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同学,杨少年

少年木易杨

我的感情就像是写给你的一封繁体情书,

可惜你识简体,所以我写下的一笔一笔,最后只感动了自己。

恰同学,杨少年_第1张图片
   

文/小T同学

1.

繁体的‘杨’字,左为木,右为易。

一直对它情有独钟,因为我曾经那么那么喜欢杨同学。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一段不错的回忆,虽然没有结局。在这段往事里,有我最不愿想起,却又不得不提玉姑娘和璇子。我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讨厌她们。我知道没有她们,我和杨同学也不会有结局,但是感情是偏激的,也是远远胜于理智的,只要她们掺和进来了,那就是逃不掉,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会厌恶会憎恨。那么好的杨同学,我和他相处的时间太短,都没来得及好好告别。

2.

杨同学很优秀,真的。

他有点帅,高高瘦瘦白白净净,戴副眼镜斯斯文文的模样,打篮球很棒,打架也不赖。虽然偶尔会打架,会冲撞老师,但他并不是差生,反而学习很好,尤其是英语。我一直记得他对于‘to’‘do’这两个单词的发音有些不一样,我很喜欢,几乎是迷恋他这一点点的不同。

我们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都是这样,无条件喜欢对方的一切,他的味道、他的笑容、他的习惯等等,不过如果他有喜欢的人,那就另当别论了。但这并不妨碍对方的缺点在我们眼里转化成优点,就像我知道人无完人却还是认为杨同学是完美的,连生气都那么有魅力。

其实,他大概是属于脾气不好的人吧,我不确定。记得他感冒了,晨读时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老师拍醒他质问他,他不说话。“你不要仗着成绩好就可以无视班级纪律!”老师的责备全班都听得清清楚楚,他还是不说话。老师把他单独拉出教室,接着隐约听到争吵声。那个时候的班主任像只母老虎,不好惹,坐在最后一排的我听不清他们的争吵内容,很担心。不过,后来没事了,没有通报批评也没有惩罚,想来是班主任知道了实情。他就是这么倔强固执的人,不喜欢解释也不会压制自己的怒火,这样的性格,或多或少与家庭有些关系吧。

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一直跟着妈妈。他家境不错,不过也有一段穷困潦倒的以前,尤其是爸妈刚离婚的那段时间,妈妈的公司经济运转困难。有一段时间,他和妈妈过着连泡面都买不起的艰难生活,他们一起吃着过期发霉的月饼,当时他应该还在上小学。很难想象平日里嘻嘻哈哈的他会经历这些,也正是如此,他才会显得那么与众不同吧!

3.

他的确与众不同,从我第一次见到他开始。

初春的暖阳还没全部西沉,我伴着金黄色的日光,从后门踏进教室。一眼就看到杨同学在座位上,左手衬着脑袋,脸朝着另一边,拿着笔的右手在太阳穴附近绕啊绕,是一个夸张的思考模样。可惜当时并没有‘装逼’这个词,不然一定很适合他。

他给我留下了至今难以忘怀的第一印象,也让我记得了那一年开春。

或许是缘分,开学第一次换座位,竟然和他同坐,当时不觉得有什么,现再想想该是有多幸运啊。有机会离他那么近,有机会听他指导作业,有机会和他聊过去的事情,有机会去了解他。回想起来,那一两个月的回忆似乎承载了那一年的快乐,那段时光也成了我青春里最值得怀念的事。

我问他为什么转学,他说因为体育课翻围墙回家被开除了。

我说,你那么恋家啊?

他回答,我想着反正是周五最后一节课,走了也应该不会有人知道,结果没想到,一翻还真翻出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不是一个笑话。我却莫名其妙的笑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忘记提了,他写得一手好字,就像他的人一样,清清秀秀,我有时候都自愧不如,特别想拜他为师。不过我没有拜师,到是好好的向他讨教了一番,还曾模仿过他的字,以至于现在的字迹中隐约还有当初他字迹的感觉。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不自觉的想变成他的模样吧。和他相像的地方多一点就好像他会离自己近一些,所以我会拼命地摸清他的习惯,然后自己开始模仿。听起来好像有些无法理解,可我自己一直深知这原因。正如我所说过的,杨同学那么优秀,我那么普通,他喜欢的应该是和他一样优秀的人,而我,再怎么喜欢他对他来说都不过是同学或是前同桌,我努力想变得像他,是因为我想,即使下次换座位他换走了,我还可以在心里假装他一直都在。

4.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喜欢他。

我一直强调他很优秀,自然也会有很多人喜欢。作为他的同桌,自然也干过所有同桌都干过的事——送情书。叫我帮忙送情书的是另一个班的女孩,她和我的一个朋友有交情,我也就答应了。那个女生真的很能折腾,一天要写好几次的纸条给他,还经常在我们班的走廊上找人说话,为了多看他几眼。我当时很不理解这种行为。

