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献的血去哪了

前几天从微信上看到一则新闻,“深圳血液中心薪酬人均35.7万后献血人数减半--卫生部门总是不遗余力地鼓动民众无偿献血,但是却从来不见医院将血库里的一滴血无偿献给病患。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就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而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 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法律明明有明文规定为何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看完我无比愤怒了,作为一个献血两次的公民,我觉得他们利用大众的爱心去洗劫病患家庭的救命钱太无耻了!

记得第一次献血是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那次从广州购书中心回来的路上碰到献血车,那时什么不懂,宣传单上说成人献血不但没有副作用对身体还有好处,于是毫不犹豫就献了。完了送了一个钥匙扣的纪念品和一杯温开水。第二次献血是在隆辉的时候,公司开展献血活动,我们部门就我和另一个主任两个人参加了献血,这次补助了一点钱,具体多少记不清了。每次当我看到那两个红色的献血证书时都有点自视清高睢不起那些不愿献血的人,觉得自己很有爱心很高尚而沾沾自喜。只是有次当我把两次献血的事告诉父母后,被妈妈骂了,不许我再去献血。

我有两个献血证却一次也没用过,就连生孩子时昏倒也没到可以拿那证去免费输血,献血证上写也可用于直系亲属,我妈妈多次住院我也没想到拿这个给妈妈输血。当时献血的时候也不是为了日后自己用,但是你不能拿别人的血去卖钱,而那些真正需要血的病患却用不到,这片爱心没有流到真正需要它的人的血管,而是流向了那些贪婪的口袋,把别人的爱心用来挣钱的工具,还有比这更无耻的吗?

我以前的身体素质很好,晚上熬夜一个月都没什么问题,自从第二次献血后体质差了很多,熬一个晚上就受不了,精气神差了很多,蹲久了一起来头昏眼花,稍微饿一餐就发虚,血糖低,四肢无力。以后我不会也劝女孩们不要去献血了,就算要献也不要去街头的血液车献,直接去医院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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