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五个强化”落实督察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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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日报讯 近日,原平市下发《关于对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重点针对去年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和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7 件反馈意见和32件交办案件逐项进行自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到现场再次落实,重点检查有无死灰复燃现象,确保每件有着落、有结果、不反弹;对于正在整改中的问题,要提供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时限、整改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的材料;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提交《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对新产生的环境问题要迅速整改。原平市还就此次整改提出了五次具体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督察整改。特别是各乡镇、办事处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辖区内的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不但要对整改进行全面部署,而且要亲自督办。要亲自领衔抓两到三件重大整改事项,专挑整改中的“硬骨头”去啃。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起直接责任,定好目标。

  ——强化问题导向,以更严格的工作标准狠抓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环保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标准、大力度狠抓整改工作,半年内要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在抓整改时,对照运用先进地区的好做法、好经验,瞄准差距,盯紧目标,把抓整改的过程变成全面提高环保工作水平的过程。

  ——强化铁腕治污,以超常的力度举措倒逼转型发展。建立完善铁腕治污常态化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出重拳,始终保持严惩环境违法高压态势,夯实生态环保工作基础。严格坚持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标准,强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环境监管,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构建多元支撑的中高端产业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好结构性污染问题,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

  ——强化制度建设,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建立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做好环保工作,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抓好《山西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解决环保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实施好《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更好地走上法制化轨道。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三大红线”划定,排污许可、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保垂直管理改革等任务。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及能源、水、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完善资源性成本构成,加快落实企业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和赔偿机制,建立健全污染者付全费制度和多元化生态环保投入机制,探索实施跨界流域生态补偿,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动绿色金融创新。

  ——强化督察问责,以更坚定的态度决心确保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环保督察整改,及时发现和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公众监督的平台和窗口,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和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行动体系。(曹申义)

来源:忻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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