱于对手,但营销远比对手强时,赢得竞争的机会可以忽略不计。这不是说营销者无能,毕竟顾客消费的是产品,而不是广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新产品要有10倍的优势,才能替代旧产品被接受
首先在对标题中的”新产品”做下说明,埃弗雷特•M•罗杰斯在《创新扩散》一书中,对创新做出了这样的解释:“一项创新,是被采用的个人或团体视为全新的一个方法,或一次实践,或一个物体。对于个体来说,一个方法,客观上是否真的是创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个体是否认为这个方法新颖,这就决定了他或她对一项创新的反应。如果,一个方法对个体说看起来是新的,那么它就是一个创新“,带有明显的这种创新的产品,就是新产品。
举个例子,第一代ipod,在2001年是上述意义上的新产品; 第一代iphone,在2007年是上述意义上的新产品,顾客对于这种差异是明显感觉到的,第一代ipod之前,人们使用随身听;第一代iPhone出现之前,人们使用键盘手机。
新产品有非常明显的”新“元素,“新“就意味着顾客对其缺乏经验,无法判断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新产品给人的感觉是不确定,没有安全感。毕竟,新产品也不是免费的,这里存在购买风险。况且,这种意义上的新产品,意味着全新的使用方法和技巧,只要顾客接受了新产品,就意味着要放弃原有的使用经验,重新开始习得新技能,想要放弃已经习惯的东西已属不易,重新学习更难。大众消费品,不是企业ERP系统,后者可以派人深入到客户公司内部,手把手教员工学习,前者这样做却不现实。
当然,消费者也不是滴水不进、寸步不让,如果新产品该给顾客的利益是老产品的10倍时,任何顾客都会愿意冒着种种风险,去尝试一下。对于新产品来说,顾客从害怕、拒绝接受,到心动进而愿意尝试,这是巨大而关键的一步,如同越过了一道天堑鸿沟,营销就会变得容易多了。
补充说明,这里的“10倍”,不是一个科学的参考数值,只是想表明,上述意义上的新产品,相对优势是多么的重要。
专一化?多样化?
如果一个企业致力于创造越野车,就要专注于越野这一个性能,创造绝对的优势。舒适度、豪华程度等其他方面的性能,都必须向越野性能让步,在越野性能达到遥遥领先之前,其他的性能最好保持在基本水平,即不对使用者产生负面影响。
人们有一个惯性思维,就是当其在某一方面无法充分满足他人的需求时,总是企图借助另一方面的东西来做弥补。事实上,这种行为,只能解决行动者自身的心理问题,而对现实于事无补。
如果恋人需要的是浪漫,当你不够浪漫时,即使用金钱来补偿她,你也无法让她体会到浪漫带来的幸福感。世上的男人不是只有一个,除了你,她还有别的选择,一旦比你浪漫的人出现了,你就没戏了。这个时候,你别无选择,做到充分的浪漫是唯一的出路。这需要极大的毅力,去克制自己摒弃侥幸心理;更需要极大的勇气,去在一条未知的路上坚持到底。
专一化的反面,是多样化。一个产品在满足的需求数量上,达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都是多样化。从专一化的必要性来讲,如果一个功能多样化的产品,得到了市场长期且广泛的接受,那它极有可能,是若干个极致的专一化相叠加的结果。
因此,在专一化和多样化之间,选择的依据,不是拿一物顶替另一物的心理补偿逻辑,不是全面满足顾客的信仰,而是创造者自身的能力。有的人可以做好多样化,比如乔布斯;有的人只能做好专一化,比如那些只在某一细分领域取得成功的企业家;而还有的人却连专一化都做不好,这种人占大多数。
如果你十分肯定,自己在专一化方面已没有问题,也有足够的能力做好多样化,这一点当我没说。
是的!产品也有令人着迷的“吸心大法”
我相信,任何一个男人,第一眼看到奥黛丽·赫本时,一定会被其绝世容颜所倾倒,这就是美的力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任何一种人们能够从中发现美的事物,都能引发欣赏者的喜爱之情。一件产品,如果能让顾客付诸正面情感的话,那一定是这种美。它就像一个触发器,在顾客与其接触的一瞬间,触发人们对产品的欣赏,和对拥有它的向往。
这种美,源自产品外观设计。它可以是一种态度,一种格调,传递给顾客一种逼格,或是一种情怀。
乔布斯曾经对设计人员说,要让这款电脑看上去,让人有想舔一口的冲动,苹果做到了,IMac G3因其时尚的外形,一发布就引起了轰动。
我将能引发顾客喜爱之情的产品特性,称之为触发性。不同的目标顾客,在审美上存在差异,触发性因顾客群体而异。
企业考虑增加产品触发性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赋予产品打动人心的设计
视觉,要在已有的同类产品中,给顾客眼前一亮一见倾心的感觉。举个例子,苹果笔记本和其它笔记本对比:钛合金外壳,超薄,更高清的显示屏,让人第一眼看上去,就怦然心动。ipad仅薄这一点,就让很多人有购买的冲动。
