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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份对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医生的司法判决,再一次掀起医药行业行贿售药黑幕。 电影《我不是药神》曾有这样一幕触动人心的桥段:“我病了三年,四万块钱的一瓶药,我们吃了三年后,房子吃没了,家人被吃。”
究其背后原因,实则是隐藏在肿瘤患者心中对高价进口药消费不起的心酸和苦楚。而现实生活中不仅仅是进口药昂贵,就连平时治疗头疼脑热的普通药品也动辄几十或上百元。
为了降低药价,监管部门曾经出台了多次药品流通和采购改革方案,但对于很多普通患者来说,感受到的还是一个字:贵!
药价贵,到底贵在哪里了呢?在医药行业有一条潜规则叫做“带金销售”,通俗说就是销售提成,药企想要把药品卖给医院,必须或多或少给医院和医生一些提成。
日前一份对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医生的司法判决,再一次掀起医药行业行贿售药黑幕。
而这次向医生行贿的是国内医药龙头恒瑞医药的子公司,真没想到你这“浓眉大眼”的“一哥”也搞这套啊。
“医药一哥”被爆行贿
判决书信息显示,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原麻醉科主任雷某培因接受恒瑞医药等公司的医药代表贿赂超300万元,被判刑法7年。
雷某培利用职务便利,一共非法收受医药代表为表示感谢和搞好关系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4.5万元。其中,2016年年底,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浙赣大区经理纪某1为了感谢雷某培对其公司药品使用的关照,并希望与雷某培搞好关系以继续得到关照,在丽水市莲都区送给雷某培0.8万元;2018年1月,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徐某为感谢雷某培对公司药品使用的关照,送出20万元;2019年年初,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浙南区域经理孙某以同样原因送给雷某培20万元。
不仅如此,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还给予雷某培巨额回扣。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5款药品在丽水市中心医院麻醉科使用。为了表示感谢并希望能维持和增加上述药品的使用量,该公司销售代表徐某和叶某送给雷某培回扣款共计23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某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而上面提到的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是恒瑞医药的全资营销公司,周云曙任法人代表兼执行董事。周云曙1995年加入恒瑞医药工作至今,并长期主管恒瑞医药销售工作。
除牵涉雷某培受贿事件外,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1月发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还曾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院长连某泉行贿超47万元。
看来,恒瑞医药这前科还不少啊。
频繁的陷入“行贿门”,也让业内开始质疑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母公司恒瑞医药的销售费用。2019年年报显示,恒瑞医药当年销售费用高达85亿,营业收入为233亿,销售费用在收入中的占比达36%。
而在销售费用中,用于学术活动及差旅的费用占据了恒瑞医药销售费用的“大头”,两项合计花费48.29亿元。学术推广、创新药专业化平台建设等市场费用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高达88.29%。
5月12日,恒瑞医药发布澄清公告称,浙江某医院医生受贿案件中部分证人是公司的子公司员工,且该事件是子公司员工个人行为。目前,相关人员已离职,子公司责任领导已被调离岗位。
看来也是恒瑞医药的“临时工”干的。不过这些行贿的费用难道也是“临时工”自己掏的腰包?
针对公司2019年销售费用和其他现金支出的合理性等质疑,恒瑞医药也一并作出回应称,公司近年来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销售费用率逐年下降。2020年一季度,公司虽然需要进行现场交流的销售活动受到疫情影响有所减少,但销售费用中包含销售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办公费、学术研究等相对固定的费用,并且随着销售人员的增加及待遇的提高,因此相应费用有所增加。
药价到底贵在哪?
“现在药费真贵,去一趟医院拿几盒药,再这个检查那个检查,四五百就没有了,记得小时候生病了,一二元就能治好病的药哪去了?”这是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提出的质疑。
在医药行业有一条潜规则叫做“带金销售”,通俗说就是销售提成,药厂想要把药品卖给医院,或多或少需要给医院一些提成。很多药厂销售药品主要不是靠产品的质量,而是靠公关。让医生能开自己家的药,多开自己家的药。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此前也曾表示,药品进到医院的价格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销售费、公关费等这些中间费用。
所以以往药厂要想打开市场,医药代表、医药销售公司给医院或医生好处费、许诺回扣等便成为了重要帮手。时间一久,不“带金销售”的药品,在市场就变得难以生存。
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这钱最终都要加到药价之中,最后由患者承担。
为了揭开中国药企销售费用畸高之谜,恒大经济研究院院长任泽平此前曾撰写指出,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药品的销售过程中,药企销售费用主要有六大流向:公关招标机构费用、公关医院相关负责人费用、医生回扣、医药代表提成、逃税洗钱成本、统方费用,这里面给医生的回扣占比超过一半。
事实上,针对医药市场乱象,国家相关部门早就建立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药企一旦实施商业贿赂被发现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影响其产品招标采购。然而多年来历次措施都无法彻底清肃环境,医药代表在避过风头过后总能卷土重来。
不知道,这是不是药企最后一次出现在行贿医生的判决书名单上。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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