不记得是在送过多少的情书后,我感觉越来越不爽,每次一拿到那女生的纸条心里就堵得慌。刚开始以为是递来递去厌烦了,后来才渐渐明白,原来自己是喜欢上杨同学了。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很奇妙,你喜欢的人一直待在你身边,虽然不知道他对你的感觉,但是由于近水楼台的缘故,你总有种能先得月的感觉,恍惚间你总有种全世界唯独你一个人拥有他的感觉。

他虽然近视但打篮球的时候还是很拼。

经常摔伤蹭到,看着他手臂和小腿上的伤都觉得很难过。不过,更难过的是他的眼镜,已经好几次被撞飞,断成两半,好不容易修好了吧,又被他弄得断了一只脚。在那个星期剩下的三天里,我就静静的坐在他左边,看着他戴着只能挂住一边的眼镜上课,很搞笑也很可爱。

他向我诉苦,说这是他摔坏的第三副眼镜了。

我说,你厉害。

他还说,每次打球都出好多汗,鞋垫都快湿透了。

我说,你就先垫点卫生纸,打完球再丢掉。

他说,那我一脱鞋还不得熏死一片啊!

我笑着,没说话。

他有件白色外套,穿着它时,他就是我心中最俊朗的白衣少年。

在那年的春天与夏天,我常常站在走廊上望着篮球场,四处寻找他的身影,一双眼睛追着他跑。运球、过人、投篮、截球,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但还是害怕看到他摔倒。我一直都把他放在心里,好好地呵护着。

他给我讲过的笑话,至今都被我好好地珍藏着。

他说,以前他和一个朋友一起默写生词,他给朋友报了‘奠基人’这个词,结果朋友写成了‘电击人’。听完之后,我狂笑不止,每每想起来都还是忍俊不禁。

坐在他身边的日子,我希望永远都不要结束。就算他不知道,也能一直看着他,真是莫大的幸福。

快乐的时光就像坐在秋千上,荡啊荡啊,它慢慢地停下了,而我的心还留在最高处的喜悦与激动之中。他不再待在我身边,我就该放下该忘记才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机会。我一直是个现实的人,但是在这一刻我却选择了不切实际,远远地看着他,偷偷地关注他,深深地迷恋他,无法自拔。

5.

后来在朋友的怂恿下,我竟然鬼使神差的干了和那个别班女孩一样的事情,写了封情书亲手给了他。递出去的信,就像泼出去的水,无法收回。其实只一秒我就后悔了,但是,我再后悔我也不能收回。

反正不是同桌了不会经常相见,平日里稍微躲着点也就不会尴尬了,我想。

其实,这是我做过最大胆的一件事了,从来没有那么直接表达过自己的感情。现想起来都好佩服自己,当初竟然有那么有勇气。

他那么优秀,喜欢他的人多了去,给他送过情书的又不止我一个,管他呢,就这样吧,喜欢他也没什么错。我以为我的第一封情书和第一份感情的归宿是垃圾桶。没想到老天垂怜,虽然没有让我这个丑小鸭一夜长成天鹅,但是给了我一个机会。杨同学回了一封信给我,大概当时太兴奋,没能记住内容,而那信或许随着无数次换座位和升学丢失在某个角落,又或是随着我那一把火烧掉了,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想信里他是没有拒绝我的,因为我们后续还有发展。

没有很多人知道这件事的,但是关于我和他总有人说长论短。我知道不是他透露出去的,是一个凑巧知道的朋友,虽然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但是我并不生气,不承认也不解释,甚至有那么一丢丢的开心,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出来。他是不解释的性格,但也没有否认。我也不管是不是,反正就擅自认为他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每次想到这就开始傻乐。

我们频繁的互传纸条,或许没人知道,或许很多人都知道。

每天最开心的时刻,就是从抽屉里发现他写给我的小纸条。我会一直拿着纸条,时不时拿出来看看,然后偷乐。我从来不会和别人分享这种秘密的快乐,这是我的,只属于我。

到了期末,考试有些压力,晚上偶尔会一起去跑步,可惜不能光明正大的一起下楼。

有时候我们可以相安无事的跑完全程,有时候却会被几个朋友故意捣乱。

我还记得,第一次与他并排站在跑道上的时候,心砰砰乱跳,手不好往哪放,也不知道要和他说些什么,和他同桌时都没有这么紧张。然后就稀里糊涂的跑完了,就开始后悔没多和他聊几句,然后,期待下一次能够争气点。

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梦到过他几次,几乎都是笑醒的。

他,对于我来说真是太奢侈了,我从来就不敢去想和他能有除了同学之外的关系和谈话。

我一直记得他的手,长长的、白白的、凉凉的、很骨感,虽然我从没有正式的牵过。第一次无意中摸到他的手,是我们还是同桌的时候。快下晚自习了,谁都没心情写作业了,都开始做些无关学习的事。他画了个什么东西,递给我看,我看完后放回他桌上。教室里另一边的窗户没关,吹来一阵风,那张画就往地下掉,我伸手去接,结果没想到他比我快些。结果,他抓住了纸,我却抓住了他,那画面我一直忘不了。后来,又有几次跑步或散步时无意碰到过,还是凉凉的很骨感。

6.