听觉,比如可乐瓶撬开盖子时的声音——啵滋,开红酒时盖子弹出的声音——呯……!还有牛排刚端上桌时发出的滋滋声,人们一听到这种声音,就能够立刻感觉到它所代表的优美,心动是自然的了。
触觉, 凡是需要和皮肤接触的产品,触觉都能够让人心动,比如内衣,床单,沙发等,甚至于塞在耳朵里的耳机,良好的触觉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相偎相依在一起,会让人对这种状态十分留恋。
嗅觉,食品和日用品最适合利用嗅觉打动顾客,比如蛋糕店,花店,可以让店里的空气保持一种诱人的香味,顾客只要一走近店铺,就会被香味吸引,进店购买的可能性会大很多。
(2)借助超级符号让外包装“魅力十足”
什么叫超级符号?提起坚强不屈,我们会想到史铁生和张海迪;提起乐于助人,我们会想到雷锋;提起无私奉献,我们会想到焦裕禄;提到埃及我们会想到金字塔,提到法国我们会想到埃菲尔铁塔,提到美国我们会想到自由女神像。史铁生,张海迪,雷锋,焦裕禄,金字塔,埃菲尔铁塔,自由女神像都是超级符号。是符号都能表达意义,超级符号就是那些能够强烈表达某种意义的符号。正如前面提到的那些超级符号,它们每一个,都能让你强烈地感受到其对应的意义。
这种符号与认知之间的强烈映射,源于生活对人的长期训练。巴甫洛夫通过反复的训练,成功地让狗在听到铃声时分泌大量唾液,这个著名的条件反射试验,能够充分的解释人们对超级符号的反应。
在我们的大脑认知系统中,这种超级符号有很多。它们有些是正面的,有些是负面的,但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会诱发我们相应的超级感受。作为企业,我们当然希望,产品能够带给消费者的是超级快感,是超级正能量。因此,我们可以将那些正面的超级符号,应用在产品营销上,赋予产品强烈的正面意义。
在长期的营销探索和研究中,人们已经发现了一大批超级符号,并成功的运用到了产品营销中,比如饮料外包装上的水果,会让饮料看起来更加新鲜;超市的鱼箱里放上冰块,会让鱼看起来更新鲜;“流汗”的饮料瓶,会让人感觉饮料更加冰爽;蓝色透明的瓶子,会让里面的液体看起来更干净;沐浴露产生更多的泡沫,让人感觉洗涤效果更强;在洗衣粉里加上蓝绿色的颗粒,会让人感觉里面的生物酶更多,去渍效果更好;金属质感的表面,会让人感觉物体结构更坚固等等。
国内以叶茂中前辈为代表的本土营销大师们,将超级符号嫁接在产品上获得巨大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比如叶茂中前辈,将“白里透红“这一超级符号运用到银鹭花生牛奶的包装中,会让女人联想到白皙而又红润的肌肤,并被这种美丽打动;还有华与华策划机构策划,在厨邦酱油包装上对格子桌布的运用。对于超级符号的理解和运用,推荐阅读华楠和华衫前辈的著作——《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
尽管,这些东西看起来都不理智,甚至有的人明明知道这是一种幻象。然而,凡是有一定生活经验的人,都能感觉到,我们的理性是多么经常性的失灵。正如很多人明知道烧烤不卫生,依然喜欢吃,还有很多人明知道面膜并不美白,但还是照贴不误,最典型的是谈恋爱,有一类男人稳重很有安全感,理性来讲是标准的好男人,但还是不受女孩子欢迎,她们明知道帅哥不可靠,却还是忍不住喜欢。
只是因为在货架上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
要是顾客和产品恋爱了,离他们结婚的日子,还会远吗?
关于易用性,又憋不住要吐槽了
它是一个必要而不充分条件,除非顾客消费的是易用性,使用操作本身能带给顾客强烈的快感,或者使用过程的复杂程度,超出了普通人可接受的范围,否则在功效面前,易用很难成为竞争的赢家。毕竟,当目标顾客是大众消费者即小白用户的时候,谁会蠢到造一个人们不会用的产品呢?
要达到上述几大条件,固然很难,但这就是江湖规则,只要你加入了这场纷争,便没有了别的选择。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安德鲁·格鲁夫早就说过。
一个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最后,留一个问题与君共勉,在上文讨论“产品必须具有明显相对优势”时, 有一种情况是我没有提到的,那就是在现实商业世界中,不是所有产品的性能都是无止境的,因为有的需求本身就是有上限的,比如生病、寒冷和饥饿等,人们对这些需求的最大预期,也无非是病痊愈了,感到温暖了,吃饱了。这种情况下,产品的性能也会随之轻易到达极限,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竞争者,都很难在产品性能上拉开距离,产品趋于同质化。
那么问题来了,当同质化不可避免时,企业又该采取怎样的产品策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