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评:“裁判报告”是CBA进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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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改革CBA

来源:扬子晚报

记者:张晨瑆

北京时间12月13日以及14日,CBA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两份公告,一份是新疆对阵山西一战裁判员最后2分钟执裁表,一份是关于首钢对广东一战比赛中争议界外球的说明。两份公告,都在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比赛最后时刻存在漏判,左右了比赛的最终结局。而发布“裁判报告”,更是CBA历史上的头一回。

两次“争议漏判”

左右了两场比赛的结局

CBA第15轮联赛,在两场比赛中出现了争议漏判。12月12日,在山西队主场对阵新疆队的比赛最后6秒,山西队球员救界外球,球打在已站在界外的新疆队员可兰白克身上后弹回场内,并由山西队拿到,发动快攻将球打进,比分从114平变成了116:114,此时比赛时间已所剩无几。按理来说,这应该判罚新疆队出界球,如果当值裁判能第一时间做出判断,那么山西队也不会利用快攻机会打成这一球,比赛结果更不好说。

就在新疆队遭遇漏判的次日,在北京首钢队主场对阵广东队一战中,再次出现了漏判。比赛最后9.5秒,首钢队以93:90领先广东队,此时首钢队方硕接到球后被广东队小外援犯规,他走上罚球线两罚两中为首钢队奠定胜局,但是方硕在接球的过程中脚踩到了边线,而当值的裁判并没有吹罚首钢队出界。如果裁判能够及时作出判罚,那么广东队还有9.5秒去完成最后一攻,很有可能把比赛拖入加时。裁判的漏判,再一次左右了比赛的结局。

首发“裁判报告”

均第一时间承认有漏判

在新疆山西一战出现漏判之后,CBA公司迅速在次日做出了反应,联赛历史上出现了第一次发布“裁判报告”的情况。在这份最后2分钟的报告中,可以明显看出有两次有利于主队的漏判判罚。CBA公司还做了相关说明:“比赛在最后时刻出现争议,CBA公司裁判办公室根据比赛监评人员的情况报告、结合各方对于这场比赛的关注,启动应急机制,出具了本场比赛裁判员最后两分钟执裁报告表。”

这份报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此前,CBA公司相关负责人曾介绍,“CBA公司本赛季在推出多项裁判员工作、管理新措施的同时,也一直在评估是否在适当的时机推出最后两分钟裁判报告,因为建立这项制度需要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备配合来完成。”而这一战的明显漏判,也促成了“裁判报告”首次公之于众。

至于下一步是否将比赛最后两分钟裁判报告常态化,据新华社报道,CBA公司还将做进一步评估。

热议“人非机器”

容错,更需提升业务水平

算上赛季之初翟晓川那次完美封盖被判犯规后CBA公司公开承认错判,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例错判被公布。而针对晋新战的“裁判公告”出炉,也让CBA的裁判们承受了一定的压力。著名媒体人苏群转发了一位裁判发给他的微信,这位裁判表示,“最后的界外球,肯定是出界了,太快,裁判员肯定没有看到”;“裁判是人不是机器”;“从客观上讲,裁判员要尽可能避免失误,但失误也是比赛的一部分”……

不难理解,当漏判被认定,裁判员再一次被置于风口浪尖。某种程度上而言,那位裁判所说是有一定的道理,失误有时确实会存在,“人非机器”不假,一部分球迷也抱以理解的声音。不过,从更深层次的角度考虑,漏判,尤其是左右比赛结果的漏判,恰恰也说明了裁判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聚焦“迟来正义”

不止公信力还有约束力

在本赛季之前,在没有人承认错误情况下,错判、漏判率居高不下,每年关于裁判问题的争议,精彩程度有时更甚于比赛本身。那时候,官方的“不作为”,助长了问题的滋生。而现在,CBA公司下大力气锐意改革,更出具裁判报告,其实这就是一种联赛“公信力”的体现,对比着此前的不发声不透明,大部分人可能更愿意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

即使结果已不可更改,这“迟来的正义”也有着更现实的意义。平心而论,本赛季的错判漏判相较于以前已经少了很多,改革其实也在促使着裁判员努力去提高业务水平,尽量让赛场上的争议减少。一句话,承认错判改变不了以前的比赛结果,但完全可以约束以后的比赛。首次出示“裁判报告”,对于CBA而言,无疑具有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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