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为的“终身大事”

    “终身大事”这四个字在百度百科里的解释是:关系一辈子的事情,多指婚姻。“婚姻”是一个社会学名字,泛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家,共同生产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用何以笙箫默里,何律师的话就是“有证驾驶”。

    我们知道在我们父母那一辈或者是更遥远的年代,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人成亲之前都没有见过面,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因为父母的一个决定,这一生便紧紧联系在一起。在那个年代应该很少有离婚这一说吧,女方甚至是没有什么选择权和决定权,两个人的离开要么是男方的一纸休书,不然就是生死吧。

      他们之间的爱应该是被动的吧,因为他是我的丈夫,因为她是我的妻子,所以我爱他。而不是因为我爱他,所以我们在一起。或许那时候的他们没有那个条件去谈爱,能相互维持生活就不错了。

      他们那一辈确实是把婚姻当成了终身大事,到了一定的年纪必须解决的一件大事,如果没有完成这件大事,那么这个人这一辈子就是孤单的,就是不幸的,甚至是不孝的。

    这种传统思想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毋庸置疑,在我们父母眼中的终身大事一定也是婚姻。到了适婚年纪的,我也免不了一周几次他们爱的催促。

    其实到了这个年代,在我的认知里,我不再觉得终身大事是婚姻了,不是两个人在一起然后生育一个孩子就过一辈子。我所认为的终身大事是,一个人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不依附家人,不依附男人,有独立的经济基础,有自己的工作,有独自生活的能力,学会讨好自己,学会照顾自己,学会爱自己,这才是我认为的一个人的终身大事。概括起来就是:独自生活的能力。

      我们理应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我们应该有决定自己人生的权利。

      爱情在我看来并不是生活的必备品,而是一个奢侈品,爱情靠努力是没有用的,不然也不会有“爱而不得”这个词。梦想或许可以靠不懈的努力,然后滴水穿石,聚沙成塔的实现。但是爱情不行,你的努力不一定能换来你想要的爱情,而没有爱情的婚姻就像一片沙漠,干涸没有丝毫的生机。这不是我想要的婚姻。

      其实我们自身也非常清楚,我们该结婚了,我们年纪不小了,但是我们说服不了自己去将就一段婚姻。我们过不了自己内心的那关,我们的心不答应。人应该活得忠于自己忠于内心吧,毕竟这是我们仅有一次的人生,即便这一生不能活的熠熠生辉,但我想活得心安。

      我们在适婚的年纪一直不结婚,不是因为婚姻不重要,而是因为婚姻太重要了,我们想要与爱共度余生。如果未来我有幸遇见了那一个对的人,然后我们一起走进了婚姻,我会非常非常非常的珍惜,但是如果我没有遇见那一个人,那么我也不介意自己度过余生。

      嘿,你会来的对不对。


                              2019年3月9日 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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