一个学期过得飞快,转眼新学期开始了。

我很忧虑,因为要重新分班了,不管是在哪个班,我只希望能和他一起,但并没有如愿。

从此,我开始了跨班思念,以前不理解的行为变成了我经常干的事。经常找和他在一个班的闺蜜聊天,站在他们班的走廊上,一边说话一边盯着教室里看。闺蜜说我心猿意马,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冲她傻笑一番。

玉姑娘和他是一个班的,听说两人经常斗气,这应该就是大家说的欢喜冤家吧。正如我之前所说过的,优秀的他应该和优秀的人在一起,玉姑娘大概就是那个合适的优秀的人。她长的漂亮,人也高高瘦瘦的,成绩拔尖,同时又很骄傲。她的确有资格骄傲,不过一直以来我都讨厌她的骄傲,忘了说了,我和玉姑娘从幼儿园就是同学了,到那时为止已经同学十年。

他们在一起后,我还一直挺尴尬的,因为每周末回家总是会在同一辆公交车上碰到玉姑娘。这都是后来的事了。

其实,中间的事情也很简单,可能书信往来抵不过终日相处,可能对我的好感远比不上对玉姑娘的喜欢,可能我远不及骄傲的玉姑娘优秀,可能……总之有太多的可能,我最不愿想也最不愿相信的可能就是,他自始至终都没有一点点的喜欢过我。

和他结束时,我没问他‘有没有一点点的喜欢过我’,我不敢,因为没自信所以太害怕听到答案,也因为我有自己的骄傲。只要他没说,我还是可以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认为。

我一直都承认,当时的自己相比玉姑娘,差太远。可我并不认为自己会输给她,她会写题我会写文章,她聪明而我也并不傻,其实我知道这样去比较太荒唐,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感情偏偏就是容易让人较劲的东西,总是想赢对方,哪怕是一丁点。

我是个很要面子的人,但还是和杨同学说过挽留的话,不过并没有改变什么。

所以无论我多么想见到他,但我的自尊心都不允许,即使是偶遇也要避免。后来我还摧毁了所有与他相关的物品,一把火烧得什么都不剩。是的,我也是一个执念很深的人,既然过去了就什么也不要留,最好能把回忆也一起烧掉。

五六年之后,闺蜜和我说,要是你和杨同学写的那本诗还在就好了。里面全都是原创作品,满满的都是你们的回忆。我告诉她我也后悔,自那之后再也写不出充满文艺气息的作品了,尤其是诗。

7.

我有些高估自己,以为很快就能忘记就能不在乎。

朋友也以为我能放下,其实,我总是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看着他或是他们。照理来说看见他们在一起我应该难过才是,可我不难过,只觉得能这样看着他就很好。

偶尔,会觉得他们真的很般配,我可以这么觉得,但并不能接受别人当面这么说。

我是个执念很深的人,唯一一个当我面说过这些话的人,至今我仍然记得,这个人就是璇子。她知道我是喜欢杨同学的,还当着我的说他们俩如何如何般配,我对她极度厌恶,以至于后来考上同一所大学,小二组织我们一起吃饭,整个过程中我对于璇子都是爱答不理。如果不是小二和她的关系好,我敢保证我绝对不会看她一眼。

我讨厌多管闲事的她;

我讨厌背地里说我闺蜜家人的坏话的她;

我讨厌不顾及我感受的她;

最后,我还讨厌和玉姑娘关系很好的她。

日子过得平平淡淡,中间也发生了很多琐碎的事。我们面临毕业,玉姑娘和杨同学也没能在一起。其实无论是谁喜欢谁,分开都是早就写好的结局,是天注定。

时光流逝,每个人都奔向了各自的天涯海角,我们慢慢的毕业,毕业,再毕业,然后经历了很多,变得越来越优秀,只是最后,谁都没能和谁在一起。

这么多年过去,很多事情都成了过往,只是杨同学依然是我心中最俊朗的白衣少年。

杨同学大概不会知道,这世界的某一个角落,有个人曾经那么那么喜欢他,如今那么那么怀念他。

恰同学,杨少年_第2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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